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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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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单纯的盗贼女孩。”

“好吧,我在试试别的圣诗。”看着赫斯嘉单纯的眼神看着自己,陆逊叹了口气,妥协了。

拿起了珊瑚口琴。想了想,陆逊吹起了审判圣诗的寂静之声曲调,他始终认为战斗中还是这类攻击性的圣诗最有用,除了龙枪的杀伤性外也能减低对方的战斗力,何况恢复圣诗有苏菲吟唱就足够了,救赎圣诗也要制作几根。毕竟五沙漏时间内免疫火系魔法,这个战斗状态地价值太大了。

“龙枪上的圣诗魔法阵激活可以说是瞬发,这在战斗中能争取多少的战略时间呀,而且意外性的打击也是毋庸置疑,想必没有人会想到圣诗也可以瞬发加持吧而且龙枪齐射,就算对方会神父阶位的驱散圣诗也拦截不了吧呵呵。”想到开心处,陆逊的笑声刚出口就变成了剧烈的咳嗽,紧接着眩晕感袭来,扑通一声,身体失去了力气的陆逊跌坐在了地上。

“笨蛋陆逊。你怎么了”小诺诺扑到了陆逊身边,小手摸着他的额头,一脸惶急不知所措的表情,泪水更是滴答滴答地打在了西部荒野地泥土上。

“别担心,是神力消耗过度。”苏菲手扶着陆逊的额头,吟唱了能缓慢了恢复神力的摇篮曲,“连续吟唱了四首主祭级别的圣诗,就算是主祭也得休息一下。”

“主祭级别的圣诗你一定是在开玩笑。”虽然这么说,但是大小姐看着陆逊的眼光却有了点惊叹。牧师如果没说谎的话,那么说这个半吊子牧师真的有主祭级别的。

“吓死我了。我刚才感觉灵魂都要消散了。”陆逊深吸了两口气,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有些郁闷地道,“看来战略武器的储备要变成个长久的工程了,芙萝拉,除了冥想就没有什么增长神力的方法了吗”

“你知足吧看刚才那首未知名圣诗的辉煌光环效果,估计也是一首主祭级别的圣诗,再加上这四首,你可是半天内吟唱了六首主祭圣诗的牧师。”芙箩拉好笑地看着陆逊,这家伙太不知足了。

“你是说我已经达到了主祭级别”陆逊窃喜地看着芙萝拉,得意地扫了大小姐一眼,挺起了胸膛。

“美人鱼公主是说你一个白袍也太不自量力了,主祭级别要都是你这样,神圣教廷会被爱琴地全部元素力量使用者嘲笑死的。”大小姐打击陆逊依旧不遗余力。

“好了,让我看看效果。”陆逊拿起了刻着审判圣诗的龙枪,挥舞了两下,然后轻磕着地面,他看到枪体上的图案不一样了。

就在几个女孩以为陆逊又要把龙枪投掷出去的刹那,这家伙却反手把龙枪狠狠地插进了泥土里,辉煌光环瞬间爆了出来,包括斯巴达在内,每个人都感觉身体陡然间沉重了不少,就连呼吸都有些喘。

“呵呵,成功了。”陆逊沐浴着自己爆出的辉煌光环,说话也断断续续了,他看到辉煌光环激活的刹那,枪体上的文字一瞬间都流逝进了地表。

“你干什么”大小姐有点恼怒,正要质问陆逊,却被赫斯嘉拉住了。

“就算是碰撞也需要速度的,你们刚才也看到了,轻轻地磕碰是不会激活圣诗魔道具的。”终于熬过了审判圣诗五沙漏时间地效果状态生效时间,陆逊一下子从地面上蹦了起来,乘机给了赫斯嘉一个熊抱,谁让盗贼女孩站在自己身边,有便宜不沾是笨蛋,陆逊窃笑着。

“口琴声可以同时让两柄龙枪成为圣诗魔道具,这个限制是怎么造成的呢”芙萝拉又陷入到了试验狂模式中,打量着苏菲道,“你要不要试试”

