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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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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顾着自己的原则,却忘了她原是众星捧月的天骄。

偏偏被自己拽入泥途,任人说嘴轻践。

“公子,您如何!”姜瑾见人颓然欲倒,连忙伸过手去扶。

梅鹤庭格臂推开他。

“走,回家。”梅鹤庭斑驳的目光几乎被懊悔淹没,嗓音嘶哽至极。

*

即便这么着一气未歇赶回长公主府,梅鹤庭还是慢了人一步。

府门之外,已先来了一位身穿柳叶锦衫的魁梧男子,脸颊两侧肥硕的肉团浮满红光。见到梅鹤庭,此人眼中有诧色一闪而过。

继而他大度地揖了回手,藏不住人逢喜事精神爽:“梅大人,您贵人多忘事,只怕不记得在下了吧?”

“柳息壤。”

梅鹤庭如何能不记得,此人是东阁大学士柳诤眉的幼孙,当年在他的昏礼上喝得大醉酩酊,过后便传出,柳家郎君立誓为长公主终身不娶。

犹记得宣明珠听说这件事后,无语良久,随即向不甚相熟的柳息壤修书一封。

在信上绞尽脑汁地措辞,令他不许钻牛角尖,不可损伤身躯,当寻良配成家方为正理。

那时梅鹤庭与新婚的妻子同样不甚熟稔,还因这位殿下的反应意外过。

没有想到霸道如她,也会有慌手慌脚的时候。

新为人妇的长公主却煞有介事咬着笔杆说:“本宫平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真心。我自己找着了天底下最好的小郎君,怎么能白白耽误别人呢。”

彼时尚为少年的探花郎,被这一句话戏红了耳朵。始作俑者却还无知无觉,目光亮晶晶地捧着写好的信请他斧正,名曰避嫌。

那封信真是写得颠颠倒倒不知所云啊,却也因此,方见得写信人的真性情。

梅鹤庭至今记得清楚,当他看完她写给其他男子的信,虽无关风月,心中初次涌出一种酸酸的滋味。

那时不肯认,还道自己无聊。

不成想,今日会在这种情形下与柳息壤见面。

柳息壤的表字里也有一个“生”,柳芸生。

宣明珠常点的《牡丹亭》里有句戏词:不在梅边在柳边。

从前不屑于注目的针鼻小事,一旦认真计较起来,便成了横戳在心上的一根梭。

梅鹤庭薄薄然眯目,神情充斥警示的意味:“速去!阁下以为自己有资格吗?”

柳息壤微愣,而后扬头笑了笑,“昭乐殿下提出休离,必然是梅君无情负了她。君负公主七年,我等公主七年,再怎么样也比阁下更有些资格!”

眼下他还有些肿胖,刚又绕着护城河跑了几里地,语气稍微激动便不禁喘息。

可是不怕,为了好不容易拨云见日的长公主,柳息壤有毅力减肥。

他不舍得让公主殿下的追求者中多出一个直笼桶,那不是惹人笑话么。

梅鹤庭面对这副得意嘴脸,目光愈发凌厉危险,偏偏,无力反驳。

姓柳的说话一针见血,句句踩中他的痛脚。

走了一个言淮,又来一个柳息壤。他可以镇定面对那位锐气凌人的小世子,因为他的招式看得见摸得见,可是对着看起来毫无胜算的柳息壤,梅鹤庭心生隐慌。

是她曾经亲口说的,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怕一颗真心。

金乌悬在头顶,浩大的光芒炙得青砖与黛瓦都发烫,幽凉树荫与灼灼光瀑交界的明暗里,梅鹤庭手足冰冷。突然意识到了,被消磨尽心意的人,不会留在原地等着另一人去道歉,悔过,改正。

如今,他从长公主的独一占有者,彻底沦为了排队的追求者。

不,甚至他挥霍了一次机会,连坦然站在她面前的资格都葬送。

夙性中的游刃有余在眼前消失殆尽,男子心上仿佛钩了一尾涸泽的鱼,无法喘嘘,只能任甩动的鱼尾啪啪甩打上心尖肉,疼得人发慌。

“她,说我是天底下最好的小郎君……你是吗?”

半晌,不成声的喉音挤出这样的话。

柳息壤闻言呆滞。

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当年十七岁便沉敛老成,得晋明帝亲口褒赞的梅长生,会这么没脸没皮。

姜瑾直接捂上了眼。

公子是不是被气懵了,这种小儿争宠的语气怎么回事?

梅鹤庭自出生以来一路顺遂,出身于簪缨世家,从小敏慧过人,科举一试便中,姻缘自己临门,都没用他费过半点心思。

所以,这种与人相争的繁难一时困住了这天之骄子。他颤着指尖给自己攒底气,抿唇又道:

“她还为我建过一座梅鹤园,你有吗?息壤园,像话吗?”

姜瑾实在听不过去了,拉过公子低声道:“公子,柳家郎君站在这儿,多半是被拒之门外了。公子休要置气,还是到长公主面前好生解释,才是方儿啊。”

梅鹤庭一听,有理,他倒被一叶障目了。

扬颔瞥视柳息壤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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