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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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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游玩真叫冬秀大开眼界,这时候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比之后世见到的自然别有风味,又有胡竞之这样博文广记的人在一旁深入浅出的解说导游,更加使得旅程富有趣味了。

两人直在外面玩了一整月,花光了带来的所有银钱,这才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而这趟旅程毫无疑问使两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了起来。

第62章日记一回到家里,崔有粮便递了几封信过来,有胡竞之的也有冬秀的,两人洗浴过后便默契的拿着各自的信件回了自己的书房去看。

冬秀先看了吕氏寄来的家书,信里说到她嫂子又身怀有孕了,接着便问她有没有动静,哎,她还没拿定主意到底要不要孩子呢,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养个孩子何其艰难啊,况且之前她与胡竞之聊天时发现他对于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一事也是可有可无的态度,甚至于还有点儿想要丁克的意思,不过这不单单是他们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她一直不怀孩子,就不说冯氏了,她恐怕吕氏都会跳出来要给胡竞之纳个妾啥的吧,再不然胡家那些亲戚们也会要求过继个孩子给他俩,反正他们孩子多,而胡竞之又有钱,何乐而不为呢,哎,好烦,算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另一封则是报社来信,除了一张汇款单,还有精装的全本《上错花轿嫁对郎》,封面和里面的插图居然都是彩色的,十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提前做出来的精品样书,信里除了恭贺她小说顺利完结,还提出了新书约稿,希望她能尽快开本新书,好接上后续空挡。

可惜冬秀目前并没有什么写作冲动,之前写的几本书也都是各有缘由的,现在却是毫无头绪,只能先放一边不提。

正自沉思,敲门声响起,冬秀忙把书信收起来,这才开门让胡竞之进来,他拿着一封书信疑惑的问她:“这好像是娘写给咱俩的信,我倒有些看不懂,里面怎么好像还夹杂了些英文呢?”

冬秀接过来一瞧,怪不得他说看不懂,原来这封信是从左向右写就,笔记幼稚生涩,间或夹杂着拼音,却原来是按冬秀教给她的法子写的。

当初冬秀在乡下陪伴婆婆冯氏时,教了她近半年的拼音,为了方便注音,还亲手将几本小说重新誊抄为横版的,使她能自己靠着拼音进行阅读,不想她现在居然都能够自己写信了,虽然写得内容十分简短,可对于一个原本只认得百把字的乡下老太太来说是多么难得啊。

于是冬秀并把信一字一句的念给胡竞之听,又把里面的奥秘告诉给他。

胡竞之自然知道这拉丁注音法,只是没学过。

年初在教育部组织的国语读音统一会上,在审定汉字读音时提出了汉字笔画式、切音法、速记法、拉丁字母法等等五花八门的注音法,争论三月有余,最终确定使用注音字母法来给汉字注音,现在已然开始筹备国音字典的出版,教育部还灌制了大量的发音唱片,用以在全国上下推广刚确立的国音。

所以现今不论小学、中学乃至师范学院,都在学习使用注音字母。

这拉丁注音法却是文人问津的。

“这是你教给娘的?”

胡竞之对母亲的文化水平心里有数,她老人家出生在贫困之家,在嫁给父亲之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与父亲在一起后才在父亲的教导下开始认字,而父亲忙于公务,又有多少时间来教导母亲呢,何况这于他恐怕只是一种闺房之乐而已,未必教的认证细致,短短三年时间,很难说母亲识得了多少字,至少他可以肯定,母亲是绝对不会写字的。

他给母亲买的小说,都是特地选的那种带有大量插图的,这样连蒙带猜的也多少能知道个大概的情节,特别是那宝先生的几部小说,里面的插图几乎都可以当连环画儿来看了,最受母亲的推崇。

现在母亲的信里却说她已读完了《三寸金莲》和半本《上错花轿嫁对郎》,是真的读,而不是看,还询问《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下部是否已经出来了,要他给买了寄回去呢,这就叫他惊奇了。

“是啊,你别看咱娘年纪大了,那好学的心思可比你那几个侄孙都强多了,我只教了她四个月,她就学会了这拼音注字法。”

“拼音注字法?你又是哪里学的,还是有别的什么人教给你的?”

冬秀姐从未离开过家乡,在他们那闭塞的山村里,知道世上有拉丁文这一样东西的人都不知有没有,更别提会这拉丁文注音法的使用了。

呃,汉语拼音是前世每个小学生读书识字的入门必修课,她当然也会啊,不过她之前连这个时代到底有没有汉语拼音都不清楚呢,听胡竞之这意思汉语拼音早就有了,只是名叫拉丁注音。

“哦,我好像是很早之前在一本杂志还是注释书上见过来着,你也知道我只上了几年私塾,不认得的字多着呢,看见这可以自己教自己认字的法子,当然是要学的,也没人教我,还是哥哥找了些书回来给我看,这才慢慢看懂了学会了。”

