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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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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防之下,被常震的刀砍了个正中

咔的一声,黑驴的脑袋和不久前的蚂蟥一样,被常震一刀斩断,滚在地上。

人头落地之时,黑驴的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他不明白常震的心脏都被劈碎了,怎么还没死。他渐渐涣散的目光朝常震胸口望去,只见那处的衣衫早已破碎,但里面没有血肉皮骨,只有一条条透明的触手。

“没有心脏这人是个怪物吗”黑驴最后的神念一闪而逝,他没时间想答案了。

常震侧起身子,朝着黑驴落地的人头笑了笑。原来,身受重伤的常震当然不会等死,他趁着猴哥与黑驴相斗之时,就让身体部分妖化,阻止伤势继续恶化。

异虫除了头之外全是触手,所以常震的身躯也全都妖化成了触手。这种妖化的触手身体内没有心脏,也不存在要害了。黑驴那一斧,无非是重伤了他几根触手而已。

常震没有让全身都妖化,而是留下手和头在外面。因为如果完全变成了异虫,就太引人注目了。看黑驴得胜,常震便想偷袭黑驴,没想到黑驴比他更y险,对他下了杀手。

当黑驴自以为劈碎了常震心脏而得意之际,妖化保住了性命的常震也有了翻盘机会。他成功的抓住了这时机,一击斩杀了黑驴。

“好险”常震暗出一口气,“还好他劈的是我心脏处,我没心脏给他劈。要是他砍脖子,我就非死不可了。”

战斗结束,常震关切地看了一眼盘在胳膊上的诱香蚺。沈明月居然还在睡觉,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他又四下打量了一番,只见那对被猴哥掳来的母女全躺在地上,看样子已经晕过去多时了。

常震想去看看那对母女的情况,可惜有心无力。他的情况非常不妙,身体早已重伤,只因为化成异虫才保住了性命。如果变回人类,那么胸口上的伤会重新要了他的命,所以只能保持在异虫状态,依靠异虫的自愈能力使伤势慢慢痊愈。

不过异虫状态下的他没有骨头,行动不便。作为水生生物,异虫如果在水中当然可以随便漂动的,现在到了陆地上,就是软软的一滩烂泥,还不如一条虫子灵活。更何况常震失血过多并且多条触手受了重伤,就算想依靠触手笨拙的爬行,也没有爬的力气。

常震又打量了一下几人的帐篷,想起黑驴死前说要独吞他们的货,但不知道是什么货。让黑驴肯下黑心砍死同伴,一定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才对。可惜他身体不易移动,也无法去看他们到底有什么东西,只好暂时放弃。

常震叹了口气,软软躺倒,又忽然想到这三人还有一个狼老大,到现在仍没回来,只希望那个老大千万别这个时候回来才好。要是回来了,常震就只能栽了。

那个狼老大的武技,应该比这三人还高吧

第2006章回忆杀一,那年我们都还很小

虽然化成了异虫,但多条触手上传来的痛感也让常震非常难受。与此同时,他发现他的头痛还在继续,失血过多等身体的负面状况更让他觉得自己随时可能昏厥。

常震心中担心着狼老大归来,硬撑着不敢昏厥,但他知道必须休息一下,回复身体伤势才行。思索了半天,他艰难的依靠触手带着沈明月的蛇身爬到了远一点儿的草丛里,然后完全妖化,变成异虫,至于狼老大会不会回来,回来后能不能发现他,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常震朦朦胧胧的睡着,然后开始做梦了。

梦中的他是个六七岁大的孩童,浑身脏兮兮的站在大街上,四处望着,好像是企盼着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有一个小女孩,跟他差不多大,拉着他的衣服,似乎对他很依恋。常震感到这女孩格外眼熟,也格外漂亮,唯有她喉咙上一条深深的疤痕有点难看。

这时天色很晚了,大街上已经没有了行人。好不容易一个妇女路过,常震立即向前抱住了她。

“这位阿姨,行行好吧。我和姐姐父母双亡,沦落街头,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妇女看了眼常震,然后又看了眼常震身边的女孩,只觉这个两个小孩面黄肌瘦,十分可怜。她叹了口气,拿出一文钱给常震道:“拿去买个馒头吧。”

“谢谢恩人我姐姐是个哑巴,不能开口道谢,请恩人原谅。”常震鞠了个躬,他身后的女孩也鞠了个躬。

“不用谢了,苦命的孩子。”妇女摇了摇手,便走开了。

常震看到妇女走了,笑嘻嘻地摊开手掌,手里竟不是一文钱,而是两文钱。他将两文钱放到衣袋里,那衣袋鼓鼓的,看样子没少装钱。

女孩看到常震手里有两文钱,立即用力的扯了他两下,两手比比划划,表情十分不满。

常震笑嘻嘻地道:“姐姐,我知道这位阿姨是好人,所以只偷了她一文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回去可别跟娘说。”

女孩嘟起了嘴。

“好了好了,要不是看到天太晚,又完不成任务了,否则我也不会偷的。”常震向女孩笑了笑,然后拉着她跑到了街角,开始数起钱来:“一,二,三七十九,八十。姐姐,一共八十文,我没数错吧”

被称为姐姐的女孩摇了摇头,伸手比了个七,又比了个九。

看到姐姐比了个七十九,常震皱了下眉,随后又笑道:“算了,七十九就七十九吧。这么晚了,街上都没人,我们要不到钱了。娘又不让我们偷,还是回家吧。”

听到常震说要回去,女孩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然后指了指空荡荡的长街,似乎还想等有人出来,再讨一文钱。

常震道:“不用再等了,没恩主了。反正每天差几文钱正好,省得任务又向上加。再说多赚了钱爹也会立即输光,没区别。”

女孩摇了摇头,伸出小手在常震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两下。

常震笑道:“没事,我皮厚,一天不挨打就难受。”

常震说完,就拉着女孩的手大踏步向另一条街走去,边走还边从兜里数出了四十文钱,塞到女孩的衣袋里:“这是你的,拿好了。”

女孩默默的从衣袋里拿出一文钱,要还给常震,常震不收,反而急道:“你有完没完,每天都这样,推来推去,还拿不拿我当亲弟弟了”

女孩只好收起钱,默默的走在常震身边。

看到自己和女孩推让一文钱的一幕,常震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小男孩就是小时候的他,而女孩则是他姐姐常雨。这个梦也不是梦,而是他儿时的记忆。

在小时候,常震和姐姐每天都被父亲逼出来乞讨要钱,且必须讨到四十文才能回家。如果少一文,就要挨上重重的一板子。

常雨是个哑巴,口不能言,人又老实腼腆,讨钱时不会看人家脸色,常常被打。被打后她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默默的哭。常震看她可怜,觉得应该保护姐姐,就揽下了两人讨钱的份额,只让姐姐跟在他身后等着分钱。

从此以后,常震每天都要讨两人的钱,然后分出来四十文给姐姐。不过一个人讨八十文钱实在是艰巨的任务,所以他每天除了乞讨之外,也坑蒙抢骗,赚点外快。而每当这个时候,常雨都会不太高兴,因为娘是不许他们这样做的。

常震拉着姐姐的手往家走,走了一段路后路边出现了一个烧烤摊。常震知道摊主是邻居李大叔,于是打招呼道:“李大叔好”

那卖烧烤的李大叔一看到常震,立即笑道:“常震你这个小骗子,可休想再从我这里要东西了。我小本生意,赔不起。”

常震道:“我不向你要,我买一串肉串,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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