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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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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有几次发挥了防御功效,既能驻守村堡亦能攻击敌人,因而更加声名鹊起。

时值三月春光,河岸上桃红柳绿,集市喧闹,路边野草发芽、不知名的野花开得舒展招摇,有成群的孩子在麦田里放风筝、欢笑嬉闹,看得林重阳移不开眼睛。

好一派悠闲的田园风光,真是让人沉醉其中。

惊艳了林重阳的景色,在林大秀看来却没有什么好看的。

出了码头,父子俩互相检查仪容,看起来没有一点差错,玉树临风俊美不凡,很好,出发!

林家堡的堡门白天大开着,也不需要人守,反正人来人往大家都认识,若是有生人进来,不管谁遇到都会问问,说得出是谁家的亲戚那就没事,如果闪烁其词的那可不客气。

林大秀领着儿子从堡门堂堂走入,进了堡内林重阳发现竟然还圈了为数不少的田地,麦苗返青,一片绿油油的景象。等走过良田,又有菜地和养鸡鸭鹅以及牲口的地方。

过去有一条围村下来的小河,河边垂柳依依迎春连翘等黄花迎春怒放,将村民居住的地方和外面隔开,过了桥就算进了村里面。

在林重阳看来,林家堡绝对可评后世的模范花园村,干净整洁,美丽优雅,比密州城干净漂亮得多。

村里南北东西各一条主干道将村子分成了四部分,主道丈许宽都铺着青石板,两边还挖着排水沟上面也盖着石板,道旁遍植月季、指甲花、紫茉莉、木槿、石榴等花木。

站在街上一眼望去,村内房屋鳞次栉比,整齐有序,墙外有高大的梧桐、杨树、和槐树,院内杏树、桃树等各种果树,如今杏花谢了桃红,梨花怒放一片白玉,深吸一口气都是清甜的香气。

嗯,忽略那恼人的柳絮白毛。

好美啊,林重阳看得目不暇接,这真的是他梦想中的美丽田园。

他一路赞不绝口,自家祖上还真是挺牛的呢。再看看身边的林大秀,真是有点恨铁不成钢啊,就单看看这样的气派,对村民百姓们都那般友好大度的林家,哪里会把嫡系子孙赶出去?

他怎么就混到这个田地呢,他有些怀疑林大秀说的长辈们怎么怎么偏心了,总觉得自己不能偏听偏信,要亲自调查一番才行。

哎,有爹如斯,任重道远啊。

父子俩一路上收获了无数的爱慕眼神,林大秀当然没意识到,因为他紧张得要死,死死地握着儿子的小手,把林重阳捏疼了也不知道。

“大秀回来啦。”路过的人都笑眯眯地和他打招呼。

林家堡的人多半都姓林的,族长说都是一家人,不要惯得子弟毛病,装什么少爷大爷的,按辈分称呼就好。搬来的外姓人虽然也享受这个待遇,可为了表示对林家的尊敬,他们是断然不会如此的,还是会称呼少爷老爷的,只是不当着族长的面就好啦。

再说林家子弟也不是个个都能守得住本分,很多人还是喜欢耍耍祖宗余威的。

好在林重阳觉得自己爹其实不是无可救药,他并不是真正的纨绔子弟,在林家堡里,他爹还是蛮乖的,至少见到老爷爷老奶奶大爷大妈的都会很有礼貌,绝对不拿少爷架子。

林重阳也毫不怕生,跟着他爹叫人,反正他爹叫叔叔的,他就叫叔公。

林大秀看了他一眼,纠正道:“咱们这里不兴叫什么公,叫爷爷就行。”

林重阳吐吐舌头,差点露馅吗?反正他前世老家喜欢叫叔公什么的。

大手牵小手,一步两步往前走。

林重阳哼着欢快地歌,轻快地迈着步子,被他爹牵着朝着林家祖宅走去。

刚走到那条大街的街口,林重阳就看到了一排进士牌坊,一重重进去,真是壮观拉风,如果不是林家先祖有令举人不立牌坊,估计满村子都要建满牌坊,比密州城只怕还多呢。

走到最后一进下面时候,林重阳发现居然是一位先祖的状元及第牌坊。

状元啊!

泱泱大国,人才济济,这位先祖居然得了全国第一名。

真是了不起!

蓦地林重阳心头突然涌上一种奇怪的情绪,先祖们功勋卓著,政绩赫赫,可他们这些后世子孙,除了躺在先祖的功劳簿上坐享其成,还做了什么呢?为什么没有人继承先祖的遗志,居然一个进士都没出!

这么一想,顿感亚历山大,同时又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的感觉在小胸脯里跳动。

这八座牌坊,是林家先祖留给后世子孙的荣耀和庇护,同时也是留给后世子孙的压力和敦促。

让人敬仰的同时,也感觉到如山的压力,尤其对于林家嫡系子孙来说,只怕就是八座大山。

他看看旁边似乎没什么感触的林大秀,不禁叹了口气,停下脚步。

林大秀以为他小孩子怕羞,低头看着儿子严肃的面容,轻笑着安慰,“小九别怕,有爹在呢。”

林重阳仰头睨了他爹一眼,严肃道:“林大秀,站在这里你就没有什么感触吗?”

林大秀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感触啊?”从小看到大,也没什么啊。

得,真是个麻木不仁的!

林大秀举起胖嘟嘟的小手,“一、二、……七、八,这些先祖留下的财富,要不是他们努力、进取,哪有现在林家堡繁荣、安定?别说成家立业,吃饱喝足都够呛呢。”

林大秀一怔,这儿子不是被大伯附身了吧,怎么说的话跟大伯如出一辙?

就在他发怔的时候,对面街口又有一群林家子弟出现在眼前。看得出来他们是一路奔跑而来的,不过在看到林大秀的时候立刻都收住脚步,负手前行,一派悠然闲适的大家公子哥派头。

当先一人看起来十三四岁,生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自然没有林大秀那么俊美,但是胜在清纯干净,看着就跟不染尘埃的瓷器一样。

这个人就是林大秀的二弟林毓轩。

林大秀本名林毓秀,只不过他专爱跟他爹对着干,从不以大名与人交际,一来二去,狐朋狗友们为了表示亲切,都喜欢叫他大秀大秀的。

林重阳把对面那些中二少年挨个瞅一遍,为首这个小白花长得最好看,估计也最有地位,大家都捧着他。

看他们气喘吁吁的样子,只怕是打听着林大秀回来了,要急着过来耍横吧。

“大哥这是回来赔不是吗?”林毓轩笑微微的,上前两步对着林大秀拱手行礼“见过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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