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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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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捉到那大黄狗为师弟陪葬。

薛家在警察系统里有人,因此发现大黄狗在金明湖出没的消息没多久就传到孙德彪的耳朵里。

他怕时间稍长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因此不等警察部署完毕就来了个先下手为强,领着自己的徒弟赶到金明湖击杀徐磊。

狗宝、牛黄、马宝自古被誉为“三宝”,其价等同黄金。一般人对这三种东西分外好奇,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一次。

俗话说得好,“牛黄难得,狗宝易求”,一千头牛里边最多只出现一两头牛身上带牛黄,而狗宝则相当常见,基本上十只狗里边就有一只体内含有狗宝,尤其是那些瘦骨嶙峋皮毛上长癞疤的狗,体内十有八九含有狗宝,只不过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或不注意而未能将狗宝摘取出来,最后白白的让钱财从身边溜走。

狗宝虽然数量很多,但是体积却很小,一般只有花生米那么大,稍不留神很容易错过。即使如此,这么大一块狗宝也值一两万块钱。李时珍在本草纲目曾描述够饱的珍贵性:“狗宝生癞狗腹中,状如白石,带青色,其理层叠,亦难得之物也。”

前一段报纸上曾经报道过,有家开屠宰场的宰了只十多岁的老公狗,结果从体内翻出一个半斤重的狗宝,有人当即出六十多万要购买,却没那家人拒绝。

如果用科学解释狗宝,不过是狗体内长的结石而已,具有降逆风、开郁结、解毒之功能。但是在武者的眼中,它则是犬类腹脏的精血所化,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大补之物。

狗宝的增长全靠犬类自身提供精血供其吸食,形成初期,犬类尚可供应足够的精血,但是等长到一定程度,犬类就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精血,躯体被狗宝吸食的干瘦如柴,皮毛杂乱无章,毫无光泽。到后期更是浑身癞疤,皮毛大量脱落,逐渐光秃,最后直至精血耗尽而亡。

第二十五章整治行动

武者在日常练习功夫或与人搏斗之时稍有不慎就会受伤,这些伤痛日积月累,最终形成暗伤。

四十岁之前人的气血旺盛,那些暗伤处于隐藏状态。但是过了四十岁,人的生机由胜转衰,身体的各个器官开始衰退,气血也随之降低,那些暗伤就会显现出来反噬其身。尤其是走刚猛路线的功法,反噬更大,这点最明显的例子是铁砂掌。

它通过手掌不断抽击铁砂练习,调动体内在气血汇集在手上,让全身的劲力通过手掌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

俗话说“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铁砂掌和形意拳一样,属于速成的功夫,练习百日就能出手伤人,有开砖裂石之功。

很多铁砂掌练习者只修外不修内,两个手掌最后练得大异常人,手指变粗、掌部变大变厚、发胀,宛如老树皮一样,看上去相当恐怖。

这样练出的铁砂掌虽然凶猛无比,杀伤力很大,但是过了鼎盛期之后就会自尝苦果。体内的气血供应不足,掌毒内侵伤及自身,双手开始僵硬发抖,最后两只胳膊完全残废。

为了避免双手练残,一些铁砂掌大家练习之后必以药酒洗手,让药力通过肌肤渗透进体内去腐生新、壮骨生肌,进而解除自己手掌的暗伤,使受伤部位痊愈。

除药酒外,他们还千方百计的寻求各种名贵药材,来补充体内的气血消耗,狗宝正是其中之一。

不单铁砂掌练习者,其实很多武者练武之时都需要用药材进补气血,消除暗伤,孙德彪也不例外。

当然他夺取狗宝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大补,而是想要制作一方练骨养骨的药膏,让自己一举突破练骨之境,进入练筋的境界。

武者的四种境界:练皮、练骨、练筋、练脏换血。其中练皮练骨容易,练筋则相当困难。如果在四十岁不能达到练筋境界,以后就没有希望。他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人生顶峰时期即将过去,心中自然着急。

练骨的药方是从他师傅那里传下来的,里边包含鹿茸麝香、虎骨斑鳖胆、牛黄狗宝、马脑珠砂等一百多味名贵药材,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可遇不可求的。

方子上的药材即使在古代要配齐一副也实属不易,更何况现在人类社会飞速发展,以前那些深山老林也不再成为禁地,山里的好东西早被人类搜刮干净。拿这方子上的斑鳖胆来说,现在很多人估计连斑鳖都没有听说过。

它是目前世界上最珍稀的一种巨型鳖类动物,体重特别庞大,成年个体可以达到3米左右,更有甚者能够突破五米,鳖盖可载人过河。这东西不但身形巨大,而且力量惊人,性情凶猛,据说中国古代那些身负石碑的龟趺原型就是斑鳖。

斑鳖一般生活在大湖深泽中,在古代虽说稀少,但想要捕捉却不是一件苦难的事情。现在不同,由于人们的滥捕滥杀,别说斑鳖,就是寻常的老鳖在野外很很难见到。这东西今天全球已经发现的只剩下3只,全部在人工饲养环境下存活。

仅从斑鳖胆这一味药材上就能看出想要凭借个人之力凑齐方子上的药材有多难,简直和登天没什么两样。

因此孙德彪师兄弟才会依附在薛家当保镖,以期望借助薛家的势力将这些东西收集齐。

说来也算他们运气好,这十几年的时间,竟然让他们把方子上的药材凑得七七八八。尤其是那斑鳖胆得来更是机缘巧合,孙德彪有一次在酒桌上吃饭时,无意中听人说有个老渔夫几十年前曾在云梦泽击杀过一只斑鳖。他赶忙和师弟一起赶过去打听,最后花了二十多万从老渔夫的购得斑鳖胆。

现在更是只缺狗宝这味药材,可是孙德彪却难住了。寻常的狗宝易求,但是上了年份的却难找,这药膏方子中特意注明需要上年份的狗宝佳品。这些年他每次闻听哪里发现狗宝就赶过去,可是次次都是失望,那些狗宝质量都太差。

想想也是,现在的犬类和人类一样,大多生活在安逸的环境中,少了那份野外搏杀的历练,又怎么能够蕴化出“天才地宝”呢。

其实寻常的狗宝配药未尝不可,可关键孙德彪不敢冒着个险,这里边很多药材都只有一份,万一因为狗宝的原因不过关,最后这药膏全废掉,以后就很难再凑齐,自己到时候哭都哭不出来。

正当孙德彪以为此生练筋无望的时候,却没有想到柳暗花明,竟然发现了凶犬。因此他得到大黄狗在金明湖附近栖身后才飞速赶过来。

不过等见到徐磊后,他又开始犹豫起来。

这种凶兽可遇不可求,最好能活捉,等它体内的狗宝摘除后,以后还能继续培育,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大补之物。可惜他这次来的匆忙,并没有带趁手的武器,手中只有一把弩弓,现在心中十分犹豫,到底杀不杀这凶兽。

徐磊不知道对面这人打的什么主意,不过肯定不是个善茬。他能够在自己面前隐藏气血,显然已经超脱练皮的层次,要比自己高出许多。徐磊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是傻子,见识过那老者和红日酒店保安队长的功夫后,他自然知道凭自己的练皮层次的修为,在这些人面前还真不够看的。

严格地说徐磊并不是嗜杀之人,击杀薛仲明不过是有怨抱怨,有仇报仇罢了。虽说不怕此人,但是和他无冤无仇,最后斗得两败俱伤实属不智,不如自己避走得了。

想到这里,徐磊身子一纵,重新跳进水中。

孙德彪只一愣神的功夫,没想到就让凶兽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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