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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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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只能靠你自己。

至于我其他的一些小玩意,你慢慢研究吧。

多看看书房里的书,那里有你想学的东西。

关于马尔,他已经执行完我最后的命令了,将你的血滴在它胸腔内的魔法阵上,它便是你永不背叛的仆人,嗯,它的样子的确有些丑,呵呵,不过很听话。

最后,如果你想出门转转,我在三座城市设有传送阵,你可以通过地下室的传送阵过去。如果一定要从山里出去的话,你至少要达到王级空间系高手的实力,山里的魔兽可是很厉害的,而且你要先把我设下的空间禁制研究透,否则进不来了可别怪我。

祝你幸福,我的弟子。

不称职的老师阿撒帕西诺辉煌历245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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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下㊣

信读完了,有一点点难过,真的,不是我没良心,只是我觉得一个人可以笑对生死是一种幸福。嗯,不知我死的那天会不会如此洒脱。

呆坐了一阵,我忽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在这里停留多长时间了”

扫了一眼手表,偶滴神呀,六点多了,老爸老妈肯定已下班回家了,这家里突然冒出个闪光的门,要是把他们给吓出个好歹来,那我岂不罪该万死

怎么办呢等他们睡了我再出来不行,我要是夜不归宿,以他们的脾气一定会等我,而且夜深人静时出现那不是更恐怖嘛唉,烦啊

算了,我速度快点拼一把,没发现最好。就算发现了,现在天还大亮,我是他们儿子,又不是妖怪,不会吓出问题的。

首先是接收马尔,让他带我去阿诺老师最后待过的房间。

在那里我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魔法杖和那枚空间戒指。魔法杖不急着用,先解决戒指。这枚戒指造型精美华贵,主料是一种亮银色金属,肯定比银子值钱,上面镶嵌着一个透明魔核,外形跟地球上的钻石很像,魔核是魔兽的精华所在,魔兽的能力与其魔核的作用成正比。既然是神器,这魔核的来头小不了。

滴血认主,往手指上一套,别说,还真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好似它本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唯一可惜的是,这戒指太漂亮了,这不等着招贼么。不怕,敢偷魔法师的东西那纯属找死再说了,谁会相信我一穷学生带着真货。

感受了一下戒指的独特空间,乖乖,地盘够大装一个住宅小区跟玩似的。戒指里有不少东西,我没时间研究,先搞定“世界之门”。

这么会儿滴三次血了,嗯,我的血应该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了,三滴血换俩神器一魔偶,值

通过阿诺老师留下的日记,我了解了“世界之门”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方法很简单,只要设定好位面坐标,无需使用魔法,心中下个命令它便会自行启动,只要一经认主,是个人就能用,然后就可以穿越了。坐标最多可以设定六个,并且可以随意删除,很方便。未经“世界之门”的主人允许,其他人是无法通过此门的。老师第一次使用属于随意乱开,竟然与地球接轨了,这就是命啊。

等我惶恐不安的跨过“世界之门”后,在客厅一阵左顾右盼,发现家里竟然没人,不对劲嗯白晃晃的光线,吵嚷的知了鸣叫,灼热的空气让人无法相信此时近晚,抬头撇了一眼挂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表盘清晰的显示着此时为下午3点15分

时间差了几个小时指针在跳动着,说明挂钟有电啊。时差不对,这跟地球上各地域间的时差不同,比如国是夜晚中华国是白天,但一个小时同样是六十分钟,可我在异界待了几个小时再回到地球时间竟然仅过去一小时左右

为了搞清楚,我重新回到异界,停留五分钟后,再次穿越,结果地球时间是一分钟,时间相差整五倍

哈哈,妙极有了“世界之门”我的时间也比地球同胞多了,呵呵,这样我的寿命岂不是延长了日我算错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好事,我真是个笨蛋。

比方说,我在地球可以活七十年,那么到了异界就可以活三百五十年了吗不,我的身体应该和手腕上的手表一个道理,在地球它是六十秒一分钟,在异界仍然是一样,两个世界的一秒钟的长短并无区别,所以它显示的时间整整比挂钟快了五倍。

同理,我的寿命在异界仍然是七十岁,问题是,如果我在异界待上十年,回来的时候地球上只过了两年,我今年十八岁,也就是说当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别人眼里我跟三十岁的人似的,老的也忒快了吧。

以这个速度算,一边一半平分二十五年的话,在地球这边用不了几年我这就成了小老头了,到时候我比老爸老妈还老,还娶什么媳妇啊,看来想娶俩媳妇还是很困难啊。

如果我有异界人类那么长的寿命就好了,据阿诺老师说,不说寿命超级长的龙族、精灵族、血族等族,仅仅是寿命最短的人类,不出现意外的话,活个一、二百岁跟玩似的。羡慕啊。

看来异界还是少去为妙,郁闷嗯,阿诺老师喝地那个叫什么来着生命泉水,这东西不是可以延长寿命么异界人类地平均寿命是二百岁,阿诺老师活了五百多岁,延长了一倍多,听他说那还是稀释过的生命泉水,我要是找到这宝贝嘎嘎,只要能活二百岁,两个世界的时间就足够安排了。老师的日记中一定有生命泉水的记载,回头得仔细找找。

人这一有奔头心情自然好多了,心情放松后我发觉周围少了点什么,左右看看,恍然醒悟,魔法元素感觉不到了。这本没什么,早就知道地球缺这玩意,但我内心猝地闪过一股莫名的想法,一时又没抓住,思索半晌仍想不出个所以然。

下午的气温甚是炎热,让我的心情更加烦躁,这鬼天气热死了热没错,是温度我想到了,刚才的想法是也许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环境。兰泉市是北方城市,冬季最冷的时候气温达到零下四十几度,以前见过一个到兰泉做生意的南方人,厚重得冬衣穿在身上跟狗熊似的,可他仍吸溜着鼻涕哆嗦着说:“哎呀北方的天气好冷了啦,冰死人了啦。”可这点寒冷对本地人来说算什么啊,三九天照样有大姑娘穿着短裙逛街。

再举个例子,我小时候在夏季去过一次南方,那叫一个热,哥们都快熟了,可街边上竟然有很多人在吃麻辣火锅,佩服啊

北方人耐寒,南方人耐热,都是环境造成。那地球人和异界人呢我怀疑自己对魔法元素的敏感也是环境造成的,不过实验就免了吧,“世界之门”这种宝物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否则,引起两个世界的战争那是轻的,重点是有可能危及本帅哥的生命,没说错,世界大战这样的灾难当然没有我的生命重要了。

安全起见,先把“世界之门”在地球的坐标改到我的卧室,这样我就可以趁着夜黑人静哦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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