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魔法 >天妖皇 > 分节阅读 194

分节阅读 194(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正顶着他的肋骨。而那件白色的内衣,早已被冷汗湿透。

每次在杀人前,他总是觉得很紧张。

这条街是太平镇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也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他的目光,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穿过去,就看到了对面一个卖菱角的小贩。

这小贩叫诺姆,已有些臃肿,却长着一双很灵巧的手。

现在他正蹲在路旁,用一把小小的弯刀,将篮子里的菱角一个个剖开。

他的手法,看来并不十分灵巧。

因为,他通常只会用这种弯刀杀人。据说他杀的人,已比篮子里的菱角还要多些。

茶楼的斜对面,有个很简陋的酒铺,只卖酒,不卖菜。

大酒缸上,铺着木板,那些酒客就坐在旁边的小竹凳上,用自己带来的小菜下酒。

在这个酒铺里,只有一个人没喝酒。

这人叫汤姆,很壮,很矮,乱蓬蓬的头发,用一根白布带绑着。

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他总是不停的咀嚼着一种叫槟榔的硬果。

他的旁边,摆着一根扁担,看来只是个苦力挑夫。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挑夫,正如山姆也不是真的道士。

他的这根扁担里,藏着四尺三寸长的斩马刀。

还有个人也是苦力的打扮,坐在汤姆的对面喝酒。

这人很年轻,别人都叫他杰姆。

杰姆当然是汤姆的朋友,看来却根本不像是朋友。

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

杰姆看来仿佛很随便,很懒散,很喜欢笑,很喜欢喝酒。

没人能想像到,他杀人时的动作是多么迅速,多么准确。

若是要刺瞎你的左眼,他的剑就决不会刺在你别的地方。

他的剑也藏在他身旁的扁担中。

从山姆站着的地方,往右面走十来步,树阴下停着一辆很宽敞的黑漆马车。

赶车的正在打瞌睡,长长的乌梢马鞭就挂在他手边的车座上。

他叫朵姆,鞭子就是他的生命。

若没有这条鞭子,他已不知死了多少次。

但鞭子一直在他的手里,所以他没有死,死的都是敌人。

山姆、诺姆、汤姆、杰姆、朵姆,都是地精骑士与狼人族女子的后代,来自一个神秘的组织。

今天,他们要杀一个地精。

一旦成功,必定震惊整个地精星球。

这个地精叫布吉,是地精骑士的上任头领,已卸任多年。

可是,地精星球的居民,包括血石荒原的地精骑士,都十分尊敬布吉。

当年,在布吉的带领下,将入侵的外族,一次又一次的击退。

他是地精星球的英雄,是和平的缔造者。

今天,他是特意来当说客。

他希望,血石荒原的地精骑士,不要再杀害外来者。

可是,有人并不想布吉这么做。因此,布吉必须死

暮色渐浓。

布吉随时可能在这条街上出现。他是个忙人,因而行程安排得很紧凑。

预计他会在戌时到达这里,在茶楼略进饮食,就立刻要赶到下一站去。

他的十二个随从,都是高手。

可是,山姆等人,早已有了对付他们的法子,极周密,极有效。

他们杀人,是从不会失手的。

六天前他们已开始练习,到现在已练习超过六十次。

他们对那其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已像对自己的手掌那么熟悉。

现在他们惟一还要做的,就是等布吉来。

他一来,就得死

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早已安排好。

布吉一行人,只要一走上这条大街,朵姆的大车就会立即行动。

诺姆先用暗器惊动布吉的马。

这匹马受惊后开始往前窜,朵姆的大车就从中间将他和那些随从隔断。

汤姆用斩马刀斩断这匹马的前蹄。

山姆和杰姆左右夹攻。

诺姆再以独门弯刀,从后面暗算。

他们已计算过,这六步行动若能达到最快的速度,在眨眼四次间,已可全部完成。

他们在练习了四十次后,已能达到这种速度。但为着要更可靠,又多练习了二十八次。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没过多久,一个卖卜的瞎子,突然从街角转出来,左手敲着竹板,右手高举着一面白布招,高声道:“天衣神算,万无一失。”

朵姆立刻握起鞭子,汤姆挑起扁担,杰姆放下酒碗,而诺姆剖菱角的动作也立刻停止。

行动即将开始。因为这瞎子的布招,就是他们约定的暗号。

这布招一举起,就表示布吉已按照预定的行程来了。

他既然来了,就非死不可。

十三匹马,正慢慢的从街角后,转入这条大街。

第一匹马上的人,凤眼长眉,须发花白,天青色的长衫,系着一条深蓝色的丝带,绿鲨鱼皮的剑鞘,轻敲着马鞍。

他端坐在马鞍上,腰杆还是挺得笔直,眼睛炯炯有光,看来简直就跟多年前一样。

有些人像是永远也不会老的,布吉无疑就是这种人。

布吉是地精骑士与精灵族女子的后代,是个混血儿。

因此,他既不排斥地精,也乐意结交其他种族。

布吉一出现,山姆等人的刺杀行动,立即开始。

可是,他们刚刚动手,就已被毁灭。

晴朗以地精的形态,护送布吉,轻而易举的将他们收进炼妖壶。

这是奇肱国多特大师的意思。只要布吉能说服地精骑士的头领,就不会有人继续捣乱。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