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小说 >乱世英雄 > 分节阅读 253

分节阅读 253(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载重型制空战斗机。

关键还是得看有没有这个需求,以及是否足够便宜。

相对而言,最初由洛马公司自筹资金开发,后来得到了美军高度重视的fb22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fb22可以看成是f22a的放大改进型号,是一种中型轰炸机,而不是重型战斗机。

这种打着“f”名头的战斗机,主要就用来执行一些高风险性的战场遮断轰炸任务,特别适合用来打击单个活动的大纵深战略目标。

在这场战争中,这类目标不但不少,还多得让美军头痛,比如中国军队的导弹发射车。

因为中程弹道导弹的射程大多在一千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两千多公里,所以往往部署在战线后方,有的还可以部署在战略大后方。如果出动像f15e这类的战斗机,就得靠前部署。前线机场的支援能力往往非常有限,即便不考虑后勤保障问题,也无法部署太多的重型战斗机。

很明显,大部分重型战斗机都存在腿短的问题,无法胜任这样的任务。

更重要的是,f15e这类重型战斗机都不具备隐身能力,在突防的时候很容易遭到防空系统的拦截,战损率绝对不会小到哪里去。

在登陆东南之前,美军就重点轰炸过中国军队的导弹部队,主力就是f15e,结果在十多天的轰炸行动中,损失了数十架“攻击鹰”,而且大多是被中国军队的防空导弹击落,飞行员的阵亡率高得吓人。

不用战斗机,用轰炸机吧。

能够执行这类高风险任务的轰炸机只有一种,即b2a。

事实上,美军也用b2a执行过这类任务。因为b2a的隐身能力比f22a更出色,所以执行任务的安全性更高。问题是,b2a是亚音速轰炸机,而且在打开弹舱投弹的时候雷达反射面积将增大许多,存在严重风险。

战争期间,美国空军损失的三架b2a都是在投弹时暴露行踪,其中两架被远程防空导弹击落,一架被防空战斗机击落。

可以说,如果遇到中国空军的战斗机,只要进入目视距离,b2a就没法逃脱。

别说j20这样的先进战斗机,哪怕只是j7这种爷爷辈的战斗机,都能用航炮把b2a揍下来。

最理想的选择,还是f22a。

随着f22a再次量产,美国空军一度找到了有效打击手段。可惜的是,没多久,中国就摧毁了美军的卫星系统,使得f22a的纵深打击能力大大降低。原因也很简单,没有卫星系统支持,f22a在保证了隐身性能与超音速巡航能力之后的有限载弹量,特别是无法携带各类重型对地弹药,使其很难在密集的防空系统中完成攻击任务。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f22a最初就不是为了对地打击而设计的。

即便在使用小直径炸弹等等小型弹药的时候,f22a的对地打击能力并不差,但是其狭小的弹舱装不了大型弹药,也就限制了其作战使用范围。

随着战争发展,美军基本上掌握了绝对制空权,f22a足以撑起战场的天空,其他各种第三代战斗机均能在不受到空中威胁的情况下完成轰炸任务,所以美军对fb22的需求反而超过了对f35的需求。

fb22有足够大的航程,还有足够大的载弹量,巨大的弹舱能够携带各种类型的对地打击弹药,因为采用了无尾结构,所以隐身能力比f22a还要出色,基本上达到了b2a的水准,加上超音速巡航能力等等,使得fb22成为一种作战半径在二千五百公里左右,具备数个小时的战区巡逻能力的中型轰炸机。

毫无疑问,这也是一种昂贵的轰炸机。

因为量产规模不大,即便美国空军对其需求极为强烈,最多也只能采购四百多架,所以其单价高达四亿美元,相当于大规模量产后的f22a的三倍。

即便如此,美国空军仍然拿出了四百亿美元,一次性采购了一百架。

第一批fb22将随着f35a加入美国空军,并且部署到美国在日本的空军基地,专门执行打击中国军队战术弹道导弹部队的任务。

与美国空军的换装比起来,美国陆军的换装工作要低调得多。

只是从实战意义上讲,美国陆军的换装工作更加重要,影响也要大得多。

卷一 时势英雄 第一百二十五章 缩小差距

第一百二十五章 缩小差距

打了大半年,受到影响最大的肯定是美国陆军。

一定要说什么的话,问题的根源还是在美军身上。冷战结束之后,美军的军事思想进行大变革。先是克林顿时期提出的“零伤亡战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科索沃战争。然后是小布什时期的“全球反恐战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阿富汗战争。

虽然这两种军事思想各有不同,但是都有一个特点,即陆军不再以重型部队为主。

在拉姆斯菲尔德担任国防部长期间,美军甚至打算裁撤所有重型装备,用“斯特瑞克”这样的轻型轮式车辆取代“艾布拉姆斯”与“布雷德利”等履带战车,以此适应在道路交通发达的城市地区作战。

显然,这种剑走偏锋的军事思想肯定不会贯彻下去。

打到伊拉克与阿富汗,特别是在伊拉克,美军缺乏重装备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比如在攻打费卢杰的战斗中,因为缺乏重型坦克,美军不得不向邻近的英军求助,让英国军队出动“挑战者”,轰平了反美武装份子的据点。

即便在阿富汗山区,重型装甲部队也有用武之地。

问题是,美军的总体发展方向并没得到改变。在对付伊拉克这种弱小国家,以及阿富汗这种无政府国家的时候,美军完全可以凭借强大的、甚至是绝对的空中优势,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陆军的任务就是去占领轰炸区,而不是在地面与敌人作战。

到了中国战场,这种局面就不存在了。

不可否认,美军的空中优势仍然非常明显,却算不上绝对,至少中国军队强大的防空能力对美军战斗机的轰炸行动构成了限制,加上中国军队更擅长伪装,也更擅长利用伪装带来的好处。

绝大部分时候,美国陆军不再是占领军,而是作战部队,还是主力作战部队。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