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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2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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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桩备受鼓舞,充满荣耀的喜事了。

罗兰一听就知道他在顾虑什么,微笑道:“没关系,想考就去考吧,米利亚坦没这么小气。”法利恩恭身道:“是。”

“不过,大贤者加卡德不是已经去世了吗那还怎么考”

“贤者考试的考题是固定的,主考官不过是摆样罢了。”知道主君不清楚魔法领域的事务,大神官详细解释,“而且也不是考上十一段就能当贤者,还要测试心灵纯洁度,白魔法的造诣,神学的知识等等。”

罗兰眼中浮起恶作剧的光芒:“哎呀,这下你不就糟了吗,第一和最后一个也罢了,表面功夫就能应付过去,但据我所知,你的黑咒术可是修炼得比白魔法精深多了。”法利恩绽开不亚于他的阴险笑容:“所以这段时间我在猛钻白魔法,现下已达到过关要求,而且是刚刚好。”

“你真是个模范考生。”

“谢大人夸奖。”

嗯,看来我这个弟弟彻底被我带坏了。罗兰反省了一下,随即关怀地问道:“那你最近一定拼得很厉害,要不要休息几天”法利恩腼腆一笑:“不碍事的,大人,不用担心。”

仔细端详他确定是真的不碍事后,罗兰才陷入思索:“话说回来,史汀因为主持召唤仪式,等级降了一格,应该没这么快恢复。就是说,他现在不是你的对手。”

“没错。”法利恩自信地道,“所以大人今后只需抵防白银之谷。龙骑士我们有魔核光炮和羽族射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就是仗难打了点要是找到真红火焰就好了。”

用水蓝之光做动力源的魔核光炮威力虽然也很大,却只能条状攻击而无法广域发射,对行动敏捷的龙骑士不太有效,需要通过羽族战士用弓箭压制,但这样光炮的射程也会受到限制;而且箭矢对重武装的龙骑士威胁不大,除非是雷系的魔法箭,不过轻装备的羽族战士倒不必担心会被龙骑士逮到。

罗兰摇摇头:“不,我不打算正面挑战龙骑士。”法利恩大吃一惊:“为什么”罗兰微笑道:“一,我不喜欢硬碰硬;二,硬碰硬损伤很大。”

“损伤很大不至于吧”

“至于,我原先也以为不至于,幸好拍卖会上米利亚坦得意地告诉我他从夏尔玛大陆高价引进一批能完全抵抗雷系魔法,半免疫其它魔法的抗魔护甲让每个龙骑士装备上,还打算在年内让他们的座骑也武装完毕。”

大神官默然。年轻的城主牵起一个嘲噱的笑容:“可怜的岳父,他以为那样做他的军队就是无敌的了。”法利恩一呆:“呃不是吗”

“当然不是。”罗兰用教导的口吻道,“法利恩,世上绝没有打不垮的队伍,正如同没有必胜的战役。再勇猛的战士,也可能死于一场小小的感冒;再庞大的军队,也能因一句谣言分崩离析;再坚硬的壁垒,也挡不住来自内部的破坏。这道理你也懂的。”

“你是说”大神官眼睛一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罗兰露出嘉许的笑容:“不愧是我弟弟,一点就通。”他没有说出具体的战略,法利恩也不问。一旦确定基本方略,可以选择的战术多得是,将来他们可以慢慢商量如果计策用得着魔法。大神官很清楚军务不在他的权限,也非他擅长。

“这么说,如今需要考虑的只有白银之谷了”

然而,金发青年再次摇首,双眸浮起犀利的冰芒,一如他唇畔冷酷的讥笑。

“白银之谷,不足为虑。”

一星期后,伊维尔伦城主一如即往加班到深夜,正打着哈欠要回寝宫睡觉,突觉空气中充满火烫的张力,连忙搭住剑柄,急速转身,果然,一个手持匕首的黑影从窗口跳进室内,不及扑上前,金发青年倒映在墙上的影子一跃而起,缠住他脖子,响起清脆的骨胳碎裂声。

看到这诡异的情景,罗兰非但没惊讶,反而绽开温馨的浅笑:“我说过很多遍你不用帮我料理这种宵小,巴哈姆斯。”

“可是他是龙族的宵小。”

出现在尸体旁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一头恰好盖住两耳的黑色短发,眼眸也是黑色的,瞳仁却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且呈橄榄状;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一身比罗兰更彻底的全黑装束,却穿得歪歪斜斜,松松垮垮的,与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神情十分搭配;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性的慵懒,性感而撩人。

罗兰毫不意外:“道格拉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松开剑柄,他正要上前检查尸体,一只手臂拦住他的去路。

“衣服有剧毒”罗兰立刻会意,“我也不能碰”

黑龙王摇摇头,认真地道:“我不想你沾上尸臭。”罗兰按住额:“你又来了。要我跟你说多少遍,别再把我当小孩子保护,我已经是三十岁的大人了。”

“和我比起来仍然是小孩。”

“任何人类和你比起来都是奶娃。”罗兰放弃地叹了口气,挥挥手,“罢了,处理掉吧,想来也不可能有证据。”巴哈姆斯点点头,几乎在同时,那具尸体像陷入流沙般沉入自己的影子里,消失不见。

金发青年坐回桌后,开始沏茶。黑龙王坐在沙发上,两手托住腮帮,注视他自然流露优雅的一举一动,用担心的口吻道:“罗兰,我听到那个老头的故事了,你父亲不是存心抛弃你,那那你会不会不要我这个义父了”罗兰停下手,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白痴。”

“白痴的意思是不要”

“要啦笨龙”罗兰受不了地大喊,递出汲满的茶杯,“喏”巴哈姆斯高兴地接过,结果喝得太急,烫痛了舌头:“呜噗”

见状,金发青年仰天翻了个白眼。

他这一生有两次彻底呆掉的经历。一次是三岁那年被这头笨龙死缠烂打认了干爹;另一次是十二岁时,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诋,高贵的龙族,全是骗鬼的比来比去还是人类最正经注:这两段经历在罗兰的回忆篇黄金之章里,但正文后面也会慢慢交待

“要不要点心”

“要罗兰,我今天感到扎姆卡特的气息。”

罗兰愣了愣:“血龙王尚在人世”巴哈姆斯一边嚼绿豆糕一边点头,“我也很惊讶,所以用远视魔法看了看,原来他在麦先家门口踢馆闹事,身边跟着四个人类。奇怪的是他的脸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睛好像也瞎了。”

“那四个人类,是不是一个长得很像男孩的黑发少女,一脸贪吃相的棕发剑士,一个面无表情的少年和一个红发的女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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