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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8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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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有漏网之鱼,他们立即将其赶回去。

十三位老亲王,空有一身神通,被困在大阵中,却根本发挥不了作用。不管他们怎么求饶,晴朗也不敢动摇,只是不断的催动大阵。

只要他们脱身出来,那么要遭殃的,便是晴朗了。

他先用金虫分身迷惑那些老怪物,再借助玄冥分身撞破结界,用阳光将他们定住片刻,迅速发动十二都天神煞大阵,总算将他们困住,慢慢的炼化他们。

暮光城中的那些血族,瞧见这么粗壮的光柱,这么暴戾的太古凶阵,哪里还敢过来

三天之后,总算将十三位老亲王的神识炼化,只剩下一副躯壳,还是晴朗特意留下来的,打算将他们炼成血神子,最高境界是无相血魔。

以魔针刺体,以九幽冥火炼体,将肉身修炼成血影,每吸一分元神,功力就增长一分;吸取足够的元神,到了最高境界,就能以一身化亿万血影,纵然神仙也难逃,那时便叫无相血魔。

并且,由于身体是血影,已是不死之身,被飞剑法宝打散了,又可以重新聚合,虚无飘渺,来去无影,最是难以防备。只不过,持续修炼九年的那种痛苦,简直无法想象。

晴朗自然不会用自己的身体来炼制血神子,如今获得十三具血族老亲王的肉身,刚好可以用来炼制一批高级傀儡。这些老怪物修炼上千年,肉身早已强横无比。

只不过,炼制血神子,需要用到九幽冥火。在冥界中,才有最精纯的九幽冥火。

晴朗也不急,将十三具老亲王的肉身,放在锦绣珠中的仓库,日后到了冥界,再炼制也不迟。

既然他已将那些老怪物的神识炼化,自然知道亲王伯特被关在哪里,便将他救了出来,又把朱丽叶从锦绣珠中放出,与伯特相见。

父女相见,又悲又喜,冰释前嫌,便说起这些年来的经历。

晴朗也不打搅他们,在玄冥分身的帮助之下,修补好那层防御结界。

傍晚,伯特携着朱丽叶,来感谢晴朗的帮忙,然后设宴款待他。

晴朗将罗密欧从锦绣珠中放出,坐在身边,又望着伯特,微笑道:“我希望你认下这个女婿。”

伯特笑道:“你是我们血族的大恩人,我自然不会逆你的意。况且,我也不想因为种族之间的仇恨,再次失去朱丽叶。”

十三位老亲王已被晴朗灭掉,那么伯特便成了地星血族的老大。

血族的总部在冥界西方,在地星的势力并不大,如果不注意控制数量和约束自己,迟早会被人类灭族。那些老亲王竟然妄想控制整个地星,不得不说他们很傻很天真。

晴朗满意的点点头,笑道:“我衷心希望,你们血族可以和狼人族联姻,不要再争斗。”

伯特沉吟片刻,叹息一声,淡笑道:“其实,我也是个和平主义者。如果狼人族不主动来骚扰我们,那么我们也不会去招惹他们。”

晴朗微笑道:“狼人族那边,我会过去说服他们。我希望,血族和狼人族,可以为我效力,一起控制花旗国,免得他们太嚣张。必须先把他们打怕,才不敢打我们华夏国的主意。”

我们热爱和平,但强权也是真理。必须以绝对实力为后盾,才可以提倡以德服人。先用大棒子把对头打怕,再给点甜头他们吃,让他们不敢生出叛逆之心。

不过,如果是实力相当的对头,最好先想办法跟他们搞好关系。能做朋友的,就尽量做朋友,没必要多树敌。共赢,才是王道。

伯特优雅的鞠个躬,微笑道:“能为晴朗兄弟效力,是我们血族的荣幸。”

晴朗紧握着他的双手,爽朗的笑道:“那好,我们赶紧斩鸡头,烧黄纸,结拜兄弟”

晴朗跟伯特结拜为兄弟,在暮光城住了一晚,便赶去位于花旗国西部海域的碧血城。

碧血城也有一百万人口,其中二十万是狼人,也就是所谓的贵族;其余的八十万都是平民,多数是人类,也有一些是精灵、矮人、地精,等等。

城中的建筑,多数是树屋,分为平房和楼房。

平民只能住在平房,一般是将某棵古树的树干挖空,住在里面。

而贵族居住的楼房,则比较精致,多种多样。不少狼人,是在古树的上面建造房子。

譬如,在城中心的那间菩提饭馆,树高数十米,饭馆横卧在树杈之间,顾客可以通过旋转楼梯般的树枝,进入饭馆消费,特色为当地农场种植的有机食品。

只不过,这间饭馆有个规矩,只有狼人才可以进入,而平民即使有钱,也没资格去那里消费。

因此,晴朗刚刚走到这间菩提饭馆的门口,就被一个矮人族的伙计拦住。

那个伙计只有一米高,很客气的道:“先生,你不能进去。”

晴朗凝望着他,使用幻梦神功,眼中射出一丝迷离的湛蓝光芒。

那个伙计立即变得迷迷糊糊的,毕恭毕敬的将晴朗引进去。

晴朗扫视四周,盯着坐在东侧吧台前的那个年轻人,微笑道:“马克兄弟,我总算找到你了。”

那个年轻人掉转身,容貌跟罗密欧有七分相似,正是狼人族的首领马克,也是碧血城的领主。

虽然他是罗密欧的父亲,但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更像是罗密欧的弟弟。

晴朗望着马克,微笑道:“马克兄弟,我想找你商量个事”

马克举起右手,打断他的话,淡声道:“你要说什么,我已经知道。”端起吧台上的大酒杯,一饮而尽,双手插在裤兜里,悠然的走出菩提饭馆。

晴朗跟在后面,用天眼通扫视四周,发现没人跟踪,不由得暗暗惊奇。

这棵菩提树附近,拴着两匹骏马,一匹浑身雪白,一匹浑身漆黑,都没有一根杂毛。

马克指着那两匹骏马,淡然一笑:“你先挑。”

晴朗不假思索的挑了那匹白马,微笑道:“我还是比较喜欢白马王子的造型。”

马克咧嘴一笑:“希望你的白马,可以跑赢我的黑马。在碧血城的西郊,有一个大牧场,且看我俩谁先跑到那里。”立即飞身上马,向着城西狂奔而去。

晴朗笑骂道:“丫丫的,堂堂一个狼王,居然耍诈”也策马狂飙,紧随其后。

白马和黑马的脚力,原本不相上下,但马克抢了先,因此晴朗始终追不上他。

眼看就到西郊,晴朗将右掌贴着白马的脊背,输送一股真气进去。

白马登时兴奋起来,向前猛冲,眨眼间已跑到黑马的前面。

马克嘿嘿笑道:“有意思”伸出右手,指甲突然变长,像是一把利刃,向白马的马头斩过来。

白马已有灵性,吃惊的一扬前蹄,急速向着旁边冲去,堪堪避过。

那匹黑马,驮着马克,又将晴朗抛离数十米。此时,距离那大牧场,只剩下数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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