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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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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金杨无疑更胜卫洪武一筹。至少,酒吧以前的经营决定权,被卫洪武牢牢抓在手里。他也就是个大堂调度的角色,而现在,他就是名义上的老板,行使老板的权利,虚荣心和福利充分得到满足。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相聊甚欢藏青表态只要没有人闹事,他保证把红磨坊经营成清远的头牌。金杨实际上对红磨坊赚多少钱并没有野心。他投资红磨坊本身就是冲马国富而去的,但是肯定不想亏本。他也无钱可亏。

聊天间隙,刘靖和余大校也加入进来。

金杨忽然想起,韩卫东三人依然住在交通宾馆。他猛地拍了拍脑袋,惭愧道:“把你们喊来清远,一分钱报酬未付,还让你们自己花钱住宾馆。得给你们租套房”

余大校和刘靖纷纷拍胸脯表示,自己并非为了钱来清远等等。

“皇帝不差饿兵不行。”金杨道:“一会账目结清了,先给你们报销住宿费用,并先支付两个月的薪水。”

两人客套一番后,刘靖不无遗憾道:“其实交通宾馆蛮好的,至少,每天凌晨都会遇到几个美眉”

美眉金杨心中一动,想起长腿美眉严洁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你们每天打烊后回宾馆不是到了凌晨一点后,还能在宾馆遇到美眉”

提到美眉,刘靖的精神大振,兴奋道:“也不是每天都遇上,但是遇到过好几次,和我们住同一楼的。当初我们以为是小龙女,但是这妞的气质,啧啧那身材真叫一个好哇”

金杨挑了挑眉:“宾馆顶楼你们上去过没有”

余大校鄙夷地指着刘靖道:“他一天到晚惦记着人家,早就偷偷摸摸上去过。”

金杨的目光射向刘靖,“是吗”

“呃大校你用不着这么编排人吧,我不过是想去了解了解楼上有什么娱乐活动。操他的,宾馆不让进去。”

金杨暗暗点头,打了个呵欠,起身道:“我去躺会,一会卫东回来,你们几个做好交接工作,晚上八点再喊醒我,我带你们出去玩玩。”

刘靖高举双手,“嘢早就盼着这天”

第三十一章狼道

第三十一章

入夜的清远县城,呈现出泾渭分明的两极分化之势。县城的中心地带繁华而热闹,似乎全城的人全部出现在解放大道上。逛街、购物、散步、游玩,商业氛围十分浓厚。

凯撒国际俱乐部,硕大的霓虹闪烁,刺人眼帘。门前的停车场一如既往的泊满了五分之四的车位。这个现象也意味着,鲜少有步行者光临此地。因为凯撒是清远城消费最高的一家夜店,说它是身份地象征也绝不为过。

一直期待着享受一次夜生活的刘靖,看到金杨带着他们三兄弟步入凯撒的台阶,双眼刷地亮了,兴奋道:“杨哥威武早就听说凯撒是马国豪手下最牛的场子,哈他们白天来咱们的红磨坊闹事,咱们晚就还回去。”

韩卫东似乎觉得这不是金杨的风格,于是一边观察着金杨的表情,一边否定道:“杨哥什么身份,就是想搞事,也不会亲自出马,对吧,杨哥”

金杨眯起眼睛,打量着大厅的装饰风格,两个字:豪华比起省会城市武江的金碧辉煌也不啻多让,他轻声说了一句很值得三人玩味的话:“做人最根本的准则是变通。”

就在三人面面相觑,脑子里还在猜测这句话的含义时,金杨走到偏角接了个电话,然后不动声色对三人招了招手,做了个离开的手势。

“走不进去玩玩”刘靖满脸失望地望着大厅里穿梭的漂亮女孩,身子顿时变成雕塑

“我们来清远前可都说好,是来干正经事的。可不是他的玩耍的。”韩卫东生气地拍了拍刘靖的脑袋,冷哼道:“要玩儿回武江去吧。”说完,扔下一脸诧异地刘靖,皆同余大校一起快步跟上金杨。

刘靖愣了半晌,忽地一个激灵,拔腿追了出去,讪讪道:“卫东你在说什么呀不就是开了句玩笑嘛,至于吗我刘靖玩遍了全武江最顶级的夜店,还会在乎这么个破地方”

十分钟后,金杨的丰田小霸王到了清远城南郊区。城南这个地方除了一个不大的村庄外,只有几个作坊式小厂房。路灯十盏坏了八盏,到了晚间更是黑漆漆一片,偶尔闪烁的灯火也零零散散,不显光辉。

这次连韩卫东都感觉莫名其妙,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偷偷凑到余大校的耳边小声道:“杨哥想干什么”

余大校咧了咧嘴,正要说什么,眼睛忽然扫向五百米开外的一栋砖瓦厂,巨大的烟囱高耸在黑色天际,砖瓦厂的大门处亮着一只大功率灯泡,一排平房有四五间房子亮着灯,竖耳静听,隐约有股嘈杂的酒令声。

金杨伸手关了车灯,指着车前的一条坑洼不平的土路道:“这条路是清远县明年的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年后就要动工。”

韩卫东三人愈是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

金杨也没有解释的意思,也没有解释的机会。因为在这条罕见车迹的破路上,竟驶来了一辆依维柯。金杨微微犹豫,身子往下缩了缩,尽量躲避直射而来的灯光。

韩卫东三人照着葫芦画瓢,下意识地低了低头。

然而那辆依维柯却一个拐弯,驶向砖瓦厂大门。

听到一声刺耳的喇叭声,然后从车上传出一声斥骂声:“小四,快开门还他的抽酒疯老大来了。”

砖瓦房的嬉闹声噶然而止,随后是一连串的开门跑步声,几个半大男孩急匆匆地来到门前,手忙脚乱地开锁,拉开大铁门,冲着车内的人点头哈腰。

“干什么呢演戏还是”韩卫东不由得偷瞥了金杨一眼,心里纳闷:“杨哥不是没干公安了么这是”

不过当他看到从车上下来的年轻男孩后,眼睛不由一滞,低呼道:“是他,常龙”

他对这个男孩子印象颇为深刻,经过红磨坊酒吧的闹剧后,他甚至有点欣赏这个嘴圈刚长绒毛的半大小孩,他觉得这小子就是十几年前的石崑,坚韧,冷酷,冷静从容,天生吃黑饭的料,像是一条行走在荒野的狼崽,身上有狼王的基因。也许多少年后,这个叫常龙的男孩就是道上令所有人胆寒的老大。

十二月份的夜晚,天气微微寒冷,但常龙仅仅穿着一件长袖t恤,大概是感受到夜风侵袭,他肩膀微缩,警惕地四周看了看,眼睛蓦地落在金杨的丰田小霸王上,稍稍歪了歪嘴,示意一名伙伴前去看看,依维柯的后车门也倏然开启,三名半大男孩子拉拽着一名蓬头撒脑的女孩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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