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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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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儿“啊”了一声,吓得缩在了何父身后,瘪了瘪嘴,眼看就要掉金豆豆了,何父挡在妻儿面前,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大喝一声,一个接一个的冲着野狗扔去。

四人一狗僵持了一会儿,野狗终于不甘地低吼着退去了。

四人松了一口气,正打算走,何逸清却眼尖的看见了草丛里的血迹,赶忙叫道:“爹,那儿有血!”不会是被野狗咬伤的行人吧?

等走得近了,何逸清才看清楚了原来是一只大野兔,看样子已经断气了,四肢也被野狗咬得七零八落的,原来刚刚野狗试图攻击他们,是因为他们打扰了它进食?

何父若有所思地蹲下身子,把大野兔零碎的尸体拨到一边,仔细地搜寻着,果然发现了一个小洞,看来这就是兔子洞了。

“清姐儿,你守好这儿,俗话说狡兔三窝,这兔子洞肯定有其他的通道,我去瞅瞅。”何父立刻经验丰富地开始围着土包寻找兔子洞。

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另外的两个洞,又排查了一番,在确定没有其他的洞口后,就用大石头把这两个洞给堵上了,又回到了原位,蹲在地上,伸出手往洞里掏。

洞并不深,没过多久,何父就收回了手,那手上也多了一只拳头大小的兔子。

“小兔子!”这只兔子是灰褐色的,小小的一只,看着十分可爱。

安哥儿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试探地伸出手摸了摸兔子软软的皮毛,整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何父摸了摸儿子的头,把小兔子放在了他的手里,安哥儿咧开嘴笑了,立刻宝贝似的揣好兔子。

“等着,这洞里还有。”何父见哄得儿子高兴,充满了干劲,又继续掏洞。接二连三的掏出兔崽子,等确定洞里没有了,何父也抓到了四只之多。

何逸清把几只小兔子放进装纸钱和祭品的竹篓里,问道;“爹,娘,这兔子怎么办?”

沈氏本想说养大了吃,但对上了安哥儿亮晶晶的双眼,又咽下了口中的话,呵呵一笑,“既然安哥儿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一趟祭祖,收获了四只小兔子,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第26章 劝学

四只小兔子带回来后,由安哥儿负责喂养,其他人都不插手。这四只兔子正巧是两雌两雄,长得都差不多,安哥儿给它们取的名字也是简单粗暴,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他取名时何逸清就在旁边,直接被逗乐了。尤其是看着他把小一叫成了小二,小二叫成了小三,更是忍俊不禁。

有了四只玩伴,安哥儿也比以往更加活泛了,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在院子里撵鸡撵兔子,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些天何逸清一直在跟沈氏商量新衣服的样式,虽然多活了二十年,但她并不太想用前世流行的衣服样式,虽然这样既省时又方便。

原因有二,一来,既然她决定以后以此为生,那么一直模仿别人的算什么本事?第一次借用她是为了快速打出名声,不得已而为之,但所做的也不过是将现有的半身裙样式改动了一下裙摆。

二来,就算她脑海里的衣服样式再多,也总有用完的那一天,与其到那时侯江郎才尽,还不如现在慢慢开始学起来,一点一点积累,凭自己的想法设计出衣服来那才是真本事。

在此过程中,何逸清惊喜的发现,自家娘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妇女,但在做衣服这件事上的想法可一点儿都不普通,偶尔的灵光一现,都让何逸清眼前一亮,真应了那句术业有专攻,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两人商讨了好几天,才终于定下了衣服的样式。

与上次一样,还是做的上衣和半身裙两件套。上衣做成圆领,对襟,袖子宽大,再辅以祥云纹。下服做成马面裙,水波脚衣摆,像波浪一样的形状,会随着人的走动一起一伏。整套衣服做的都是宽松样式,自然也不用考虑尺码的问题。

