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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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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令人欣慰的结论。

余锦年想着,就猝不及防地被风炉边沿窜上来的火苗撩了手。

季鸿将那只手拢到眼前,蹬了他一眼,以眼神谴责他对自己的不重视,接着便拧紧了眉头仔细地查看那被火苗舔了的手指,压抑道:“这里没有旁人,走什么神。”

余锦年看了他一眼,手指顺着就贴到对方胸口去,下垂着眼角道:“没有旁人,那你哄哄我。我昨日被人满城追,累得腿都断了,回来还被你训了一通,干晾一宿。今日才醒了没多久,我背上还疼,你就又凶我……”

“背疼?”季鸿愣道,手臂从他腰侧穿过,在他清瘦脊背上悬空好一会儿,也没敢轻易落下去,怕伤及他痛处,“怎么背疼,可是昨日伤着了,转过来我看看。”

“嗯,疼。”他昨日确实被季鸿晾了一夜,又做了一宿被人追赶的噩梦,今早起来腰酸背疼跟被轱辘碾过一般,不是假话。余锦年微微抬起些下巴,叫季鸿哄他。

季鸿轻轻揽住他腰,良久没有说话,余锦年知道那个“哄”字对他来说过于旖旎,这人平时总不经意地说些情话,他自己没意识这些话有多撩人,但也正因如此,才愈加令人动心。只是这些话若叫他刻意来说,可真能憋死他。

季鸿皱着眉头迟疑了一会儿,余锦年本是打算难为难为他便罢,谁知这人竟然伸手勾过他的后颈,拨开额前的碎发,轻飘飘地落下一吻。那吻干燥清爽,落在他一夜未能休息妥当的酸累眼皮上,余锦年肩头一个颤栗,默默闭上了眼。

吻过眼皮,他又慢慢沉下身来,在嘴唇上滑过,低声道:“我其实不知该怎么哄你,你这样刁难我。”

余锦年觉得眼睛热得睁不开,只得软软地没有筋骨般地垂着,视线里看到季鸿抚在颊旁的手指,依旧修长、微凉,一点点地被他渐红的脸颊染成一样的温度,他小声地咕哝:“胡说,明明是熟谙此道……”

季鸿的嘴角勾了一下,带着余锦年也露出个笑容来,有些心照不宣的默契。

“穗穗的事不必担心,她年纪还小,总有些想不过来的事。”季鸿说,余锦年瞥了他一眼,心下想到什么,却没敢说,岂料季鸿自己倒不避讳,风轻云淡地说,“二哥没的时候,我也——”他顿了顿,抿唇似笑,“只是因为没人恨罢了,最后只能恨自己……这百合粉该如何处置?”

他一个飞转,将话头牵引到了别的事上,余锦年立刻收回心神:“嗯,拿来给我。”

他把那百合粉倒进筛好的糯米粉当中,之后一点点地向里加水,同时不同地晃动筛箩,如此反复几次,箩内的粉末渐渐地相互凝聚在一起,团成了一个个豆大的小白团子。

若是时间充裕,余锦年做菜向来不吝啬食材,更不厌烦工序繁复,比起让菜出锅这件结果,他更像是享受做菜的这个过程,享受食客品尝菜肴时的一脸满足的表情。也正因如此,季鸿喜欢瞧他在厨间忙碌的样子,比起行医时的凝肃认真,他在灶前,比炉火还有生气,仿佛不知忧愁为何物。

灶间再无其他人,季鸿帮着煮起牛乳,刚沸开,余锦年就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来尝,不及信安县走街串巷来卖的水牛乳甘美,但也乳香浓溢,他舔得唇边细小汗毛上挂了一圈乳白汁水而浑不自知。

季鸿顺势欺上,与他深吻交换,又是一番汁水横溢的生动画面,白的乳,红的舌,黏腻非常地勾扯纠缠……烫得回来送洗好青菜的苏亭直接从胸前红到了耳根,磕磕巴巴地将菜一丢,同手同脚地逃了去,半路遇上清欢,还特意拦着不叫她过去。

这是少年最令人动心的时候,往日的嘻哈戏谑和伶俐骄傲均能系数卸下,既然心旌已波荡摇曳,便不再故作姿态,只管尽情温顺承和,而这份百依百顺,又只是对着他一个人的,旁人均无福享受。

越是有此感受,季鸿就越是容易失魂失态,令他不止一次地想将人牢牢地系在身边,一时半刻也不要脱了视线——夏京不缺一个厨子,大夏又何惧少一个神医?近来一连串的意外,让他对此事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几分,尤其是昨日,他险些被这小东西把七魂吓去三魄。

若是惹恼了什么纨绔混混还好说,若是似昨日那般,他被人捆绑回去拜了堂,那——

余锦年不知自己已在被“禁足”的边缘,他得到了足够的抚慰,便从男人怀里退出来,认真干活。他将牛乳分作两份,一份兑了米浆,另一份则兑了之前药盅里煎煮好了的远志核桃汁,各自烹开,分别下入一把百合糯米小圆子。米浆那份是季鸿的,健脾补虚;远志那份则是穗穗的,化痰益智补肺。

“尝尝。”余锦年端着碗,青瓷勺中粒粒汤丸洁白无瑕,“这道汤丸叫‘珍珠玉露’。这时节气候凉些,待到了夏天,暑气盛了,在这里头加上碎冰,一天吃十碗都不觉得过瘾!愣什么呢,快尝尝呀!”