“我”苏菲刚想说话,就被一名斥候斯巴达的报告打断了。

“主人,前方发现一队大约三百人的大地精骑兵。”这名斯巴达跑的满头大汗,也顾不上缓口气,道,“他们装备精良,骑兵队中甚至还有几名双头食人魔战士。”

噗通,豺狼人霍格吓的直接跌坐在了土地上,楞了半天后,才明白过来,站起身跑出没几步,就又扑倒在地,啃了满嘴的杂草,列奥尼达赶紧上前,重重地踹向了又爬起来准备慌忙逃命的豺狼人。

“废物。”列奥尼达不屑地吐了口口水,提着它的脖子把他拎到了陆逊面前。

“怪事,西部大荒野上哪来的地精骑兵强盗们有这种实力的话怕是早就没有商队从这里路过了吧”陆逊咂了咂嘴,看向了一旁的大小姐,大小姐很不屑的扭转了脑袋,无视了陆逊询问的目光。

“还等着做什么大地精可不是地精那种废物,只要五个他们就能攻下一个小型的豺狼人部落,更别提还有恐怖的食人魔了,快跑吧,要不然咱们都要变成他们的过冬口粮了。”豺狼人霍格声泪俱下的嘶吼着,结果发现没有一个人理他,哭得更大声了。

“待会让他第一个冲锋,要是赶跑就砸断他的大腿骨。”陆逊看到斯巴达们没有露出慌张的表情,很满意,赫斯嘉和小诺诺更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好战表情。

赫斯嘉拎着一柄刻了圣诗乐谱的毒刺龙枪,手搭凉棚寻找着地精骑兵的身影,小诺诺试了试,终究是没能搬起龙枪,很郁闷的从霍特手中抄走了安斯帝纳虫弩。

大小姐看着斯巴达们井然有序的检查着虫弩的督匣并且结成了防御阵型挡在了马车的前面,不屑的撇了撇嘴,这种密集阵型如果碰到对方的弩箭齐射怎么办

陆逊把那口装着毒刺龙枪的箱子拖到了最前面,然后悠闲地坐了上去,掏出了怀里的珊瑚口琴。尘土飞扬中,大地精骑兵已经进入了视野。

第十六章 强力硬汉

十几只硕大的碎尸鸟在天空盘旋着,不时做出了一个俯冲动作,啄到地面上那些死掉的豺狼人尸体后便立刻爬高,嘎呀嘎呀的嘶哑叫声让西部大荒野更添了几分肃杀和荒凉。

拿着珊瑚口琴,陆逊本想吹一曲枪炮与玫瑰调动下斯巴达的战斗情绪,可是耳边传来的急促马蹄声让他失去了兴趣,举目远眺,尘土飞扬中,是夹杂着被马蹄踏碎了的秋篙草。

人数大约三百的大地精骑兵,骑着产自瑞芬兰的矮脚马,小跑着推进。这种矮脚战马的短途冲刺能力并不出色,但是良好的耐久力和负重能力却使它们成为了爱琴各国家重装骑兵们的专属坐骑。

身高超过二米的熊地精体型魁梧,肌肉扎结,竟然还穿着包裹着全身的银色重装盔甲,他们手中举着的三米长双刃钢制战戟,更是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烁着锋利的寒芒。

自从大地精时代的辉煌消退后,地精就开始被冠以了卑微和怯懦的称号,但是这绝对不适用于大地精,残暴和嗜血才是它们最佳的表征,就算是强壮的巨魔和食人魔也不愿意惹到这个特别记仇的种族。

陆逊不明白西部大荒野上怎么会出现大地精骑兵,而且还是最烧钱的重装骑兵,不仅如此,在大地精的身后他还看到了五名骑着荒野大地獭的双头食人魔骑兵。

“这年头怎么连粗鲁的食人魔都能当上骑兵了”从箱子里抽出了一柄毒刺龙枪插在了身前的地面上,咂了砸嘴道,“不过食人魔的卖相着实不差,很野蛮很暴力,扮演起荒野强盗连化妆的功夫都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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