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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5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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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找了一家茶楼,很大很气派,两层,一楼和二楼的布局装潢都不相同,客人也是分两等,楼上去的,都是有钱的名流,茶都是超级名品。而且设有包厢,还有专门的茶女shi茶。

楼下的茶客是三教九流,茶你可以点贵的,也可以点最便宜的茶叶末,氛围上没有楼上的清静,很多人闲来无事,在这里泡着,类似老北京的茶馆,一见面,这个问:“您吃了吗”

那个答:“还没呢。”

又一个说:“张爷,您在呢”

那个又答:“多新鲜,不在这儿能在土里埋着吗。”

嘻嘻哈哈,ch科打诨,非常随意。

总之,热闹,但古人说话还是比较文绉绉,语速上也慢,就少了老北京茶馆的那种有点慵懒的味道,气氛还是比较生活化。

简旭几个没有上楼,就在楼下捡了个靠边的位子坐了,楼上多为名流,一旦有哪个见过皇上,还没想好具体的策略,不能太张扬。

茶楼的伙计过来招呼,“几位,想喝点什么”

简旭道:“你们这都有什么”

伙计笑了,“这位爷,您一定是新来,我们这除了大红袍,但凡叫上茶的,都有。”

麻六好奇的问:“为何没有大红袍”他虽然不知道大红袍是茶,但也猜出,不是还有碧螺春吗,这样一对照,就明白,大概就是茶叶的名字,他不懂的是为何大红袍没有。

伙计笑了,“小哥开玩笑,大红袍是贡品,皇上娘娘喝的,民间当然没有。”

麻六用手一指简旭,“那你还是上大红袍吧,他喝着正合适。”

伙计吓了一跳,“呦喂小二你可不能乱讲话,这是要杀头的。”

简旭拍了麻六的脑袋一下,“小二你别见怪,他有疯癫症,间歇xg发作,此时又犯病了,不过,大红袍也有好有坏,我是说,也有个顶尖级别和普通级别,顶尖级别的给皇上娘娘喝,普通的,民间一定有。”

伙计道:“有没有不知,但我想,哪个能为了喝一口茶而冒杀头之罪,就是有,也不敢叫大红袍,客官,咱们说远了,您还是点茶吧。”

简旭四下里看看,再压低声音,鬼鬼祟祟的说道:“就把哪个改了名的大红袍给我沏一壶。”

伙计直晃脑袋,“客官咱这里真没有,看您也是个有钱的主儿,这样,我给您上一个仅次于大红袍的。”

简旭点头,“好,名字呢”

伙计嘿嘿一笑,“名字叫锦衫。”说完,转身走了。

简旭也嘿嘿一笑,“就是大红袍。”

赛诸葛道:“主子得小心,看这伙计说话的口气,这家茶楼一定有背景,定是什么官宦的产业,平头百姓,你再有钱也不敢把大红袍改了名字拿来卖,还有,店里的小二,没见过穿长衫的,这家究竟是什么来头,连伙计都这么阔绰。”

简旭还真没有想到这一点,听赛诸葛一说,立即谨慎起来,打量了一下茶客,个个交谈甚欢,不像有什么异常,但小心还得小心,现在那新皇一定对我简旭日思夜想,废寝忘食的密谋怎样对付我,不能掉以轻心,所谓胜者王侯败者贼,现在是关键时刻,必须一击成功,这不仅仅是自己的安全,还有陪在自己身边这些人的出路。

他回头去看看乖巧的坐在自己身边的刘紫絮,一如既往的安静之态,只是那两弯秀间,又添了些忧愁,自她认识自己,好像没有过上一天的安宁日子,不是跑就是打,心里对刘紫絮,非常歉疚。暗暗祈祷,上天护佑,把此事圆满解决,以后就是天塌了,都交给别人去支撑,自己,要带着紫絮,过那种她期盼已久的日子。

