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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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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捕食一般采取的是群攻战术,因此面对比它们强大数倍的猛兽时也不会退缩。可是听到这嚎叫声,那些围而不攻的狼群都惊叫起来,有几个更是偷偷的朝回退缩几步。动物的危机感很强,它们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家伙身上所散发出的危险气息。

那头领也觉察出徐磊的气势在不断增长,如果达到顶峰的话,自己的手下恐怕就要不战而退了。

它接连大吼,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

徐磊四肢在地上一弹,身子突然窜出,近十米的距离一闪而过。没等头狼有任何反应,他的利爪已经狠狠划过脖颈。

“噗”的一声轻响,喉管的动脉被直接划断,那头领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身体朝后退边跳跃几步躲闪。跟着躯体好像烂泥一样,喉管“咕咕”喷着鲜血倒下去。这狼倒地后口中发出低沉的呜咽,挣扎几下站起。继而又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看到首领干脆利索的死掉,群狼都开始骚动不安起来。

徐磊一招碍手,并没有抽身后退,而是身体跟着一撞,直接把离自己最近的一头狼撞飞出几米远。

“通”的一声,地面上的草灰四溅。只见它的脑袋在这撞击中就好像是熟透的西瓜一下破裂,鲜血脑浆连带碎骨四散溅开,看样子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叫嚣的群狼全部安静下来。整个场中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松林时的呜咽声。

当徐磊朝前走来时,几乎所有的狼都朝后退却几步,有些惊恐的看着场中的杀神。

朱志军虽然有把握将这群狼消灭干净。但是看到它们刚才聚集在一起嚎叫时,形成的那股逼人的杀戮气势,还是不由得气血为之浮动。

现在狼群有退缩的意思,朱志军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凶兽真是厉害,一击必杀,即使自己上场也不一定能比它做得好。经常在丛林中作战,他对这些狼很了解,别看这些家伙单个的战斗力不怎么样耳是一旦成群,那就是丛林中的王者,猛虎遇上也要退避三舍。

只有是以雷霆般的手段震服,才会让这些家伙心生恐惧。自己虽然枪法超群,可是毕竟借助了外物,却没有这样的威慑气势。

动物之间的生存理念很简单,就是强者为尊。当敌人强大到不可思议程度的时候,狼群只有退缩,而不会继续纠缠下去。

看着徐磊一步步的朝前走,那些家伙都开始缩着身体后退。

没一会儿,山洞中就恢复了平静,只有那两只鲜血未冷的狼尸诉说着一切。

此战,也让朱志军彻底认可徐磊的实力。

第一百一十四章惊险过执勤点

在山洞中休息一夜后,朱志军并没有继续朝南行专,而是领着徐磊突然折身朝西走去。

山高林密,再加上大雪纷飞,他们的踪迹很快完全消失。等郑卫东率领特警队找到这处山洞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再往前,几条用于追踪的警大刻彻底失去作用。

像没头的苍蝇在山中转悠几日后。郑卫东果断将队伍撤出大山。他也明白,失去踪迹后,要想再找到这个逃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用了三天时间,徐磊和朱志军才走出茫茫大山。他们原本的打算是在山道旁拦辆客车离开,哪知道在路边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有车辆从这里经过。他们哪里知道。现在南方普降大雪,车辆通行严重受阻。很多地方的公路都已经封掉。这山道平时有车辆经过都小心翼翼,现在这种天气,哪有司机敢冒着生命危险通行。

就在朱志军对乘车离开不抱什么希望时。却发现前面岔道口停着一辆面包车,一个穿皮大衣的中年汉子正趴在车厢上。

看到这情况,他心中一动快步走上前问道,“车子坏了”

“嗯,早上在家的时候还好好地,哪知道回来坏到半道上。都一介,小时了。也没找到啥毛病。”那汉子虽然对突然冒出来的一人一犬有些好奇。不过他此刻忙着修车。也没有顾上多问。

“我来看看是什么问题。小朱志军说誉把脑袋凑到车前。只见他发动机上摆弄一阵子,然后钻到车中拧动钥匙。车子就嗡嗡响了起来。

“行呀。想不到兄弟你还会修车。太谢谢了。不然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等下都不知道该怎么走听到车子声音正常。那汉子非常高兴。他赶忙抓了一把雪把手上的机油擦干净,然后给朱志军递烟表示感谢。

“没啥,举手之劳。我正好有这个手艺,帮一下应该的。对了,你们这么冷的天要往哪里去”朱志军随口问道。

“还不是接这小子回来过年。”汉子指指一直坐在后边玩手机的年轻人说道,“这是我家那小子刘宏伟,在岭西上大学。今年刚大一。离家半年他妈不舍得,非要让过年的时候回家。结果到市里边的时候公路封掉,客车根本不往这里走。没办法,大老远的我只能开面包车去接他。

多亏你,我们都等两个小时了。连个车影子都没有从这里过,都想好要在车上过夜。对了,我叫刘聚财,兄弟你呢这么冷的天气领条狗在山里边转悠,不会偷偷在山里下套子捉野东西的吧”

大雪封山,正是进山捉野鸡、孢子的好时候。他看来人这一身打扮,第一眼就想到这上边去。

“呵呵,不是。”朱志军干笑两声就不再吭声,明显不善言辞。

“扯淡,别在老哥面前装了,一看你就是。告诉你,老哥我在前面的镇上开了家餐馆,专门就是收这个东西的。以后弄到啥东西直接送到老哥那里,绝对不少给你钱。”

“我真不是。”朱志军只说了一句不再啃声。

“爸,你别再说好不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开餐馆卖野味的。多光荣,赶紧回去吧,这么冷的天,你还想在山里边过夜呀。”这个时候,刘宏伟不耐烦的叽咕一句,然后又低头继续摆弄手机。

“好,不说了,不说了,马上走。”刘聚财干笑几声,又开口问道,“我说兄弟,你这是要到哪里。如果顺路的话我送你一段怎么样”人家帮这么大的忙,他自然要表示感谢。

“好呀,我们也是到前面赶车的。不过有点不方便吧,我还带着狗。”朱志军迟疑一下,最后有些心动。

听刘聚财话里的意思,估计今天一天这里都不会有车经过,他们沿着山道傻走确实不是办法,还不如坐车到镇上休息一下。

到底是开饭馆的老板,刘聚财的嘴皮子非常滑溜,一路上有说有笑,天南海北的闲扯,把整个车上的气氛弄得相当活跃。只是他儿子像是个闷葫芦,一直坐在前面玩手机,连老爸说话也爱答不理的。

看到这情形,徐磊只能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他和刘宏伟的年龄相当,对社会的认知和父母有很大的差异,知道两代人要想说到一起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出车祸的话。自己肯定过得浑浑噩噩,现在对待父母的态度应该也是这咋,样子。总认为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值得感激。

重生成狗后,以另一个视角看到以前的生活,才发现以前多么幼稚和无知。可惜失去的再补不回来。自己一直被人追赶。有家不能回,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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