季鸿垂眸看着他,心道,这少年最好的风情,可不正是眼下——他还有所期盼,有所展望,他忙碌不疲且意气风发,他拥有着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未来。

余锦年与他喂了两口,还记挂起他的宝贝:“下午我去给夏老板诊病,你别忘了叫段明帮我去金银铺子的事,那几根银针的图纸我已画了给他。”他着重嘱咐,“那针很重要的,万万让他仔细些,必须打磨得光滑细致,别出了岔子。”

听他絮絮不休地说,啰啰嗦嗦地念,季鸿眼里不由多了几分怜爱,罢了,谁叫他被那一碗桂花茶掳了心呢。

——

到了下午,东崇府挑卖糖水的哥儿顶着回暖的日头,出来吆喝了,红豆糖、桂圆水、软烂糯白雪耳甜汤,一声声的吆喝,一个个的桶子,一张单手推来的小木车,便是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意了。从城南过来,进了小河坊,有钱品尝甜汤糖水的客人才渐渐地多起来。

余锦年吃过饭便百无聊赖地趴在窗边向下眺望,远处就是水波粼粼的小河坊内湖,湖上画舫飘摇,湖边香风鬓影,他昨日才闯了祸,今天不敢再下去乱晃,只能招招手,叫了那担郎来,舀了一碗雪耳甜汤来喝。

甜汤做法简单,不过是碾碎的银耳碎煮化了兑上糖,再用冷水镇过,只图个清清甜甜的滋味,虽说到底还是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也勉强算是有所慰藉。

那哥儿也走累了,索性过来与他说了会话,两人坐在客栈后门口东聊西扯好一番,余锦年慢吞吞将那碗糖水喝完了,远处湖面上又驶出一艘张灯结彩的画舫。

“申时了!”担郎起身拍拍衣上浮土,“那船每日申时出湖,我该走了。”

余锦年一抬头,也听外面人来报:“小公子,门口夏老板的轿子到了。”

可真是准时,他也起身,招呼了季鸿一声,便出门去了。季鸿将他送到门前,低声嘱他看了病就回来,莫要逗留太久,余锦年从善如流地用力点头,心里对昨天的事也知道错了,答应以后不会那么莽撞。

季鸿将这轿子仔细打量,活像是审视什么罪证,然而目光一遍遍搜刮过去,他仍旧没发现有什么不妥,甚至连那轿厢侧面的磕碰痕迹,都自然得天衣无缝。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来,只好将少年放了出去,待余锦年上了车,他才与那前来请人的小厮对视了一眼。

周凤仅作布衣打扮,恭恭敬敬地与季鸿道告辞,就连与他见过一面的余锦年都是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他来,更遑论是从未与他打过照面的季鸿。

轿子离开小河坊,向东崇府城东而去。

季鸿挥挥手,段明几人立刻暗中跟了上去,一路相随,直到抵达城外夏安运河的大码头,那顶蓝帘小轿才稳稳停下。余锦年钻出来,只见眼前是一艘如两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客船,他一时目瞪口呆,傻傻望着这庞然大物,不知该作何感想。

“余小先生,这边请。”周凤在前引路,“我家主子是个行商,坐船惯了,索性吃住也都在船上。”

余锦年跟着上了船,纳闷道:“夏老板做的是茶叶生意,不该往西南跑?西南多山岭雾瘴,崎岖难行,你家主子若是有百匹塞外良驹我倒不吃惊,可这船……”

周凤波澜不惊地答:“主子不仅做西南的生意,也时常做‘海上’的生意,那边的异族人颇为青睐我们大夏的茶乳之物,因此,有一两艘出海的船也不惊奇。小先生上次提及银针之物,恰好我们先前请的大夫留了一副,也不知趁不趁小先生的手。”

余锦年揣着困惑登上了甲板,凭栏眺去,绵延至视野尽头的运河堪比宽阔江河,河上微波荡漾,数只渔船来回穿梭,打捞着鱼虾蚌蛤——如此壮阔之景,却不知究竟耗费了多少代人的心血才能完成。

周凤笃笃两下,门内传出一道低沉嗓音:“进来。”

余锦年眨了眨眼,轻轻地推开那扇门,人还未进,先闻道了一股清新飘逸的熏香之味,他小心地走进去,见屋内之人正微微俯首,用一把银匕挑起玳瑁盒之中盛装的香泥,轻轻地捻进一顶三足双耳炉,那炉是错金麒麟形,青白薄雾从金丝镂空处飘散出来,端的是精致华贵。

对方从桌后绕出,说道:“昨日在盛香坊买的新香,名儿也是独特,叫‘相逢’,据说是盛家如今的小香王……”他说着轻声一笑,“哦,正是昨日逼亲小先生的那盛家小姐,盛长夏,亲手所调配。”

他深深吸了一口,直起腰身,将香泥放置在一旁,赞美道:“那姑娘确是个才女,小先生若是赘了去,也不失为一桩美事。不过听说,小先生已有家室?那倒是可惜了,不知是谁家女儿能有此等福气,能得小神医的青睐。”

余锦年悔道:“夏老板莫再提此事,可羞煞人了!”

“小先生请坐。”说不提便确实不提,燕昶拢起衣袖,向门外吩咐,“周四,布菜,温一壶白萼春。”

自从上次毒伞一事,余锦年可不敢再胡乱碰酒了,于是赶忙摆摆手,婉拒道:“不必了,夏老板是为求医而来,想来心中也是焦急万分。我既为医者,理当除病解厄,断没有本末倒置的道理,还是先瞧病罢!”他局促地笑了笑,“况且我早些日子吃错了东西,一饮酒就浑身难受,这酒水……是万万不可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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