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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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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贺点头。

三载同窗,祝英台与山伯立下的所有规矩,无论大小难易,无论那些规矩是否强人所难,梁山伯全部依样遵守了。

“他是个守信义的人,讲规矩的人,是个老实人,”林导说,“乔贺,你要记住一件事,在这个故事的开头,英台以男子的样貌与山伯结拜,这算是骗了他的。”

“虽然英台也是无可奈何。但梁山伯是个老实人,他那类人对金兰之契看得很重的。英台说自己是男子,对梁山伯来讲那便是男子了。整整三年,梁山伯没有对她起过一点疑心。你可以想到,这里面是有梁山伯自己对英台的一腔偏信在作祟。”

乔贺看着林导。

“我们想梁山伯这个人,他有什么优点,”林导说,他一抬手,指了汤贞,“和英台比起来,梁山伯是太普通了。他就是古老中国那一套的化身,忠孝仁义礼智信。他兴许没有多少智,特别被英台一衬托,更是显得愚不可及。但他怎么会这么愚?在魏晋时代,去书院找先生读书,先生也要看学生资质的,资质够了,他才考虑收不收。梁山伯既然进了书院,既然还能和祝英台吟诗作对,一同谈古论今,他绝对是不笨的。那他为什么不肯怀疑祝英台?乔贺啊,你低估了金兰之契对梁山伯这种人的意义,低估了梁山伯对祝英台这个同窗的信任。不管你承不承认,在这段关系里,祝英台一直有所隐瞒,梁山伯才是从头至尾,毫无保留的那一个。”

乔贺说,他不是没想到过这一层,只是他觉得这理由并不充分:“崇高的道德可以解释同窗三载,解释不了十八相送。前者还可以解释成梁山伯守规矩,讲信义,毕竟祝英台也的确欺他瞒他,但后者就不一样了,祝英台的暗示那么明显,他没有任何听不懂的理由,除非梁山伯是有意为之。”

林导刚要说话,乔贺问,他远远瞧着汤贞打电话的背影:“林导,您先告诉我,那三年您觉得,梁山伯爱祝英台吗。”

“他当然爱的。”林导说,毫不犹豫。

副导演从旁边对乔贺挤出一个“你看吧”式的笑容。

“但你要说他把英台当男人来爱,当女人来爱,不是这样的,”林导说着,两只手伸出来,在半空中虚握着,像握着汤贞的身影一样,对乔贺说,“他把英台当作一个美好的事物来爱。像爱一卷书,爱一幅画那样爱,像爱一只春归的鸟,一朵沾露的杏花一样爱,所有你能想到的,美好的东西,你怎么爱它们,梁山伯就怎么爱祝英台。你应该可以想象,乔贺,祝英台这个人,从出身到谈吐,从性情到相貌,都是过去那个穷小子梁山伯见所未见的。英台是远在他生活范畴以外的这样一个人物。梁山伯当然会仰慕她,当然会注意她,但山伯又是个恪守规矩的人,是个不伸手的人,特别在感情上,他是个极为被动的人。”

乔贺静静听着,他望着林导的脸。

“英台,面容姣好,家境殷实,饱读诗书,谈吐不俗,性情开朗。很优秀。这是‘他’对外的一面。英台还有对内的一面,这对内的一面除了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梁山伯,谁都没见过,可山伯就是见过也看不透,因为英台对内的一面是隐藏的,是躲避的,是耳垂上一个小洞,是搁在床中间的那盆水,毫无理由地划出一道线来,把山伯挡在外面。整整三年,梁山伯只撞见过一次英台沐浴更衣的场面,黑灯瞎火,还被英台赶了出去,这是两个男子啊。英台对内的一面是如此神秘又不讲道理,充满了明显的谎言与一个又一个借口。”

林导说着,一断句:“足以撩拨起任何一个男人的好奇心,令他们为她发狂发热。但梁山伯没有,他是恪守信义的,英台把线划在那里,山伯不仅不踏过去,他连想都不去想,英台不愿意,他就不去想。”

