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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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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无奈,有时候,他对这小家伙完全没有办法。

走过城门,眼前出现一条巨石铺就的大道。

道路两旁,石头搭就的房屋整整齐齐的矗立在那里。

每一间屋子面前都种着一棵鬼方部人所说的神槐。

神槐树身高大,树叶浓密,将道路上空遮得严严实实,都不见半点阳光。走过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让人感觉阴气森森。不过,城中最大的神槐还要数远处那一株。那株神槐华盖重重,树高无算,树身巨大不可以计,也不知生长了多久,竟然能长成这个样子。

城门左边,有一家写着客栈两字的高大房子,应该就是槐仁所说的客栈,公良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走了过去。

客栈里面空间宽广,几个人坐在桌椅上吃东西。

只是服务很差,进门竟然没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张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汉慢慢走过来问:“小家伙,想吃什么东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说的话是真是假,就试着对大汉说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绍过来的。”

大汉一听,也没再问,就说道:“那我去给你下碗面条。”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个手指。

“嗯。”

这时候,店里一个吃完东西的人起身,也没说话,直接扔了几颗东西在柜台上。公良眼睛顿时瞪大起来,那分明是几块拇指粗的金子。大汉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过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块给他,“送你一个。”

公良仔细看了看,又咬了咬,有点软,感觉是金子,但又不大确定,就问道:“这是金子?”

“当然是金子。”

“那他怎么用金子付账?”公良不解道。

“这金子有什么用,我们鬼方国旁边就是金山,随便挖就有。要不是国主吩咐本国人买卖必须用金子,我都不想要,还不如来几斤兽肉合算。”大汉不满的说道

公良想了想,确实也是这种情况。

大荒百部之间还处在很原始的社会状态,主要是以物易物为主。金子在以钱币为主的地方或许有用,但在大荒这种荒莽的地方,还真的不如荒兽肉来得实在。

公良摸着下巴,感觉这其中似乎有些文章可以做。

想及大汉说的,他们部落旁边就是金山,顿时有点心动的问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吗?”

大汉摇了摇头,“不行,国主说过,除了我们鬼方国人,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说完,他又悄悄的低声说道:“不过,你要去挖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

公良看着他的表情,心道:这家伙不会是刚才那老头的儿子吧!

第六十四章 挖金矿

“什么办法?”公良挑了挑眉问道。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大汉神神秘秘,什么也没说,就去下面条了。

“哎,这金子。”公良拿着手中金子叫道。

“送你了。”大汉摆摆手,一点也不介意这一点金子。或许真的像他说的那样,这东西还不如几斤兽肉有用。

公良看着手中拇指粗细的金子,捏了捏,顿时在上面捏出几道指印。他就放在手心,如同揉汤圆一样,用力揉了一下。不一会儿,一块棱角分明的金子就被他揉成一团小金球。

他也没什么用,就扔给米谷玩了。

米谷拿在手里,瞪着眼睛,好奇的仔细的看了看,感觉没什么好玩,就收了起来。

不管有没有用,粑粑给的都是好东西。

客栈中的椅子是长条板凳,米谷太小,够不到桌子,公良就将儿童椅拿出来,而圆滚滚则坐在凳子上,小鸡现在长大了,站在椅子上刚好够到桌面。至于那只两头鸟,似乎没人关心它。

不一会儿,面条上来。

一看到那面条,没吃公良就嫌弃起来。

人家面条那是细细的,这里的鬼面条,一根根比食指还粗,这玩意儿还能叫面条吗?干脆叫面小棍好了。

大汉端面上来,看到坐在椅上的圆滚滚,不由对公良说道:“你这小兽倒也古怪,竟然能自己坐,不过这面条需要用东土人的筷子夹,它能行吗?”

圆滚滚可不会这么麻烦,直接捧碗,将面条往自己嘴里倒。

大汉直接当自己没说,转头往米谷看去。米谷早用过筷子,不过面条有点粗,但她还是拿筷子夹面条吃了起来。公良更是没得说,而旁边小鸡直接把头埋在碗里,飞速的咬着面条吸了起来,根本不用吃。

大汉感觉自己话都白说了,直接转身离去。

公良尝了一下面条,味道不是很好,也就吃个新奇,一点营养也没有。

不像三色稻,吃了可以长筋骨、壮体魄;不像兽肉,吃了还能补充气血精华。

即使如此,公良还是寻思着找那大汉买点面粉,还有麦种,到时候拿来种在果子空间里。不是图这东西有没有什么营养,主要是换换胃口,天天吃兽肉、米饭有时候也会吃腻不是。

吃完东西,大汉就带公良去休息。

客栈后面有个幽静小院,大汉将他们带到一间屋子,就什么也不管,转身走人。走的时候还不忘对公良叮嘱道:“明天记得早起,我带你去挖金子。”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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