等了一会儿,伙计把茶泡好,单手托茶盘,绕过桌桌椅椅,腰板挺直的走了过来,喊道:“客官,您的锦衫。”

简旭心里还笑,真会取名,和大红袍那么贴近,又非一样的名字,老板精明,善打擦边球,不过,这老板是谁,利欲熏心,竟然敢把大红袍拿出来卖,他的门路倒广,这也能弄到,又故意让伙计露出些话来,吊客人的胃口,很多人知道大红袍是皇上喝的,那还不得一掷千金的来品尝。

他正笑呢,忽然,脸上的笑容僵住,因为他发现,伙计走路之时长衫带起,脚下赫然是一双宫里殿前护卫的特有的鞋。

简旭心里一个ji灵,这里果然被那新皇控制,怪不得赛诸葛怀疑伙计为何穿长衫。刚刚自己也发现,一般店里的伙计,走路都带点猫腰,一是常年累月做活,累的。二是腰微躬,头略低那是显出对客人的恭敬。可是这位,气势非同一般,看上去象是练家子。

待那伙计走近,刚想把茶具往桌子上放,简旭嘴上依旧是嘻嘻哈哈的装着和伙计闲侃,却冷不丁的呼地站起,抓起自己的椅子打了过去,喊道:“我们快走”

那伙计往后一闪身,喊了一声:“来人,给我抓住他们”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八章 再赢一局

他把整条街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真正的太子,又拐到其他的街,还是没有,跑的他嗓子冒烟,本来已经饥肠辘辘,这么一折腾,腿都软了。

天渐渐黑下来,万家灯火初上,高宅大户门前的灯笼,饭店门口的幌子,随风摆动,灯光里,细雪急急落下,不一会儿,铺满了地面。简旭打了个寒颤,重又穿好外衣,裹紧,茫然的站在街上,饭没得吃,住又在哪里,一个馒头都没有讨到,去客栈住宿那更不可能了,牢骚抱怨解决不了问题,得转动脑筋。

他随处的溜达一阵,想办法,忽然发现一户人家的柴草垛,好,今晚这就是我的寝宫。他把柴草扒开一个窟窿,刚要钻进去,后面“汪汪”的叫了两声,转过头去看,是一条长毛大狗,大概是主人家的。简旭朝大狗施礼说道:“朋友,打扰了,我现在是走投无路,请你行个方便。”

大狗看了看他,听懂简旭的话还是看他态度和善摇晃起了尾巴来表示友好。简旭乐了,钻进了柴草垛,大狗竟然也跟着钻了进去,简旭把他搂过去,毛又长又软,好暖和,说了声:“美人,睡觉。”

早晨,大狗把简旭舔醒,他钻出柴草垛,太阳已老高,这一觉睡的还很舒服,他看了看大狗,说了声“谢谢”,摘掉身上的草屑,往镇里走去。

昨晚就没吃饭,现在胃里已经被掏空了一般,可是,没钱,再去像昨日似的,不好用,得先赚钱,突然想起了以前上班时路过的一个过街天桥上,总有一个流浪青年在那里弹着吉他卖唱,他面前放着一个帽子,过路之人偶尔会投给他几枚硬币。权且效仿一回,这里既没有我的同事、同学、朋友,又没有我的左邻右舍,豁出去了,刘备还卖过草鞋,人家是真天子,我是假太子,卖歌又何妨。

想到此,他来到热闹的正街,又专捡了个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此时各个店铺都已揭开门板,准备营业,街上行人也多起来。他选好地方,站在那里,没有什么东西伴奏,那就自己拍手,唱什么歌,太现代的他们听不懂,也不喜欢,忽然想起了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主题歌,那是明代家杨慎所作廿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的开场词,都是古代人,应该能产生共鸣。

准备好,咱没有杨洪基大师的嗓音浑厚,尽量憋着气就是,开唱:“滚”刚蹦出一个字,根本没有人看,自己先红了脸,想起自己以前拍戏时,权且当做自己现在是演员,正在进行一场戏。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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