“梁山伯当然爱英台。他爱得含蓄,爱得保守,爱得发乎情止乎礼。他给了英台日复一日的陪伴和关怀,毫无保留的宽容和忍耐,在这段关系里,他可以说别无所求了。这种爱是有天然距离的,不仅是英台刻意保持的现实中的距离,还有梁山伯心理上的距离。这种距离大到,英台临下山前的再三提点和暗示,都根本得不到梁山伯的任何反馈。我们都说,英台是个聪明姑娘,山伯是个笨男人,搞不懂她的柔情。可他真的是搞不懂吗?他是根本没想过那会是英台对他的柔情,对于生活中突然出现的幻梦,英台就是这样一个幻梦,他是未敢肖想的,他是碰都不去碰的。距离大到那都不在他肖想的范围。他更想不到英台有可能是个女儿身,他是个多么呆板多么守矩的男人,在那个年代,怎么想得到世上还有如此惊世骇俗之事,还有这么藐视世俗、视阶级礼数为无物的女儿。”

“直到他在楼台上,亲眼看到女儿打扮的英台,亲耳听到英台说,根本没有什么‘祝九妹’,祝家只有祝英台一个独女。英台离开书院前,把自家所谓的‘九妹’许给山伯,实是早早的自己把自己许给了他,”林导说,看着乔贺,“也是到那时候,梁山伯才幡然醒悟,才发现,原来这个幻梦一直近在咫尺,降临到他身上,他唾手可得。”

副导演咬着嘴边的胡子,看看林导,又看乔贺。

“可英台下一句是什么?”林导说,“英台哭着说,梁兄,你来迟了,我已被许给了马家。”

汤贞在远处打着电话,声音断断续续传来:“……不用过来了,云哥,我结束了去医院找你们……”

“如果梁山伯没有遇过祝英台,”林导接着说,“他那个灰扑扑的,礼义仁信的生活里,没有出现过这么个美丽的、聪慧的、勇敢无畏的姑娘,他会平平安安过他的生活。但英台出现了,不仅出现,还同山伯一同生活过,一千多个日夜,他们结下金兰之契,立过誓约,英台还暗暗定了婚约。祝英台辍学回家,梁山伯以为可以收拾心思,继续在书院读他的书,考他的功名,就当一场梦做完了。他是很含蓄的,英台走了,他越想她,越会忍耐,他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如今他知道了,你让这么一个梁山伯,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实心眼,是个笨男人,他一旦明白过来,面对英台的眼泪,面对自己的循规守矩、固执愚笨造成的后果,他一定是自责的,你让他怎么还能当没事人一样,毫无波澜去过他原来那种灰色调的生活。”

“覆水难收,天堂地狱。梦过了手,接着就飞走了。”

乔贺目光从林导的脸上,远远望到汤贞身上。

“梁山伯有他的可怜之处,”林导说,“他日子过得好好的,祝英台来了,走进来,又走出去,把他原本的日子弄得难以为继。乔贺,你不是问,为什么同学变成了女人,娶不到,他就要去死。我告诉你为什么。如果梁山伯用情没那么深,如果他心眼没那么实,可能他回家郁闷郁闷,忘了英台,忘了这回事,他也就过去了。正因为他不是个爱忘事的,不是个会绕路的,他是个遇事往上撞的人。他的心太实了,把情情爱爱,把人类的七情六欲都塞在里面,掖在里面,从没打开过。等到了祝家,一见英台,英台那眼泪一流,他再塞不下去了。你想象这样一个人的心打开,多么恐怖,里面全是被礼义仁信包得紧紧的情,扎得紧紧的爱,又全是悔,全是恨,英台一哭,全跟着流出来,你让梁山伯再塞回去,他是塞不回去的。他也过不去了。”

乔贺沉着目光,体会林汉臣的话。

林导道:“悔之晚矣,痛彻心扉,思及过去,全是悲叹、遗憾、痛恨、自责,他这才一病夭亡了。”

“梁山伯一生,把自己守在礼义仁信的规矩里。他活这一辈子,没见过多少好东西,没见过多少新鲜东西。你可以想像他看着英台来到他身边,又从他身边活活溜走,明明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悔恨。他不会责怪英台,他是自责,”林导说着,见乔贺坐在一边低头不吭声,林导拍他,示意他去看汤贞,“你看小汤,乔贺,不要把他当成祝英台,也不要把他当一个男人女人,你把他当成你心里最遗憾、最缺失的那个部分,当成所有你能想象到的世间最触摸不到,你最不敢肖想的美好的化身。你要像梁山伯那样,约束你的情感,你的欲望,然后去爱他,毫无保留地爱他。你临终时候给他的沾血手帕,里面是爱,是恨,寄托着所有你过去压抑在心里,束缚在心里不说出口,如今想说再没机会诉说的衷情。你把所有的自己都放在那个手帕里,给他了,而不是什么你以为的独占欲。”

乔贺盯着汤贞,喃喃问林导:“所以我是因为爱她,才死的?”

