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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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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碎得四分五裂,元贵后脑也顷刻流下血来。他不可思议地回头,茫然地看着余旭的身影从一个变成一双,又变成三个、四个,然后渐渐模糊朦胧,最后沉沉地坠入黑暗。

余旭弯着腰,拖麻袋似的将他拖进内间,撕烂了他身上代表越地军的军衣,好容易从破烂的床底下翻出一条积灰的麻绳,要把他结结实实反绑在桌腿上。元贵又沉又结实,余锦年咬着牙才能拖动他,他一边绑一边兀自呢喃:“我知道他们怎么说我,狼心狗肺,恩将仇报,没脸没皮的下贱货……我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他们那些虚伪的却来说我的不是!”

元贵昏睡中因疼痛哼了几声,余旭仔细看了看他,扯起衣袖随手抹了一把他脑袋上的血:“你是个好人,我知道。”

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想了半天,只嗫嗫一句“我也不是只会害人”……算了,反正说什么元贵也都听不到。余旭起身要走,又回过头来,脱了自己的厚罩衫披在他身上。

“你就在这睡会罢,等你醒了,他们就打完了。你到时候大声喊叫,定有人能听见的。你这拿命豁来的宝贝,可不能随随便便就送人了。”余旭把匕首塞回他靴子里,只拿走了他的命牌,“傻子!醒了以后可别再去犯傻,说自己是越军了!”

元贵垂着头,没有回应。

余旭看了看,关上两扇摇摇欲坠的门,走了。

天阴欲雪,疾风冥冥。

余旭抱着他那个装了一堆破烂眼珠耳朵的木匣子,慢吞吞地走街串巷朝南城门走。几个流民背着破旧的包袱从他身边跑走,一回头,瞧他捧着个精致的木匣,穿着一身柔丝锦缎,以为里头装着什么金银珠宝,几人一合计,三三两两将他围住,抢了那匣子便跑!

跑出两条街才敢停下来,几人寻了个角落,赶紧打开匣子瞅一瞅——只听“啊”的一声尖叫,端匣子的人慌里慌张扔了东西,跳出好大一步,血肉模糊的几块东西在他们脚边滚来滚去,一只饿极了的野狗不知从哪蹦出来,满口叼了几个就跑。

众人这才瞧清楚,这哪是什么金银财宝,竟是一堆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余旭被抢,嘻嘻笑了两声,笑他们都是一群傻子,把什么恶心玩意都当宝贝抢走。他跟着人流走到仲陵南市,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流民三五成群地朝南城门走,他正要也跟着挤混出去——背后突然传来一阵铁蹄声,和嗬嗬地驱赶百姓的吆喝!

不是一匹两匹的马,也不是一队两队,而是几千兵马齐齐往南城门涌动!打头的是两个骑兵,挥舞着奇长的马鞭,但凡遇到不肯让路的,马鞭霍地笞一下,半条命就没了,来不及闪躲的直接践踏过去!马蹄铁踢在人身上,肋骨径直踢断,当场断命。

人们仓惶散开,原本拥挤的南城门顷刻间散出一条通道。

城门洞开,泱泱大军轰轰而去,混杂在众兵将之间的,竟然还有一架不怎么起眼的马车,一个威武的年轻将军始终徘徊在马车左右,许是那车里坐着什么重要的人物。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前两月才入主仲陵的十二王。百姓们自然是无法体会,堂堂的封地王,已经是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为什么还要自寻死路,谋逆犯上。

为什么要谋逆?当然是贪呀!余旭躲在层层人群之后,脸上用地灰抹了几把,远远望着燕昶的马车逃出仲陵,旁边那个骑马护驾的自然是他那个寸步不离的忠心侍卫,如今已经是“周总司”了。这声势浩大的“南夏”,结果也就活了几个月罢了,可真逗。

余旭心里快意:燕老王八,你的气数也终于到头啦!你瞧瞧,你逼我看的那些医书,也不白看哪!

浩浩荡荡军队开过去,流民正要跟着混出城去,谁知才挤到城门下,军队里落下百十来个兵爷,列在城门外挥舞砍刀,生生将他们逼退了回去,谁敢不退,当即头颈分家,落在地上滚好几圈。吓得人群中爆发层层尖叫。老人妇人捂着怀里孩子的眼,哆嗦着哭泣。

流民往后退一步,城门就关阖一分……只听轰一声,厚重城门竟就被人从外面赌死了。

余旭这才反应过来,瞪大了眼冲到最前头,用力敲了几下,不禁破口大骂:“混蛋畜生胆小的死燕老王八!你他娘的怎么这么下贱!把门给我打开!”

