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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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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氏看了儿子一眼,又看看儿媳妇,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小鱼儿正挥舞着木勺子很专注地喝他的黄鳝粥,胖乎乎的脸颊上已经黏上几颗饭粒,此时听到他哥哥和爹爹的话就跟着抬头看了一眼,鹦鹉学舌:“娘亲,好看。”这话说得很敷衍,因为他马上把头探到小陈氏那边,撒娇道,“奶奶,要吃蟹。”因为螃蟹性寒,即使放有黄酒,大人们还是没有给他吃。

可越不给,他就越想吃。

“这个你不能吃,等你大一点再吃。”顾青云眉头一皱,视线扫了他一眼。

小鱼儿顿时不敢再闹了,委屈地撇撇嘴,挥舞着勺子喂了自己一口粥,其中的粥还有小半故意洒在饭桌上。

做完这个,小鱼儿的大眼睛眨啊眨,还斜视了顾青云一眼。

顾青云定定地看着他,没说话。

小鱼儿悬空的小腿动了动,第二口粥就慢吞吞地放进自己的嘴里。

顾青云满意地点点头,道:“吃慢点,没人和你抢,记住哦,掉在桌上的饭粒待会得捡起来吃干净。”他小时候家里虽种有稻谷,却不能天天吃米,每次春黄不接的时候,还是得吃番薯和野菜混合而成的粥。

小陈氏从头看到尾,笑道:“还是听他爹的话。”

众人一听,觉得的确如此。家里六个大人,两个小家伙谁都不怕,就怕顾青云沉下脸,还真是一物降一物。

这天晚上,顾青云想起白天的事,心情还是较为激荡。一会儿想着自己的书这么受欢迎,自己接下来什么时候能写完第二本算学书,这些书以后会造成什么影响;一会儿又想到方仁霄的话,觉得自己“一枕黄粱”的身份这么受欢迎,是不是假的,是不是因为幕后有人在推波助澜才造成……这一切是不是都是假象。

激动之下,顾青云只能写日记抒发自己的心情了。

他看着自己书房一角那被锁起来的两个樟木箱子,其中一个箱子里放的是他写的日记,从他十二岁在府学读书一直写到现在,有时候没什么事的话,就只写下一句话,有时候甚至连着几天都不写,只有发生大事或他觉得有必要记录时才记下。不过这种情况很少,一般情况下,他会连着写。而且心情烦闷时,他就会翻看以前写的日记,觉得现在碰到的事终究会过去,再在日记中吐槽一番,心情会很快变好。

在翰林院做事,其实还是有压力的,这个圈子看起来相对单纯,但也好不到哪去,文人之间嘛,很微妙,尤其是他们的部门特殊。作为人才储备机构,皇帝偶尔会来晃悠一下,更是让本来就不平静的圈子时时掀起惊涛骇浪。

特别是太子两年前出阁读书,为了争抢太子太傅的名头,大家明争暗斗,几个学识渊博的翰林官亲身下场,加上在修史馆修史的大儒们,更是你争我夺。

为了能影响下一代帝皇,大家可谓是使劲浑身解数。

他没有资格掺和进去,但即便只能在旁边看,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这些都给他好好上了一课。幸亏他当时还是庶吉士,没有涉及到他,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所以那段日子的日记是最多的,而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顾青云再次翻开日记本,开始磨墨,准备书写。

至于另一个箱子,放的是他写的话本了,包括他的手写草稿和出版版本,从十二岁到现在二十六岁,他一共写了《李林修仙记》、《仙剑》、《出海冒险记》、《将军传奇》等四本话本,第五本似乎还遥遥无期。除了这些,还有几篇短篇的话本,是他早期写的。

至于游记和算学书另外放。

决定了,这些都是他这些年的心血,以后一定要好好保存起来,希望他老了后还能在阳光下躺在椅子上翻看。

正当他在奋笔疾书时,一声暴喝突然传来:“是谁摘了老夫的玉蟹冰盘?”

顾青云纳闷,什么叫玉蟹冰盘?

正想着呢,很快,方仁霄立马找上门来,他这才知道自己摘的那朵菊花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就叫“玉蟹冰盘”,是京城新培育的品种,价值四五十两银子,还是方仁霄千辛万苦从老友手里赢回来的,因为方家那边没种有菊花,就放在他们花坛里一起养,还一一叮嘱过家里的人不要动,没想到偏偏没来得及告诉他位置,结果……

要知道,前几天方仁霄就已经把他赢花的过程说了一通,不过当时他没注意,只知道是一盆菊花。

当晚,顾青云面对墙壁背了半个晚上的四书五经,非常刻苦,后半夜才灰溜溜地回房休息,让一直等候的简薇闷笑不已。

第二天早晨,顾青云白皙的脸上带有两个很明显的黑眼圈,吃早饭的时候都无精打采的。

相反,方仁霄整个人神采奕奕,就是不看他一眼。

顾青云觉得老师年纪越大,人就越能折腾,还常常模仿他说些略为现代的话语,他都快顶不住了。

难得浪漫一次,顾青云只觉得不作死就不会死,自己怎么就恰好摘到那一朵呢?只能怪自己手贱了!

不过能博妻子一笑,他也认了。

第136章 聘请

吃完早饭, 两人一起走出大门,顾青云耷拉着脑袋走在方仁霄身后, 当他把方仁霄扶上车时, 方仁霄终于开口说话了。

“下午散值后记得要帮老夫把那棵玉蟹冰盘重新标出来,它现在可怜,被你采花, 再不做标记,明年老夫就认不出哪一棵是它。”

见方仁霄终于肯搭理自己了,顾青云顿时跟打了鸡血一样,忙大声应道:“老师,您放心,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的,嘿嘿。”心里颇为委屈, 这么一堆花放在眼前, 谁知道哪一棵是你的?你也没做特殊标志,而且他来这里后,只对兰花感兴趣,还是那种山上随便长的兰花, 对菊花没有研究。

方仁霄满意地点点头。

等他的马车启动后,顾青云这才翻身骑上马。

白天照常上班, 经过一个晚上的时间, 同僚们对他的热度已经下降,只有修史馆的人偶有告诫他,要趁着自己年轻多学些知识和圣贤之言等, 就是把时间花在算学上,也比花在话本上好。

主流的文人还是看不上话本的,他们有那种想法,他并不觉得奇怪。

那些人不是内阁大学士就是在野的大儒贤达,个个地位比自己高,说的也是老成之言,是为了自己好,顾青云只能唯唯应诺,不想反驳。

下午回家,门口照常有人带来礼物在等候,只是顾青云依然坚决拒绝,大家无可奈何之下,只能怏怏离去。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陆煊又带着随从跑过来了。

“不是在庄子练习水性吗?怎么跑回来了?”此时顾青云穿着一件旧衣衫,正蹲在花坛旁边给那棵娇贵的玉蟹冰盘松土除草抓虫浇水,还要小心地做好标志,免得和其他品种混在一起。

陆煊好奇地看着他的动作,不解这些花有什么好看的,还要夫子来做这些粗活。

顾青云苦笑,不好意思说明原因。

陆煊眼珠子一转,手里扬着一份小报,不满地嘟起嘴:“夫子,您怎么没告诉我,您就是黄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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