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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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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新建

郑家确实只有周兰知道这个账本子。

周兰在发现账本子不见后, 就开始疑神疑鬼,能进她房间的无非是家里这些人,郑国华和郑长俊自然不可能, 前者对大哥大嫂尚算尊敬,轻易不到二楼来, 郑长俊年纪小, 每天就知道儍吃儍喝, 哪里想到投钱这种事, 至于郑妮妮,这丫头心眼多,但周兰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 觉得她没这个胆子。

这么一想, 家里会有谁胆大到敢偷东西呢?

那自然就剩下文秀一个人了。

但账本子是隐秘之事,她哪里敢到处嚷嚷, 只敢咬死了自己的钱被人偷了。

文秀也冤枉啊,她虽然道德上有些不地道, 但自诩做人还是有底线的,违法犯罪的事她可不做,现在被人诬赖说是小偷,她可真得快要冤枉死了。

每天白天的时候, 周兰都阴恻恻的盯着她,看的郑国华都没办法, 只要叫她别露面。

晚上她想跟郑国华解释一下, 结果郑国华又累的倒头就睡,对她的话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而且似乎还有被说服的架势, 有时候她刚一开口, 就被郑国华给挤兑回来了。

她心里委屈,却无处可诉说,只能憋在心里。

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真的要憋出病来了。

由于是特殊时期,丧事一切从简,再加上郑国强死的不名誉,周兰的身体也在多次刺激之下急转直下,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消瘦和病弱。

郑长河和郑长江兄弟俩暂时不急着回去,而是留在家里照顾周兰。

兄弟俩对文秀向来不算尊重,如今听了周兰的话,就愈发的看不上文秀了,每每背着郑国华对文秀冷言冷语,更叫文秀冷心的是,她的女儿郑妮妮看见了,竟然连反驳都不敢。

周兰病了,自然不能去上班。

现在两个儿子都在她跟前,这工作给谁都不好,干脆将两个儿子喊道床前来,将事实摊开来说:“……你爸他死的冤枉,我肯定不会这么算了,早晚这工作我得拿回来,我这身子也干不了纺织厂的工作,现在,这两份工作,一份机械厂的,一份纺织厂的,你们自己选。”

“机械厂的工作肯定要艰难些,你爸的清白还没恢复,但一旦恢复了,以后工资肯定要高些,纺织厂呢,好就好在能立刻上班,只是日后工资怕是不高。”

周兰将两个厂子的利弊都给告诉了两个儿子。

无论他们怎么选,最后都怨不得他。

郑长河和郑长江兄弟俩被说的直接愣住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周兰会将自己的工作也给了他们,原本他们已经开始为了郑国强的工作而暗暗争斗了起来,这会儿听了周兰这一番话,叫他们顿时羞愧不已,只觉得自己真不是人,父亲尸骨未寒,他们却差点反目。

一时间,兄弟俩竟然连看对方的眼睛都不敢。

周兰没看见他们反应,还以为他们兄友弟恭,只一个劲儿的说着:“不过也别怕,我有的是办法叫机械厂把你爸的工作给你们。”

有了周兰这句保证,兄弟俩稍稍安心。

等从房间里出去后,不约而同的一起出了家门,他们得好好商量一下,这两份工作该怎么分。

这边兄弟俩和好如初,那边文秀也在打郑国强工作的心思。

奈何郑国华一听她的打算就满口拒绝,郑妮妮又因为偷了钱和票而心虚不已,文秀的想法自然没人支持,最终只能把怨愤咽回肚子里。

转而将目光看向郑妮妮。

她寻思着,或许可以给郑妮妮找个婆家,也不要彩礼啥的,只要一个工作就行。

郑家随着郑国强的死,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可公安局那边却焦头烂额,郑国强死了,凶手却不是刘大脑袋,而是自杀,当然,郑国华觉得是他杀,可最恨郑国强的刘大脑袋那天夜里被拘留,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那么刘大脑袋就不构成杀人罪,只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可他又疯了,这不是他们胡说八道,而是省城来的医生给下的诊断,说是得了失心疯。

刘大脑袋平常只要刘嫂子在,就很冷静,看起来和正常人没区别,但一旦刘嫂子不在,他的攻击性就特别强,而且还有很严重的自残行为。

他是故意伤害罪,自然不用枪毙,可要是坐牢的话,对整个监狱系统都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而且……

总不能叫刘嫂子留在监狱里陪他做牢吧。

可要是人在牢里死了,又是他们的失责。

总而言之,难的很。

“这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抓起来关着头疼的是咱们,不关起来,这郑家不肯,咱们总不能天天把人家夫妻俩管拘留室吧。”

刘大脑袋对自己打了郑国强这件事已经忘记了,最近但凡刘嫂子不在,他就闹腾的更加的凶,拘留室的玻璃都给砸碎了好几块。

心疼啊。

公安局里也没余粮了啊。

“去问问郑家怎么想的,是继续往上告,还是说私下了结?”

大队长有些烦躁的抓抓头发。

其实私心里,他是不愿意放刘大脑袋回家的,这明显就是个危险分子,情绪十分不稳定,这种人就该找个地方关起来,不该叫他出来祸害人。

但是呢,看见他和刘嫂子相处的场景,又觉得这男人有些可怜。

要知道当初他在厂里也是个能干人呢,工资可不低。

所以说,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搅风搅雨……大队长属于是相信郑国强和刘嫂子有一腿的人。

但相信有啥用?

悲剧已经发生,两个破碎的家庭,谁也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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