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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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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往往不是被激发出无限潜能,就是极有可能遭遇一场柳暗花明。

高中军训开始了,说不上是有心还是巧合,夏天目睹了一个姓严的教官当众表演擒拿格斗,之后听其他教官说起,那人曾做过侦察兵,入伍前还练过八极拳,手底下的确有真功夫。

趁着入夜熄灯,夏天溜出去找到那位严教官。对方听完他的想法,心说这毛孩子肯定是武侠片看多了,三言两语就想打发他。

夏天料到了,当场干了件挺冒险的事,他学着严教官表演的套路,伸手就往人家喉咙上按。

咽喉是致命处,严教官登时一把将他擒住,险些没把夏天的胳膊拧脱臼,然而同一时间,严教官摸到少年细瘦的手臂上,皮肤坑坑巴巴,他低下头,看见了那些经年累月被烟头烫出来的疤。

夏天是故意露给他看的,至于说严教官清不清楚,夏天从不敢往深里想,他只知道那一刻,年轻的教官神情复杂,沉默良久终于答应了他的要求。

整整一年,夏天每天放学都去市体育馆等他,雷打不动风雨无阻。直到严教官复原前,算是把完整的八极拳都传授完毕。夏天记得最后一晚,严教官点了一根烟,对他说:出拳和做人一样,都要留余地,不管你心里有多少恨,多少怨,行事前想想后果,自己能不能担得起。

夏天从这话里听出了收敛,他记下了,对付夏至的挑衅,干脆利落一招致命,身上还带不出幌子。他把人按在墙上,只说了一句:我有很多办法,让你比现在更疼,外表却看不出任何伤。

夏至这才惊恐发觉,从来任由他欺负,一声都不敢吭的弱鸡,突然变得强悍了,强悍到他完全招架不住。夏天则看着“哥哥”眼里的惧怕、慌张,心里也说不上有什么复仇快意,不过他知道,自己就快要品尝到自由的味道了。

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搬出夏家,在接下来的两年高中生活里,夏天得到的快乐比之前十六年年加在一起还要多,少年人活泼的天性慢慢释放,在集体生活中、解题做题中找回了自信。

夏天喜欢理科,理科里又最喜欢化学和生物,高考报志愿,他填了h大的生物制药,一直很欣赏他的班主任,还拍着他肩膀开起玩笑:以后就等他研究出xx素,拿到诺奖的那天了。

夏天想不到那么大,他只是清楚自己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学业和专业,与其说是承载了他的理想,不如说是为他打开藩篱的两把钥匙,他已经等不及要离开六姐儿和夏至,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渭城。

他太急于飞走了,不管是学费还是生活费,一分钱都不想再跟六姐儿要。暑假两个月,他兼职打了四五份工,人瘦得脱相,精神头却特别足。

那时候,夏天真以为自己要时来运转了,这辈子总还有盼头,他将来一定能做个堂堂正正、体体面面的人。

一场豪雨,终结了所有期许。

夏天从没想过,城里下个雨也能淹死那么多人,更没想过这种事,有天竟会摊到他自己头上。

那天他去给朋友家的小超市送货,店面在市中心的地下广场,雨水倒灌进来的一瞬,他耳边充斥着大人小孩发出的凄厉尖叫。

都说人在临死前,脑子里会闪回自己的一生,就像过电影那样。夏天想,他活了十八岁,一生泛善可陈,大概也就剩下高考成绩能拿得出手,好歹是全省理科探花……不过没什么用,他今天死了,尸体没准会躺在太平间很久都无人认领。

传闻被水淹死的人,会积攒极强的怨气。可能连老天爷都怕他报复社会,居然没给他重新投胎的机会,而是把他一竿子发配回了过去。

“哎你刚说,你表哥那村儿叫什么来着?”

“白牛吧。”

“少来,牛有白的么?”

“那就白马,嗐,你管他呢,反正就是巨土,那人也巨土,穿得就跟旧社会的似的,我都怀疑他以前洗没洗过澡。”

“嘘,你小点声,让他听见了不好。”

“怕什么?他在我家白吃白住的,他敢把我怎么着!”

讽刺的嬉笑声从门缝里飘进来,夏天漠然听着,视线落在桌子上的翻页台历上,上面清楚的显示着一行日期:1993年8月28日。

93年,对于99出生的夏天来说,可谓既遥远又陌生,他也完全不记得,这一年,究竟有什么载入史册的大事发生。

他就这样静悄悄地穿越了时空,死而复生。变成了另一个,不光同名同姓,甚至连长相都和自己原先差不多的夏天。

第2章

夏天穿越的对象,和他本人有着颇多相似之处,不仅同名,年纪也正相仿,九月开学即将升入高三。

之所以说长相“差不多”,因为原主轮廓、五官都和他如出一辙,但人家身上没有疤,至少没有明显的伤痕,除了刚穿来那会儿,右侧太阳穴处有一大片淤青。

夏天就是带着这片淤青醒过来的,随即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北方农村常见的,脏兮兮的土炕上。

头晕得不行,稍微动一动,直感觉天旋地转,跟着就是大吐特吐,恨不得吐到脱水的地步。

夏天躺了半天,始终不见有人来,只好勉强蹭下地,扶着墙一点点往外挪。他不过想找口水喝,却在院子里撞见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

女人看着他干瞪眼,小子更是一脸活见鬼的形容。

等到理清关系,夏天弄明白了这对现世宝的身份,女人是原主的继母丁小霞,半大小子则是原主同父异母的弟弟夏大壮。

夏天直觉向来准,看到丁小霞的一刻,他就知道这女人恨极了他,恨到巴不得他立刻在世上消失。

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原主那倒霉蛋真和他差不多,是个在家不受待见、可有可无的人,在他穿来之前,夏大壮刚借口和原主打了一架——当然也可能是单方面的殴打,总之这场架以夏大壮一胳膊肘,顶在了原主的太阳穴上为告终。

直接导致原主当场昏迷。

丁小霞恨归恨,倒也并没趁此机会谋杀,大约还是不太敢。但她选择不作为,不请大夫,不闻不问,秉持着生死由他去的态度,坚持了三天丝毫不动摇。

至于说丁小霞母子为什么盼着原主死,还得从原主的亲生母亲陈瑾讲起。

陈瑾本来不属于这个叫白马村的小地方,她是个城市青年,父母都是当地冶金系统的干部,特殊时期,陈家遭受了冲击,陈父陈母下放农场,陈瑾作为知情插队来到了白马村。等到浩劫结束,陈父陈母相继离世,也就没人再为陈瑾张罗回城的事。

那时节又赶上陈瑾怀了夏天,或许是出于不忍心,她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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