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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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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双腿发抖:“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对朕!南霜!南霜!”

南霜讶异地挑眉:“怎么了,怎么不叫奴才霜儿了?奴才可喜欢听皇上这么叫了,皇上再叫啊。”

皇帝不敢违背他的话,于是又哆哆嗦嗦地叫了句霜儿。南霜笑了笑,但这个笑只有一边嘴角是上扬的,他不无嘲讽地想到过去那十五年,面前这男人用下面那玩意儿凌|辱着他,折磨着他,无休无止。为了生存,自己屈服了,甚至还学会了如何讨好。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能把皇帝给阉了。

“皇上,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过去了就好了。”南霜说,然后轻轻一叹。“只是割完之后可能会有点后遗症,有些刚入宫的小太监阉了没多久就活不了了。皇上只能在这密室生活,所以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龙体抱恙就有太医火急火燎地来诊脉,请皇上自求多福吧。您是真龙天子,自然不比奴才这种下贱命,定能长命百岁的熬过去。”

说完,他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根木棍塞进了皇帝嘴里,防止对方因为剧痛咬断舌头,然后手起刀落——

皇帝倏地瞪大了眼,浑身剧烈颤抖,可他却没有晕过去,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南霜在他的穴道上扎了一针,让他即使疼痛入骨也无法昏过去。

身为一个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小兄弟被割掉,然后随手抛进了火堆,火焰瞬间升高,过了会儿,还有烤肉的味道传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皇帝不知道,因为他终于疼的晕过去了。

南霜擦了擦自己手上的血,摸了脏东西后,他需要皂角净手。抽出银针,皇帝的身体抽搐了下就不动了,南霜真心实意的笑了,也不给皇帝处理伤口,直接转身:“小烟。”

清欢过来扶他:“不管他了么?”

“祸害遗千年,他没那么容易死。”南霜毫不在乎地说。“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清欢笑:“好。”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密室,没人去管被绑在柱子上又丢掉了小弟弟的皇帝。

此处有一个大写的悲伤。

假皇帝足可以假乱真,所以南霜并不担心被识破。而皇帝本身已经很久不曾踏足后宫了,暗卫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宠幸后宫美人们。

朝臣们很快就发现,如果说之前的陛下对南公公就已是十分看重的话,那么现在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不仅将御林军的令牌交给了南公公,还让他做钦差巡视江南?!

一个太监,一个宦官,一个、一个阉狗!他有什么资格做钦差!

可众臣怎么谏言都没有用,因为皇帝意已决,而他们能和皇帝争什么呢,怕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待的太稳定,所以想请它转个圈儿?别闹了!

因此,嫉妒的有,怨恨的也有,但谁都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又多忌讳了南霜几分。但如果说谁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的话,那就非秦王莫属了。他自认为现在跟南霜还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南霜权力越大,对自己的助力也越大,他根本不担心南霜篡位的可能——一个命根子都没了的男人当皇帝?传出去还不笑掉世人的大牙!

南霜去江南是有目的的,因为听说那位“闲云野鹤向往江湖生涯”的秦王世子,“恰好”也在江南。这么巧,若是不碰个面,简直都对不起世子的一番苦心了。

南霜手下暗卫十分擅长搜集情报,也许别人相信秦王世子不爱名利,但南霜绝对不信。有秦王那样的父亲,想来这位世子也是不好相与的主,而他甚至能保持这个形象二十几年没有引起皇帝的怀疑,更是证明了他的心机深沉。

更何况,南霜刚得了消息,说是秦王世子在江湖上混的颇有名气,还和某位出身自武学世家的姑娘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好一个情投意合。若真是情投意合,为何不将人带回来给秦王瞧瞧,为何不将姑娘娶回来?自古没有江湖草莽来自民间的女子当太子妃一说,而秦王世子虽已经二十又三,却尚未娶妻。一个闲云野鹤的名头用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沉醉于剑酒花诗里的侠客了。

有数名心腹和假皇帝在,朝廷不用南霜多加关心,他的目的是解决掉秦王世子,等到他重回京城,那便是另外一个天下。

他到达江南后,因为目不能视,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大方便。好在身边还有清欢,她很擅长照顾人,一路上南霜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天知道这是十五年来他第一次离开皇宫这么远。他学会服从的时候,皇帝偶尔善心大发,也会带着他出宫微服私访,但南霜要始终保持卑微和柔顺的态度,这样才不会多吃苦头。而因为他生得极美,很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他,这种注视是南霜感觉不到的,但皇帝却会因此大发雷霆,以下贱或是勾引别人的罪名给予南霜残酷的惩罚。

清欢骑着马,南霜坐在她身后,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本来南霜照顾她想让她乘马车,被清欢拒绝了。搞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南霜只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打着照顾弱女子的名号要坐马车。谁知道清欢会骑……万般无奈之下,南霜只好选择和妹妹共乘一骑。

此时正值春夏,风光无限,美景悠然,可惜的是南霜看不到。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心却不盲,看不到这大好春光,听到鸟语嗅到花香,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日后再见就是敌人,他恨不得你死,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来他能得到更大的权力——但那都无法弥补失去的家人。这一生仅此而已,南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么悲惨的基础上努力把它过好。

到达江南后,他们下榻在驿馆。关于水患如何治理,南霜早已拟好了方法,只待明日见了地方官,将治灾办法交给对方,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清欢的话一语成谶。她猜秦王已经不能忍南霜的存在,想要趁着这次离京将南霜杀死在路上,这样既撇的干干净净,又能除去心腹大患,何乐而不为?

赶路的时候他们很注重隐藏痕迹,又是骑马,快马加鞭的赶到江南,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所以即使路上有人想截杀他们也是徒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走官道,带的人也不多。

南霜虽是个瞎子,却多的是手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个瞎子,抵得上几十名暗卫。从他向皇帝屈服那一刻起,皇帝为了讨好他——打一巴掌,总要给个甜枣吃,便问南霜想要什么。南霜说想学武,皇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命人走访民间,从江湖上请来许多高手教导南霜。而为了防止南霜武功高强后伤害自己,皇上又命太医院秘密研制了能够控制南霜的毒|药。每个月按时给他解药,但就是不一次性为他解毒,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南霜绝不会伤他性命。

南霜自幼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即使他暂时向皇帝低头了,他仍然记得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韬光养晦。其实他的武功非常高,但他从来不说,表现的不高不低,皇上自然就不会对他起戒心。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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