至于整套衣服的图案,采用五色丝线进行刺绣,分别为蓝,绿,红,黄,银五色,图案主要以各种花类、金鱼、锦鲤、祥云为主。

上次去镇上,何逸清顺道买了纸笔还有各色颜料,这次作图样终于可以不用在地上画了。

何逸清在纸上细细画出图样,粉色的对襟上衣,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兰花,再用银丝线勾出几片祥云纹;淡蓝色的半身裙,水波状的衣摆上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天图;何逸清还在腰间画了条正粉色的织锦腰带,显得腰身更加的盈盈一握。

画完了,何逸清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次的样式可比上次的还要繁复,绣工更是多了一倍,等做出来了,一定很好看,也更上台面了。

何逸清心里暗道:卖给何掌柜至少得要五两银子一套,不带还价的。

样式确定了,两人就开工了。与上次不同的是,何逸清打算跟沈氏一道儿做衣服。何逸清做衣服的手艺不行,她正好乘此机会跟娘多学学,而她也要求娘跟她学习刺绣。

“啊?!”沈氏听到女儿这个要求,急忙摇摇头,“不成的不成的!我小时候跟外婆学过一阵子,也没学出个什么道道来,现在年纪大了,更是学不动了。”

何逸清劝道:“娘,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呢?你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哪有什么心思来学习刺绣?小时候的事做不得数的!我看你在做衣服上挺有天赋的,万一突然开窍了呢?”

她顿了顿又道:“再说了,现在女儿做什么事打的都是您的幌子,这做衣服的事儿咱们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万一被人发现了您连刺绣都不会,那不是露馅了吗?”

“这事儿咱们不急于一时,慢慢来,每天都抽空练习会儿,也不要求你精通,只是最基本的花鸟鱼虫,梅兰竹菊你总该会吧?”

何逸清口舌生花,沈氏渐渐被说动了,听着也不算难啊?她犹豫地对上女儿明亮的双眼,“那.......我试试?”

这厢母女两人干得热火朝天,安哥儿有了新玩伴,天天吃喝玩乐,也不无聊,而何父就显得有些无所事事了,稻田里的杂草已经除过三遍了,何家四周的地也都被他被开垦出来种上了各样蔬菜,甚至连家里都被里里外外的拾掇了一遍。

何父自觉在家里帮不上忙,却又没什么事儿干,便想着接着出去给人家打短工,可沈氏却怎么也不同意,不放行。

沈氏不同意也是有原因的,出去给人家打短工虽然来钱快但干的都是些重活、累活,多伤身体啊!以前家里债台高筑,她又不顶事儿,何父为了还债只能出去打短工,她虽然十分心疼但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不一样了,家里无债一身轻,甚至还小有结余,最艰难的日子过去了,沈氏怎么可能再让何父去干伤身子的活儿?坚决不同意!

何父被沈氏阻了,闲在家里有些闷闷不乐,天天只能陪着安哥儿玩,何逸清理解自家爹的心情,灵机一动,便想了一个法子。

她建议道:“爹,要不你去跟教书先生学几个字儿,正好家里刚买了纸笔。”

学字?何父心里有些纳闷,好端端的学写字干啥?会说话不就行了?再说了,做学问都是烧钱的,家里哪有那个钱,不成不成。

何逸清却别有一番考虑,她自己是认字的,前世她送安哥儿读书时,也跟在后面学着,虽不会吟诗作对,但听说读写都是没问题的。可爹娘却是大字不识几个,万一以后自家生意做大了,他们连账本和合同都看不懂,很容易被人骗的,这也是她前世做生意时得到的教训。

何逸清劝道:“哎呀,爹,多认些字儿总没坏处的,至少你以后跟镇上那些掌柜的打起交道来也多些底气。又不是要你去考科举,只是学一些常用字,认得会写就行了,简单的很,也不需要多少束脩。”

见何父有些心动,何逸清又加了把火,“爹,你每天学会了正好回来教我们三人认字,咱们交一份钱四个人得好处,再划算不过了!”

何逸清又问沈氏,“娘,你说是不是?”

沈氏在一旁听着,也觉得不错,“女儿说的有道理!”何父去学字儿总比出去干苦力强!而且也要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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