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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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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朵迟疑的点了下头,至少,她认为格里菲利能在残酷的战场上保存大部分实力,逃跑的本事还是不错的,这也是她为什么交出指挥权的缘由。

在走进丘陵前,康朵回头遥望了一下道拉斯的方向,她的眼睛含着担忧,她的父亲,帝国南疆统帅乌尔萨,早上亲口像她保证,她只需要拖住血玫瑰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他就会赶过来跟她汇合,现在,已经过去快一天了,“父亲,您千万不要出意外啊”康朵在心里祈祷一遍,她胯下的马儿已经走进了丘陵,密密麻麻的灌木,瞬间遮挡了她的视线。

由低矮的乔灌和一个个规则不一的土丘组成的永暗森林的外围地带,并不能给格里菲利带领下的一群残兵败将构成太大的困扰如果排除饥饿和疲劳的话。

他们在满是棘刺的灌木丛里骑行了三个时辰后,终于在第二天早上挺进了永暗森林。一片片黑色的植被,高大,茂盛,密密麻麻的遮天蔽日,将无数的高山峡谷隐藏其中,当然还有更多的未知的危险。

永暗森林因为长年累月没有光线无法照进林间,整个森林里弥漫着一层黄色的雾气,虽不至于浓厚到阻碍人们的视线,但是这种由枯枝烂叶和动物的骸骨腐烂后形成的瘴雾,行走在期间的人长时间的呼吸后,就会头昏乏力,进而呼吸困难直至丧命,就因为这一因素,永暗森林一向是普通人的禁地。

当然这根本困扰不了格里菲利他们,有几个前身是冒险者的家族护卫,在进入永暗森林后立刻找到了一种叫“瑟兰”的根茎植物的叶子,捣乱后用布条包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就凑到鼻孔上嗅一下,昏眩的感觉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神清气爽,可以说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于是,逃亡的众人纷纷仿效,这让凯特再度羡慕了一把格里菲利的好运,当然,如果身后的追兵不知道这一窍门的话那就更好了。

令人闻名止步的瘴雾就这样在他们眼里成了一个笑话,充其量不过是在这满眼黑色的林间,给他们增添一抹不一样的色调,也算是陶冶一下情操。

但是新的麻烦又来了,行进了不到一个时辰后,平坦的林地就走到了尽头,阿尔奎斯山脉横断了众人的去路,这个时候要想在满是怪石林立的坡地上骑马已然变得不可能,被骑兵们珍若性命的战马无疑成了累赘。

格里菲利没有下令沿着山岭向北,不是他不想这么做,他感觉到血玫瑰绝不止一支骑兵在追杀他们,而是分成了若干股骑兵在合围他们,虽然他的直觉一向不靠谱,但是事关身家性命,他情愿多走几步路也不想回头冒险。他见后方暂时没有见到血玫瑰骑兵的影子,果断的下令斩杀战马,饱餐一顿后把多余的制成肉干,然后继续向西。

这一命令使得大多数人都不大愿意,不过当康朵一剑把自己的战马刺死后,余下的众人再不做多想,纷纷效仿。

一阵阵青烟随着篝火冒起,在这昏暗的空间里增添了些许红色的光点,随着肉香的弥漫,开始引来一些野兽的窥探,不过面对数量远超它们的人类战士,也只能不甘的嗅嗅鼻子,抱着吃肉不如闻香的想法就此望而却步。

但是血玫瑰并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歇息时间,一群群墨绿色的乌鸦从他们的后方飞过他们的头顶,飞向更深处的山顶,聒噪的“呱呱”声提醒这他们,收割性命的死神血玫瑰骑兵已经离他们不远了。

第六章 暗黑之旅

阿尔魁斯山脉横贯整个苍茫大陆南北,东面是无数的丘陵和广阔的平原,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一片欣欣向荣。这里聚集着人类三大帝国以及数十个联邦公国,这里,大部分人都信奉光明,神圣教廷在这片大陆上有很大的话语权。这里,被大陆上所有的智慧生物习惯称之为“神圣同盟”。

而在阿尔魁斯山脉的西面,是一望无垠的群山,包裹着为数不多的河流和平原,在它最西面,则是散发着硫磺味的深渊地狱,据说里面生活着恐怖的恶魔。大片的原始森林覆盖了大部分地区,无数的洪荒异兽穿梭其间,终年不散的烟雾将山川河流笼罩其中,黑暗与邪恶也就蕴运而生。这里的智慧生物信奉黑暗,崇尚暴力和阴谋,把邪恶伺奉为最高信仰。世代聚居着半兽人以及以鲜血为食的暗夜族,当然,还有为数众多的人类,他们大多是在神圣同盟被打上了异教徒的标签后,躲藏在这里。他们相互仇视却又精诚团结。据说,在这片群山的最深处的远古山脉里,还生活着为数不多的远古巨龙。这里被神圣同盟称之为“暗黑之地”,而这里的智慧生物,也被称为异教徒。

总之,苍茫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圣徒与异教徒、巨龙与兽族共存的世界,也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充肆着血与火,情与泪,颠覆与反颠覆,信奉与亵du,奇幻与动乱的世界。

神说,所有的动乱,都是罪恶的根源。而所有的信仰者说,罪恶的真正根源,则是神已经遗弃了我们。

是的,那些高高在上,让弱小者、虐成者仰望的神已经消失了万年之久,而所谓的神迹,连他们爷祖父的祖父的祖父,也没有亲自见过。所谓的信仰,也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逐渐消退,平时,人们更加相信或者依靠自己,只有那些悲哀者、绝望者,才会把神放在生存之上。

神,已经成为了贵族们私下最好笑的谈资,而身处下层的平民,在谈到神时,眼睛里还会露出一丝敬畏,仅仅只是一点点,甚至比不上他们看到领主或者治安官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畏忌。

格里菲利他们在血玫瑰一刻不缓的步步紧逼下,纷纷收拾好烤好抑或烤的半生不熟的马肉干,开始翻越横断在他们面前的山岭,或许因为进食了的缘故,这次不到正午一众人就翻过了山岭,一路有惊无险的到达了一个峡谷,他们的暗黑之旅将从这里起步。

在身边的家族护卫的提醒下,格里菲利知道这个峡谷有一个恐怖的名字,不归峡谷。意思是如果进入峡谷,就此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但是对死而重生的格里菲利而言,何为不归路的尽头,才是新生而且,现在它们是被赶鸭子上架,已经退无可退。

格里菲利不顾护卫的歉告,当先一步迈进了不归峡谷,瞬间一股死寂冰凉的寒意从他的心里泛起,身体因为紧张已经布满了凉意的鸡皮疙瘩。

一阵阵旋风在谷中盘旋,与两边的崖壁相撞后发出诡异的“呜呜”声,实在是让人毛骨悚然。

如此行进了数百米后,别说野兽,就连野兽的骸骨都没有发现一个,此刻已经赶在前方的哨兵终于发现了一个由藤蔓、木架和削的锋利的竹片构成的简易陷阱,被哨兵一剑砍得支离破碎与其说是被发现的不如说是被触发的,不过哨兵倒是一副自满得意的样子,在他看来暗黑之地的这些异教徒也不过如此。

“该死的,不能再前进了,这里肯定是某个黑暗生物的集聚地,它们把我们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埃弗雷大声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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