冬秀越说越心虚,这完全陌生的东西怎么可能靠自学就能会啊,而且她胡诌的教科书到底有没有她也不知道啊,忙转移话题道:“不过这法子虽然比先生教的什么反切法儿好学,可惜没有专门的拼音字典可以查用,要不然咱娘写信就不用夹杂着拼音了。”

胡竞之倒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他知道这拉丁注音法早在明朝就出现了,还是一个外国传教士发明的,而冬秀姐看的学习书,应该是十多年前国内两位先生所写的《江苏新字母》和《中国音标字书》之类的吧,当初为了学习英文考取海外留学名额,他对这些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一向自认是个聪明人,特别是在念书学习一事上,好像有特别的天赋,就像当初学习英文,从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过只花了三个月时间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坚持钻研的精神,做事往往容易兴之所至,半途而废,似冬秀姐这样能坚持一个人把一样东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后做学问搞研究说不得还需要她从旁监督鼓舞呢。

胡竞之想到日后他们夫妇能够协作互助,共同进步,便很是向往,这不就是他当初对自己伴侣的最大心愿和期望么,不想竟然真能够实现了。

他深情凝视着妻子,由衷感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哇!”

做贼心虚,感觉被死亡凝视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胡竞之极为孝顺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无奈母亲不愿到北京来好使他尽一尽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给些钱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轻松些罢了,他知道母亲时刻挂念着他,乐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时常写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亲识字不多,只能请人念给她听,就因为这一点,胡竞之也不好写些过于私密的东西进去,这家书便到底少了一分亲密感。

现在母亲既然能够认字了,他便决定日后多与母亲书信往来,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这样当然很好,娘会很高兴的,”冬秀对他的想法表示赞同,“不过咱们那里山高林密,交通不畅,邮差都不爱去的,还要人到邮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频繁了,没人时时去取,也是积压在邮局里,又有丢失的风险,还要多给钱,倒不如把每次写的信都积攒起来一次寄过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页信纸,请人念过一遍不算,还要翻来覆去的看好几遍,仿佛能从里面再看出些话来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竞之听了心里怪难受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母亲将他的书信当做至宝般反复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从中再得到关于儿子的只言片语,可惜他的家书与别人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问候和报平安罢了,能写多少呢。

“这样吧,以后你尽量保证每日都写一封好了,就当是记日记了,跟外国人一样横着写,然后我来给它注音,这样母亲就能自己读信了,比求别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么样?”

冬秀记得民国的一些大师们都很爱写日记,有些日记还十分直率真诚,可爱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详的季羡林老先生,在大三时写的《清华园日记》,里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内容:1932.09.11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1932.09.23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1932.12.21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1934.03.13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1934.05.17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片的,描写并不怎么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

读完是不是觉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学者一下子离我们近了许多,原来大师也与我们一样,爱美女、骂教授、做春梦,可这无损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发尊敬爱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记已然成为史料,以供后世人来研究这个特殊时代的思想和生活,历史和变迁。

胡竞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虽然冬秀对其生平所知不多,但从前世那部大咖云集的电影中来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国大师的风云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没跑了。

这些书信日后说不定也会进博物馆收藏呢。

胡竞之对他的提议欣然应允,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个奇思妙想,且好处多多啊,一来可以锻炼自己坚持的毅力,二来更使母亲高兴,让母子间感情更加亲密,三来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竞之便特地买了西洋写字本回来,开始写日记,冬秀看他的日记,深觉这是个隐藏属性的话痨妈宝男。

日记里事无巨细,写得随心所欲,像是某日与同事某某下馆子,吃了一道什么菜,如何做成,味道鲜美,尤为喜爱,可惜这盘菜竟要价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应,无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亲也能尝一尝啊;又某日雇了车去逛书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钱没带够,只好叫书店伙计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带钱来赎我与我的书……

又有天气、特产、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时单为一事一物写一篇文,有时便是从早到晚的流水账,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现在文中,她看的时候也不觉腻烦,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竞之了,不愧是民国大师级人物,就这样随手写就的日记,居然十足的精彩且有文采,在她看来,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语文课精选文章的。

冬秀一边给这些日记进行拼音标注,一边还随手绘制了q版图画在背面,她在教冯氏学习拼音时就发现她是一个极喜欢看图画的人,那些小说里凡有图画的页面必定是翻看最频繁变得最旧的几页纸。

不知道那种手持式的胶卷小相机现在发明出来了没有,要是能随手拍些照片再附上文字,做成明信片的样子,只怕不仅是冯氏,就连不识字的吕氏看了也会很欢喜吧,改天问问胡竞之好了,如果有,或许他可以托外国朋友买一台。

《上错花轿嫁对郎》断更半年后,又在北京率先进行连载了,读者不仅没有忘了它,反而再一次掀起了追文热潮,让同行们不由再三感叹这宝先生的影响力之大。

不到一个星期,冬秀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好些个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夸的骂的自然都有,她看得津津有味,只当是看读者留言了,只可惜大部分还是文言体的,便是夸她骂她也引经据典含蓄得很,看得很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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