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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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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荆零雨一听倒也有理,心中添喜,不无得意,怒气少平,忽又向他呸了一声,道:“你这蠢蛋,这么一说,不是拿我去跟那些比了吗”常思豪笑道:“比的是容貌,不是身份呀。”荆零雨冷冷一哼,不言语了。二人继续前行,没过多久,她冷不防一鞭子抽了过来,吓了常思豪一跳:“你干嘛”

荆零雨怒冲冲地道:“你这混蛋,我才听明白,什么叫特别耀眼生光的姿容”

常思豪微一迟愣,随即明白,大笑起来。荆零雨举鞭又抽,他纵马躲开,忍着笑道:“这回我可真不是想讽刺你”荆零雨叫道:“臭煤球儿,你就是故意的你就是”挥鞭赶来。常思豪哈哈大笑:“你再顽皮,帽子掉下来,可就真要耀眼生光啦”一边说一边躲避。

二人纵马在大道上东窜西绕,追打不休,留一路笑骂欢声。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山隈处的阳光稍隐没一些,天地间的温度便如退潮般随之而去。

阴云亦随之凝聚弥合。

雪覆天涯白山远,路黑一线两骑飞。

京师已近。

登上一处向阳雪化,衰草灰黄的高丘,常思豪立马枯槐之下,向前望去,但见远处如雾般炊烟灰沉沉笼罩下的,是一大片看起来很是低矮的房屋,色彩驳杂,基调灰暗。

这片仿佛瓦砾堆似的房屋却簇拥着一座雄伟的大城,既高且阔的城墙,将城里和城外,隔成两个世界。

寒风萧萧,天地瑟瑟。

雪花零星散落。

这就是我堂堂大明王朝的都城么

当今天子隆庆帝,就在这么个地方,带领着阁臣卿相,统御治理着万里江山

提督东厂的冯保、郭书荣华,率着曹吕曾康四大档头,就在这样一个地方,监慑四海,作威作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常思豪胸中豪气陡生,扯丝缰手按雪战刀柄,仰天长笑,声震四野

胯下马鬃尾皆炸,抖起神威,随之唏溜溜一声嘶啸,摆头涮胯,兴奋已极。周遭枯枝战栗,梢头簌簌,遍地草叶狂飞。

“进城”

一声虎啸,铁骑破风荡雪,自这高坡当先驰下。荆零雨随后追去

但见,

暮霭四合人抖擞,

鞭爆惊雷,骑上飞蝶衣。

万里雄山披玉甲,银龙散鳞日月昏,

蹄声奋,

天下起风云。

大剑第一大部分秦府风云共160章,完结。

外传第一杀手系列 第一杀手之怪孩子

更新时间:62 10:47:30 本章字数:5716

关于第一杀手的传奇故事有很多,不过大都是第一杀手成名以后的事,这次讲的故事,却是发生在第一杀手小的时候。

春风镇是个小镇,没有大城市的繁华热闹,也没有那么多的人。

但是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那样纯朴善良,他们就象身处乱世中的世外桃园一样,过着清静无忧的日子。

可是这个镇子上却有一个孤儿。

他是镇上唯一的一个孤儿,今年有岁大,他平常就坐在镇上唯一的一家小酒馆的屋檐下,白天看行人,晚上看星星。

镇上的人几乎都知道,三年前,一个女人抱着他,从镇上经过,把他放在了镇里玩耍的孩子中间,然后就走了,过了不久,镇上杀来一队人,拿着刀枪兵刃,四处打听那个女人的踪迹,后来也一阵风地追去了。

