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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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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此时的松风已经冲出六步,迎面对上一个青衣壮汉。轩辕岚手中重剑向下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不过一个弹指之间,那壮汉的身子已经在松风之侧闪过。

直到轩辕岚来到猴脸管事身前,壮汉的头颅突然跃起,一股血箭从那壮汉脖颈上被完整挖开的伤口之中喷出,奔向天际,直直的升起五六尺的高度,才力竭向四方散落,撒满壮汉残躯周遭。随之,“扑通”一声,某个球状的物事也跌落在地面,不过此时它来到了一个当初长在壮汉身上时,一辈子没有可能达到的位置脐下半尺、双腿之间、壮汉那个小弟弟的脑袋之上。

所有人都没曾想到,轩辕岚竟会在这狭窄的林间空地中施展骑术,并利用高倨马上的优势,搏杀众人。在打手们看来,马匹不过是代步的工具,赶路的时候骑马,打斗起来,他们只能跳下马,站在泥土上才可以施展刀枪。

可是,轩辕岚是个自小便仰慕北方游牧王朝的人,纵马弯弓,仰天射月的形象不知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自己掏钱买了一匹小马,按照龙天行的粗浅的指点摸索著练习马术与骑射。

溪山村乃是山中小村,不多的平地都被开发成田地,轩辕岚要练习马术,总不能在田中驰骋,要不,还不得让村中的乡亲们骂死。是以,他只能在後山的一些林中空地反复练习。若说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比赛奔马,轩辕岚绝对是有败无胜的局面。但是,若是在林中比试纵马的小巧技术,只怕那些北方王朝一等一的骑士过来,也不见得能赢过他。

当然,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与常人比试,轩辕岚自信能够以一敌百。与那些和他同样练气的江湖人物拼斗,只要不是一流以上水准的高手,轩辕岚以一敌三的自信还是有的。但是,如果遇到了隐匿在山林之中数十年不闻世事的修士呢那些人,嗯,那些怪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字可以概括的了,能否击败一个这样的修士,轩辕岚心中没底,就是修士一个简单的掌心雷,现在的他就无法接下来。

但是,如果用骑射的办法,配上一张宝弓,远远的,在二百步以外出手,机会还是蛮大的。修士们的掌心雷虽是利害,倒没有听说能打出二百步远,最多是在百步以内,这是轩辕岚的想法,很久以後,他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错的有多麽离谱。

而若是加上好马助力,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总是可以的吧有了这样的理念,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的兴趣更加浓厚起来。

而现在,这些壮汉竟然好死不死的要在林中与他开战,轩辕岚心里这个高兴就不用提了。虽然现在手中没有宝弓,但是,对付几个仅仅凭藉一身蛮力欺压良善百姓的打手,他就是跳下马步战,也能完胜,此时高倨松风之上,更是有了十二分的信心。

轻扯繮绳,尽管松风还不熟悉轩辕岚的习惯,可是作为一匹出生於极北草原之上的骏马,并不需要过多指挥,便能自行选择去路,轩辕岚所要做的,仅仅是为松风指明前进方向而已。手中重剑不住的挥动,道道血迹在他的身後散落。

虽然猴脸用一个极不雅观的懒驴打滚,躲过了轩辕岚致命的一击,但是那片自猴脸肩头滑落的肉片,也说明了这个刘管事受了不轻的伤。总算猴脸见势不妙,用狗爬的方式躲到其余打手身後,轩辕岚只是不明白:一个肩头受伤的人,怎麽能凭藉四肢著地的方式,如此迅速的脱离了他的杀伤范围而猴脸前进的样子,与溪山村那只大黄狗走路的样子,差别只在一条尾巴上。

由於轩辕岚的突然变化,打手们随著他的移动,不由自主的向轩辕岚前进的方向围聚过来,使得已经形成的包围被打破。当马上的年轻骑士斩杀过三个打手後,微拉一下繮绳,松风乖巧的用最小范围调转过马头。此时的轩辕岚,背靠树林,直面围拢在一起的十一个打手,再无当初被包围时的不利局面。

“喝,呀,嘿,”几声简单的呼喊声从轩辕岚的口中发出,习武之人,关键在於气势,以无敌之势扫荡敌人丧胆之心,就是武功之间微有差距,也能获得胜利。

此时的轩辕岚就是这样,利用自己与打手们之间不到五丈的距离,松风稍稍加速,而他则右手擎起锋利的重剑,剑锋斜指天际,作出随时可以下落击杀的姿态。

只三个弹指的时间,松风便冲到打手们近前,一个躲闪不及的壮汉傻傻的望著松风,望著那只扬起的马蹄,黑色的马蹄之上钉著的马铁原本应该是闪亮簇新的,现在沾染了林间的朽叶腐泥,并不乾净。当那马铁在他的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壮汉脑中闪过一个疑问,为什麽马蹄好像距离他很近的样子

“啊”的一声惨叫,那个被吓傻的壮汉终於在最後一刻回神过来,意识到松风的马蹄根本就是直接向著他的身子踏下来的。但是,已经晚了,即使是稍稍加速的松风,其行进间的速度、以及松风本身的重量和马背上两个人的重量,所带起的冲力也是异常巨大。

松风的前蹄下落时,直接踏上壮汉的脑袋,脆弱的头骨瞬间被击碎。壮汉失去了生命的身子倒在地上後,下落的前提正好踩上他的胸口,一个蹄印立刻出现在那里。松风不管这些,继续前进著,後蹄接上,落在那个骨头已经碎掉的脑壳上,“哗啦”一声,红的、白的、黄的,固体的、液体的、半固半液的物事,一起喷洒出来,将後蹄染成了一个不知名的颜色。当松风全部通过的时候,地上仅仅留下一个看不见脑袋、勉强可以分辨出是人形的肉泥。

这些平日里只在京师内欺压百姓、由地痞无赖组成的打手们,何曾见过这种场面,立时浑身颤抖,几乎连手中的钢刀都无法握住。总算猴脸躲在他们身後,看到不好,急忙呼喊道,“弟兄们,别跑,不然他马快,我们根本没有活路,不如一起冲上去,一人一刀,拼上性命结果了他,大家才有活路。”

打手们听到这话,也觉得有些道理,才勉强定下心神,相互对望一眼,口中牙关一咬,狠狠心,握紧了手中家夥,嘶叫起来,迎著轩辕岚冲过来的奔马,杀了上去。

轩辕岚在听到猴脸的话时,心中便觉好笑,十个不会丝毫武功、又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乌合之众,竟然要迎头逆袭宾士中的骑士,不是找死还能出现什麽结果嘴角翘起,带出森然的笑意,说是笑,不如说是嘲讽才准确,因为,轩辕岚凭藉高倨马上的优势,已经看到,那个鼓励著打手们发动逆袭的家夥,正在狼狈的钻入树林中。

无心与这些愚蠢的垃圾消磨时间,轩辕岚挥起重剑,左右开工,当松风冲出那些打手的阻拦时,留在身後的,只有十具无头尸体,以及尚在半空中转悠的十个“吃饭的家夥”。

猴脸管事现在根本顾不上肩头少了半斤肉的问题,此时的他一心想要钻出这个该死的树林。当初,他看到那个“兰公子”策马跑入这片树林的时候,心中著实高兴,要知道,那可是足足三千枚银币啊,而轿车上的两个女人,一倒手,也能卖出千八百的银币。原想交易後,再鼓动那些打手偷偷将姓兰的小白脸杀掉,就赚到三四千的外快。谁知道,这次竟然遇到一个硬的不能再硬的点子,硬到足以将他这次带来的人手全部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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