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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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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苏彦朝行礼的那两人微微颔首,以示歉意已收到,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表示。因为此刻他虽身为一个小秘书,代表的却是老总的颜面,不能低姿态。

阿勒坦侧过脸看着他的乌尼格,心情有所好转,决定饶过养兄一马。

“既然喝醉了,说的都是胡话,那我便原谅他。你们带胡古雁回去休息,散宴后记得立刻把地毯上的酒渍清理干净。”

胡古雁被拉走了。

这个小插曲的影响并未持续多久,殿中气氛重又热烈起来,

侍女把托盘上两个斟满酒的黄金酒杯递上来,阿勒坦端起其中一个,示意苏彦也照着做。

空腹喝酒不太好吧,而且这酒看着度数就高。苏彦短暂地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金杯。

阿勒坦暗自心喜,举杯道:“敬九十九天与十方地域的众位神明,敬无处不在庇佑众生的先祖魂灵。”

在满殿的赞颂与欢呼声中,苏彦随着阿勒坦喝完杯中酒,小声问:“我能先不喝酒,喝点奶茶吗?晚饭还没吃,真挺饿的。”

阿勒坦一怔之后,说:“好,先用膳。”牵着他的手一同下了王座前的玉阶,于席中落座,亲自给他削烤全羊的肉片。

斡丹一拍大腿,端着酒碗上前敬酒,敬完了阿勒坦,接着敬苏彦。

苏彦手里握着奶茶杯子,嘴里嚼着肉,朝这位年轻的王帐侍卫统领为难地笑了笑。

阿勒坦叹道:“……算了吧,斡丹。”

斡丹皱起眉头,不肯收回酒杯:“不能算了,你可是圣汗。来,硬气一点。”

硬气的圣汗从他手中截过酒杯,代饮了。

苏彦咽下一口孜然烤肉,朝阿勒坦露出感激的浅笑:“多谢圣汗体谅。”

阿勒坦放下酒杯,对斡丹道:“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那你可得抓紧时间,不然……”斡丹无礼地冷哼一声,很不高兴地扭头回自己座位上去了。

苏彦听不懂,但不妨碍他凭借直觉与细致入微的观察,对接触到的人做出自己的判断。“这位是叫斡丹吧,”他对阿勒坦说,“感觉是个真性情的汉子,我倒是想结识结识,可惜语言不通。对了阿勒坦,你能不能给我找个教习北漠语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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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古雁被人半劝半拽地回到自己的住处,酒气尚未消尽,一脚把玄关处烘鞋的火炉踹飞了。

“台吉何以如此动怒?”廊下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问道,说的是流畅的北漠语,带了点不明显的中原口音。

胡古雁回头一看,是他门下豢养的一名谋士,名叫“严琅”,出身中原,自称是犯官之后,全家死于牢狱,便叛逃出国来到北漠。此人颇有智计,辗转投靠到他门下后,接连几次出谋划策都颇有成效。

自从前朝北成帝开了任用汉人为官的先河之后,汉人官员在北漠虽少有,但也不算罕见。先前的鞑靼王庭也有一些汉人官员,主要负责土木建设与户籍、财物等的造册管理。

不过,真正身怀文韬武略又甘心效忠北漠的汉人,却是少数中的极少数。胡古雁整整考验了这个严琅大半年,才相信他的确对故国深怀恨意,的确是一心想辅佐自己,以博取权势富贵,于是逐渐纳为心腹。

严琅年约三旬,是苍白清隽的文士模样,双手畏寒地揣在皮毛袖套里,抿着色浅而略显刻薄的嘴唇,不紧不慢地走进来。

“若有任何不顺心之事,可告之鄙人,让鄙人为台吉分忧解难。”

胡古雁便将阿勒坦要册立一个中原男奴隶为可敦的事对他说了,并着重强调,这个奴隶是从他手上当众抢去的。

当时他手握铁证,指控这奴隶是铭军的奸细,阿勒坦却鬼迷心窍般坚决不肯相信。今夜阿勒坦还在王宫大殿宣布那人是神树认可的命定者,是上天的恩赐。这不是公然打他的脸吗?意思是他胡古雁有眼无珠,把天上鸿鹄误当作了地上雏鸡?最后甚至以此为借口,将他当众赶出宫宴,实在是欺人太甚!

严琅耐心听完,忽然凉幽幽地笑了一下:“此乃好事,台吉为何不喜反怒呢?”

胡古雁脸色不善地瞪他:“哪来儿的好事?!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休怪我发火。”

“阿勒坦不近女色,二十二岁仍未有子女,如今又要立男子为唯一可敦,这不是终生无嗣的征兆么?他的两个亲弟弟,一个十四岁的天生残疾,另一个不过是稚龄幼童,俱不足为患。倘若阿勒坦有失,这继任汗位的最佳人选,可不得落在台吉的身上?台吉可是先汗的养长子,又曾屡立战功,于阿勒坦死后继位,乃是北漠各部人心所向。”

“有道理啊……这么说来,他阿勒坦越是独宠这个男可敦,自绝子嗣,我越该高兴才对!”胡古雁转怒为喜。

严琅微微颔首:“正是如此。对了,婚礼在何时举行?”

“十日之后。”

“十日……”严琅沉吟道,“那么鄙人就替台吉好好想想,如何为圣汗与新可敦准备一份厚礼。”

第387章 圣汗大婚在即

北漠腹地的大瀚海并非一马平川,遍布着高低起伏的沙丘与矮小贫瘠的土石山,放眼望去茫茫无际,一直延伸向遥远地平线上的群山。而那些群山仿佛永远都在天际,走得再久也难以靠近。

寒冬季节,沙地上点缀着一团团植被,走近后才看清都是枯槁的棘草,别说战马,连骆驼都啃不动这些萎缩的草根。除此之外便是死去多时的枯树,灰黑色枝干兀立在沙土上,除了支起一层毡毯,临时充当一下帐篷之外毫无用处。

这片高原荒漠比荆红追想象的还要大,虽然肯定不会真的大到无边,但不熟悉地形的人若没有本地向导很容易迷失方向。且无疑是片饥寒交迫的地狱,除了冻结在岩缝里的冰棱,再无一物可果腹。

七日不食对他而言并非饥饿的极限,只是身下这匹从战场上捡来的老马快要撑不住了。不过,他仍坚持驱使着它向北前行,因为这不止是坐骑,也是仅有的储备粮。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杀这匹马。

到了第八日黄昏,他终于走出大瀚海。老马已经跪地不起,荆红追面色沉凝地拔出长剑时,忽然在两个沙丘之外的小山头上看见了一匹孤狼。

有狼,就意味着羊群离此不远了。

荆红追杀了那匹狼,生饮狼血后,让马也舔舐了些带盐分的血液,然后在离此不远的一处长满高草的避风山谷,终于找到地图上标注的“威虏镇”——原来不是他走错方向,而是这个部落在冬季进行迁徙,连同成片穹帐一起搬去了较为温暖的山谷内。

他用剥下来的完整狼皮与狼头,连比带划地与一个牧羊小孩交换了消息:前几日,有骑兵大军从此经过,收走一些牧草后,往北去王都了。

王都……果然是去杀胡城。荆红追并不能完全肯定,苏大人就是被这支骑兵军队掳走的,但这是他与靖北军的两名斥候分道扬镳之后,所获得的最清晰的线索。

喂饱马匹,他决定日夜兼程,直奔数百里外的旗乐和林,继续打探苏大人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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