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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0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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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天晃动了一下手臂,“还行,也没关系。”

“没关系,没关系,你就知道没关系。”周雅看着马小天,又认真的说了一句,“别笑,什么时候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

说完,她指着秦科,“这位是秦科律师,他为你辩护,所以,你有什么就说什么,只要能对你案情有帮助的,你一丝都不能遗漏。”

“雅姐,我懂”马小天平静了下来,“谢谢你”

周雅摆摆手,“现在别说这个了,再说了,我们之间用得着这个字吗”

马小天有些动容,说的话,做的事,前所未有的正式无比,说有点生离死别的感觉还真是一点不夸张。

秦科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随即又感觉到不妥,脸上挂着微笑,缓和了一下气氛,“周总说的是,马小天,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辩护律师,我们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保持一个信任,要绝对的信任,那天晚上所有的一切,一点一滴你都要跟我说,一丝都不能保留,明白吗”

秦科很认真,与其说这是自己的工作,是为马小天逃出生天,是赚取自己的一份价值,还不如说是自己人生的一个巨大转折点,这一点能够胜出,秦科的声名会瞬间一跃而上超过张建成,一山不能容二虎,律师界的事情也是一样,处在别人声名之下,会一辈子压的喘不过气,很累很累。

“有烟吗秦律师”

马小天说了一句,秦科笑着打开自己的公文包,拿出一包苏烟,抽出一根给马小天点燃,自己却并不吸,接过太多大案子的秦科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样,在看守所或者问话期间,犯人其实很多都想让自己冷静下来,舒缓一下心情,对于烟民来说,抽烟是最好的缓解方式。

马小天一天没有抽烟,这一口抽的很舒坦,他的眼神变的迷离,脑海中那天晚上出现的事情仿佛一瞬间再次上演了一样,沐启帆的眼神,叶紫霞的惊叫,都让他的心猛的一颤,最后又渐渐的归附平静。

秦科一点都不着急,他需要给马小天时间,再说了,有周雅出马,这看守所方面也不会规定太严格的时间,所以,从从容容,一点都不慌张。

“那天晚上,我从医院回来,在行到高深开发区的路上时接到了沐启帆的电话,他说他在小叶家中,他跟我讲,叫我一个人过去,如果不过去,他就杀死小叶。”

马小天缓缓的说道。

“嗯,是沐启帆给你打的电话”

“是的。”

“那你当时有什么反应,怀疑,不安,你没有选择报警”

马小天摇摇头,“我当时第一反应是很震惊,很愤怒,当然怀疑也是有的,后来我马上挂断了电话,拨通了小叶的手机,没想到接电话的还是他,我就没有怀疑了,至于报警”马小天一阵苦笑,“我当时真没有想那么多”

“嗯,那你过去之后呢,又是怎样的一个情形”秦科继续问道,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一切。

“我过去的时候小叶家的房门一直关着,我就一直敲门,等到最后开了的时候,我看见沐启帆拿着刀顶在小叶的脖子上。”

“当时你们发出的声音大不大旁边的邻居都没有出来看的吗”

“那个地方是老式的居民楼,住着的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不过有没有人注意,我倒真没有在意。”

“后来呢”

“小叶为了摆脱那种被受控的局势,突然间用头后仰撞向沐启帆,那个混蛋可能也怕第一时间杀死了小叶,所以,收手,只不过还是将小叶打昏了过去,趁着这个间隙,我冲上去,却是被他刺中了肩膀,随即,他又丢下小叶,对我展开攻击,我手无寸铁,被他再次刺中手臂,然后又被他用椅子砸中脑袋,那一刻,我的头有些昏昏沉沉了。”

秦科点点头,“是叶紫霞先想摆脱,然后你想冲过去解救,但是沐启帆发现的早,所以发动了攻击,对不对”

“是这样”

“再后来呢”

马小天的眼神有些愤怒,突然握紧了拳头,咬着牙,脸色也一下子阴沉了起来。

周雅发现了这种变化,赶紧说道:“小天,不管什么事情你都要说,这样才能帮助你。”

马小天慢慢的冷静了下来,点点头,“这个混蛋开始脱小叶的衣服跟裤子,最后还想强暴,我只能看着,浑身无力,突然小叶清醒了,一下子死死的抱住这个混蛋,叫我快跑,我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只有一个想法,要冲上去,一定要冲上去,我看着沐启帆放在床沿旁的匕首,我猛的站了起来,握着匕首就往他的后背捅了进去,至于捅了十二刀,我当时也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捅了很多下,很多下”

马小天再次拿出一根香烟,点燃,抽了起来。

“沐启帆的致命伤就是那背后的十二刀,其中有五刀伤及内脏,三刀刺中身体的大动脉,所以,这是造成沐启帆死亡的最主要原因。”秦科一字一句的说道,“马小天,这个案子最难的就是没有证人,而且你跟叶紫霞是恋人关系,所以你们之间根本不能互相取证,这一点希望你明白,根据你说说的,我们现在的突破点有两个,第一,有什么能证明沐启帆一开始就有杀你们的心,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沐启帆去叶紫霞家的企图以及他随后会做的事情,第二,就是凶器的问题,如果能够证明沐启帆是携带凶器而去的,那会对我们十分的有利。”

秦科不亏是华海市的大律师,能够一眼洞悉案件的关键。

马小天摇摇头,“就跟你说的一样,我不能证明他叫我去就是要杀我跟小叶,这一点也没有证人,不过那刀确实是他带来的,我看见他的第一眼他就挟持着小叶。”

“你说的没有用,我们去过警察局,匕首上有两个人的指纹,你的跟沐启帆的,所以,对方的律师很可能会形成这样的一种反驳,沐启帆叫去你叶紫霞家,你恼羞成怒,带刀而去,而且是你先动手,最后沐启帆不敌,死在你的手上。只要这个观点成立,这个官司我们就永远打不赢,所以,你还能不能想到什么关键的东西比如那把匕首以前出现过,在什么地方,有什么证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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