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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二章 法务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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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让这种气节一直传承下去,重要的是还要加以引导,不要被别人利用,就像有些游侠儿,气节的确没话说,但也就是因此如此容易被利用,做出一些危害的事情出来。

左思右想,还是找不到什么头绪,或许最重要的还是别让思想被束缚,如此一来问题又转回到了儒家的身上。儒家思想的确有可取之处,张素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不过有些也很够操蛋的,提过好几次的程朱理学就是他深通恶绝的。

程朱理学不仅灭人性,八股文一搞之后天朝人再没有了创新的能力,这玩意儿只讲行事没有内容,文章的每个段落都要死守固定的格式,连字数都有所限制,相比起来孔颖达这些人比起明清的老学究要好太多了。

儒家思想在后世一直被当成是坑害华夏民族的罪魁祸首,张素也觉得他们应该对此负主要责任,不过找不到人问责就是了,所以自从穿越来就一直在鼓吹不能独尊儒术,要像春秋时期一样百家争鸣才行。

快入冬了,李恪让人编撰的《唐律疏议》完成,这是以《贞观律》和《永徽律》为根本的成文法,法典一共三十卷,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于是乎张素也开始忙碌了起来,律法方面,很多事情都是他提议的,比如说已经开始同步修建的法院。

因为断案官员,也就是法官需要培养的原因,而且朝廷对这个到底可不可行也还不太有信心,所以首先只是在长安和江南等一些发达城市试行。封建社会皇帝说得算也有个好处,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是需要议会投票之类的,现在大唐的法院估计还成立不了。

朝堂之上,还有不少人反对,主要的理由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很好,贼寇不多,没有必要专门成立一个这样的部门云云。李恪拉出民间纠纷、商业纠纷出来也就堵住了这些人的嘴,带着强制性质的推行了。

如果是到了明清,估计反对理由会变成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能改这样的了,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哪些该改哪些不改改,往往被一些人搞得乱七八糟。

这是张素提议的,有他改进的义务,而且也是报纸的职能呢个,所以这段时间他干的事情就是介绍法院的作用和讼师的职责,还有普法也是很重要的,因此报纸也是又加了一个法律版块,除了普法之外,还报道一些官司。古代的官司也是公开审理,在报纸上报道完全没有压力。

很多人即使看了报纸,对这法院代表的意义也还是一知半解,不过跑去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当然这是官署,进入参观是不可能的,只能在路边看看那森严的大门和门头的天平标识,后世都明白这代表什么意思,不过张素还是大书特书了一番。

用天平标识公正、不偏不倚这也是张素出的主意,本来还疑虑这年头到底有没有天平这玩意儿,结果一查才知道,春秋晚期的时候,天平和砝码的制作技术已经很精密,是用竹片做衡量,丝带为提纽,两边更悬挂一个铜盘制作成的。

得知这些信息,张素也就再没有了疑虑。他习惯称之为法院,不过正是的名字其实是法务司,官职也是按照大唐的习惯来,大理寺的最高领导是卿,设置一人,相当于最高院院长,而长安法务司跟其他道一个级别,出于高级法院,设置郎中一名,相当于院长,主事两人,相当于副院长。

然后还有亭长,刘邦那个时候貌似是相当于村长,不过在法务司,相当于是后世的庭长,也是主审法官,在下是掌固,相当于陪审的普通法官。其他还有书令史等等职位,颇为复杂,张素也是看得头大。

法务司新成立,各方面都还需要时间去完善才行,官职同样也是如此,现在大理寺卿不过是从四品官员,职位实在太低了,即使不说后世那种副国家级别的,好歹也应该跟部级同级,跟户部尚书、刑部尚书这些一个级别才是。

现在就讨论这个事情太早了一些,还是的发挥作用的时候再说,到那个时候法院系统独立,协调官职也就没人有话说了,现在什么事情都没有赶出来就要提干,除了大理寺的官吏之外,估计是没人会同意。

虽然法院已经正式开始办公,不过等真正开始履行职责也还需要一点时间,首先案件需要转移过来,等全部接手的时候才会开始。现在长安法院的人手还不多,负责上百万人的官司纠纷,到那个时候就有他们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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