那队人刚走片刻,又有一个马队卷地而来,问清那女人和另一队人的去向后,又象一阵风一样消失。

象这样的队伍,一个下午来了十几拨。

这样奇怪的事,春风镇从来不曾有过,所以大家的印象都十分深。

给大家印象更深的,却是留下的这个孩子。

当玩耍的孩子们都走光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母亲也再也没有回来。

有好心的人见他的母亲没有回来接他,就想带他回自己家里暂时住下,可是这孩子一动也不动,那红扑扑的小脸上露出的,是与年龄极度不符的沧桑与冷峻。

于是有人便拿食物给他吃,他接过来就吃,并不说一句话,也很少去看给他食物的人一眼。

所以,大家都叫他“怪孩子”。

若是放在别的地方,谁也不会再理这个孩子,更不会给这个没礼貌的怪孩子食物吃,可是春风镇上的人不同,每个人都很善良,谁也不会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相反,他们都很同情这个怪孩子的遭遇,所以对他更加关怀。

冬天,裁缝铺的马大娘会为怪孩子缝制一套棉衣服,夏天,卖西瓜的老王也会和善地摸着他的头,给他几块西瓜。

开始的时候,镇上的孩子们都不喜欢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怪孩子经常一坐就是大半天,连眼睛也不睁一下。有时候,孩子们还会往他身上扔一块石头,那并不是恶意的,他们只想看看,这个怪孩子是否还活着。

后来渐渐地,孩子们都喜欢上了怪孩子,因为他有时会到林子中去打鸟,他的弹弓射得又准又巧,若是哪个孩子求他不要把鸟射死,而是射下来养着,他一个弹子射出去,鸟掉下来,只会受些伤,却绝不会死。

怪孩子还经常去河边叉鱼,他用一根破木棍,顶端绑上一把生锈的小刀,叉的鱼却比别的孩子用父亲的鱼叉叉到的还多。

一次孩子们在林中遇到了只恶狼,怪孩子拿着小刀和狼拼斗拖延,使孩子们得以逃脱,等大人们赶来救援的时候,发现狼竟然被怪孩子杀死了,怪孩子全身是血,被咬伤多处,却直直地站在那里,眼神就象那头狼一样。

到后来怪孩子只要在街上一走,后面就会有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们跟着,他就象个天生的王者。

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坐在小酒馆旁边的石头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他还会到私塾外面去听讲,但先生让他进去听,他又走开。

偶尔他会帮教书先生做些零活,要上几张纸和墨,先生不知道他要写什么,但是都给了他。

怪孩子总是默默地帮助别人干活,有时候他听到谁家的鸡跑丢了,用不着多久,他就会把鸡找回来,不知不觉地放回那家的鸡窝里。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怪孩子其实是个好孩子。

这天,怪孩子走进了小酒馆儿,默默地打扫着屋子,把桌子板凳擦得一尘不染,又拿起扫帚把店门前扫得干干净净。

这个小酒馆虽然不大,但是由于镇上只有这一家酒馆,所以生意还不错,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样不同的职业,他们卖出自己的劳动成果,再从别人那里获得自己所需。

酒馆儿的老板姓张,已经六十多岁了,人也很好。他知道怪孩子的脾气,也不出手拦他,等怪孩子把手中的活儿干完了,他切了一盘猪头肉,抓了一把花生米,放在桌上,对怪孩子说:“来,孩子,这是新酱出来的,吃吧”

怪孩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

老张问:“那你”

怪孩子道:“我要酒。”

老张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怪孩子喝了酒,又走出去,继续看路上的行人。

今天的怪孩子有些奇怪,但怪孩子本来已经够怪,所以也没有人去注意。

只有怪孩子自己心里知道,他在这个镇上,已经呆了一年了。

他发现老张是个孤老头子,便经常帮助老张干这干那,到第二年的这个日子,他照例要上一杯酒,什么话也不多说。

在村子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和他交上了朋友,怪孩子从没问过这个孩子姓什么,叫什么,那个孩子也从没问过怪孩子。

那孩子十分笨,所以大家都叫他“笨孩子”。

笨孩子听怪孩子说,给老张干活可以得到猪头肉,便跟着怪孩子帮老张干活,想吃猪头肉,但他平常只得到花生米。

今天,又到了该喝酒的日子,也就是怪孩子到镇上来的“纪念日”,这是第三个年头了。

这回他是和笨孩子一起来的,他们两个一起干活,挑了水,劈了柴,干了一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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