“你可以这么说,也可以说你是为你自己,”林导说,“祝英台对梁山伯来说,就像是生活的一记戏弄,山伯是个榆木疙瘩,扛不住这种戏弄。就算没有祝英台,山伯迟早也会因为别的事、别的生活对他的戏弄,陷入无尽的不解、悲哀和自责当中,这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他这个人,说平凡也平凡,说不凡也不凡,他的死甚至不是故事的结尾,一生就这么过去了。”

第42章 梁兄 16

梁丘云走出骆天天的病房,接郭小莉的电话。

郭小莉说,她之前不是不想让梁丘云见方曦和,主要是一直约不到方老板那边的时间,刚刚方老板的秘书联系了她:“他今天上午十点有半个钟头可以见你,你想去就现在去吧。”

骆天天脚搭在床上,扭伤得严重,特别肿。他眼圈红红地靠在床头,一见梁丘云回来,拿了车钥匙就要出门。“你要走?”他伸着脖子问。

梁丘云回头看他一眼:“我有工作。”

骆天天嘴一扁,低下头,委屈地垂下脖子。

梁丘云本想扭头就走,见骆天天颓丧地坐着,这惨样,他多多少少又犹豫了。

他心里明白,若是搁到五六年前,骆天天在他面前摔成这样,哭成这样,发生天大的事他梁丘云也不会走的。

那时候他对骆天天好,天天呵着护着,把骆天天当成个宝。骆天天也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毛孩,公司领导的心头肉,对谁都没个好脸色,就爱跟在他云哥哥屁股后面跑。他早知道骆天天从小就是这样任性、调皮、骄纵,他也早知道天天就爱缠着他,就爱粘着他,粘起人来蛮不讲理,像个无赖。某种程度上,这些臭毛病甚至是梁丘云亲手帮着给他惯出来的。

可现在梁丘云不拿他当个宝了。

这些惯出来的臭毛病,每一个都越发让人烦不胜烦,不堪其扰。

“你真的要走吗。”骆天天带着哭腔,哽咽着看他。他似乎察觉到梁丘云的犹豫,他想要挽留他。

“老实在这待着,我一会儿来接你回家。”梁丘云说完,后退一步,关上门就走了。

郭小莉给了梁丘云新城影业的地址,梁丘云开着道具组那辆笨重的二手货车,在车道里切过来切过去,着急往目的地赶。

在一个红绿灯口,郭小莉又打电话来:“方老板现在不在公司,他秘书发来一个酒店地址,我一会儿发给你,你去那找他。不要迟到了。”

梁丘云走进酒店大堂,仰头望上方巨大的白色穹顶。

兰庄酒店。

梁丘云没来过这个地方,甚至都没听过。他在这个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一直住在北边,学校在北边,公司也在北边,如果不是循着地址来找方曦和,他甚至不会跨进市南的城区。光开车来这一趟就要不少油钱,再加上市南众所周知,大片大片的富人区,也不是适合他消费的地方。这会儿梁丘云站在兰庄的大堂里,两只手不自觉握在身前,挺直了腰杆。他向四周望,视线转过来,转过去,只感觉眼前一片流光溢彩,好像连瓷砖梁柱,连墙上的挂画都是会动的。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穿的,拿着,提的,无论气质打扮,都与梁丘云熟悉的生活相去甚远。

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让只穿着汗衫牛仔裤就出现在这里的梁丘云无所适从。他伸着脖子,想找人问问方曦和在哪——他在《花神庙》片场见过方曦和,他认得他,可很显然,方曦和并不会在大厅里等他。

有个正在前台办理入住的外国姑娘同梁丘云搭讪。

也许那是搭讪吧。因为她说的语言不像是英语,梁丘云听不懂。他先是愣了,然后友善地笑了笑,接着就回过头,当没听见。那姑娘有一头耀眼的金发,藏在宽檐帽下面,扎成两个马尾。她微微拉下墨镜,用一双碧绿的眼睛看了梁丘云,看他的身高、下巴、肩膀,看他的胸膛和手臂,看他晒黑了的皮肤,她同身边一个中国女人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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