轰隆——!

崇天门的方向又接连传出几声毁天灭地似的巨响。

余旭猛地惊惶着回头看去。

一群士兵丢盔弃甲地朝他们奔来,他眼前一黑。

隐约中他似乎听到什么人兴高采烈地大喊:“哎,你们瞧!那是不是那个先前在桥头堡上作威作福的逆王宠侍?傻子似的站那儿,那逆王跑了竟没带上他?瞧我一箭射了他,割了人头回去找季大人领赏!”

一人打断他道:“怎得你一人领赏?季大人可说了,这小贼的尸首,不管是哪儿都能拿去领赏!哈哈哈哈别急!且分兄弟我一条胳膊腿!我可还得攒老婆本呢!”

“得了你俩,鹿死谁手还不好说呢!”一个箭兵立刻搭上箭,瞄准了远处的余旭,绷得一声,箭飞射出去,擦着余旭的耳朵打过去了。

众人嘲笑他道:“瞧你这一手烂箭法。怕是这回领赏没你的份儿喽!”

余旭一个激灵回过神来,捂着脸颊上的血痕,撒腿就跑,夺命狂奔!

……

腊月二十。

宜祭祀,余事勿取,诸事不宜。

一只长箭“嗖”得从背后射来,余旭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踉跄在狭窄逼仄的巷道里。他想起曾经四方村村后的山林,秋冬时有野兔出没,阿爹在世的时候,经常带他上山去捕兔。但兔子跑得飞快,他追不上,阿爹会故意射伤兔子,好让他去捉。

他小时候从来没想过,被射伤的兔子会不会疼得喘不上来?

今日他就是那只兔子。前胸后背的血沉甸甸地灌在裤腿里,冻得他呼吸停顿,他感觉到自己在发抖,好像知觉在渐渐地随着风声远去。

一群士兵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嘻嘻哈哈地学他走路的姿势,这个说像蛤蟆,那个说像鸭子。跟到巷子尽头,见他着实跑不动了,只是还不认命,被脚下青石绊了一跤,头朝下跌在地上,磕了满头的血,还不死心地朝前爬。

几人依旧有一搭没一搭地聊:“没趣,之前不是挺嚣张的?跑了这几步就跑不动了?”

“嚣张有什么用,不过是个痴瘴。那逆贼收个这样的宠侍,恐怕也没有多聪明。如今不也是被我们闵将军打得仓惶逃命去了?”另一个人抱臂笑道,“哎你们说,他现在是不是还以为,他拿走的那几个手指头是我们小余大夫的?”

余旭突然凝滞——什么,什么意思?!

“不过是具才咽气的死尸的罢了!还真当自己是个什么贵人了,你这种货色也配吆五喝六要我们小余大夫的手指头?我们小余大夫救人的时候,你且不知在哪个野男人床上撒娇呢!”

有人笑着走过来,抬脚踢了踢他,踢了好几脚他也不动,弯下腰来试了试他的鼻息,见他还有气儿,便一脚踩住了他的手掌,从腰间抽出了挎刀,阴恻恻道:“你不是挺喜欢切人手指头吗?今儿个就给你瞧瞧,你自个儿的手指头长什么模样。看着——”

士兵手起刀落,余旭一声惨叫几乎是同时冲出喉咙。四根手指齐齐断开来,在他眼前棋子儿似的滚动——十指连心,十指连心哪!他一瞬间竟不知道疼究竟是什么了,还有比这更疼的事吗?

群起的乌鸦自仲陵上空一飞冲天,墨点似的融进云中。

士兵们簇拥来,各自抽出了腰间的挎刀。

余旭挣扎着仰起头,积压了两天的阴云终于吸饱了尘世间的血气,重得再也缀不住,一瓣又一瓣地被乌鸦撕碎,飘下来化成雨,结成冰,凝成雪,纯白无一丝一毫的杂质。四方村不常见厚厚的雪,即便有落雪,也只是薄薄一层,没多久便融成雨水,湿漉漉地过一个冬天。

听说京城的雪厚得像棉被,可以用手卷起来,像开年的春饼一样。他也想看看棉被一样的雪是什么样的,他本来是可以看到的,本来……

沙沙的,好像是落雪的声音。

可惜,他等不到仲陵被皑皑白雪覆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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