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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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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嬉笑这说:“我跟你说沈哲,你今天能见到我妈那可是缘分,要知道今天可是礼拜日,按照平日里的规矩,我妈今天可是要到塘桥去做礼拜的。要不是临时有点事儿,需要留在家里,你今天可是见不到我妈妈的。”

中国这边这时候还没有按星期计算日期的习惯,沈哲自打从六七年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对星期一说没有了概念,开始还有点儿不习惯,时间长了,说入乡随俗也好,说被同化也罢,反正自己也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星期这嘛事儿,经马蒂尔德这一提醒,才想起来今天一向热闹的理查饭店会人丁稀薄,他当时还觉得有一些奇怪,现在才闹清楚原来今天是礼拜日,人家都跑到各个教堂做礼拜去了。

说道教堂,有基督徒的地方就有教堂,想当年,连半道出家的蒋介石都把教堂修到了每一个偏僻的避暑行宫,更何况是洋人一抓一大把的上海滩,不过在上海的众多教堂之中,最出名的,大概还是马蒂尔德刚刚提到的位于郊区唐桥的大教堂,虽然地处偏远,但是仍然不能减弱他在上海,甚至是远东基督教领域的权威地位,这倒不是说它年代久远,或者是占地面积大,装潢华丽,而是这个教堂里,由当时远东地区唯一一位红衣主教。

而马蒂尔德的母亲米歇尔因为不能确定姓氏,这里姑且现称她为米歇尔夫人好了,每个礼拜不惜跋山涉水,又是坐马车,又是坐船,有事乘轿子的,不辞辛劳跑到唐桥去做礼拜,也足以见证她对上帝他老人家的拳拳赤子之心了。

“诶妈,你想什么呢”马蒂尔德见自己说完话,而母亲完全没有反应,用手肘推了推米歇尔夫人。

沈哲刚才竟顾着和马德尔的还没有注意到周围其他情况,马蒂尔德一说,沈哲才发现,似乎从刚才开始,米歇尔夫人就用很怪异的眼神在大量他,那感觉就好像以前就见过他,可是不敢确定。

此时经马蒂尔德这么一推,米歇尔夫人才回过神儿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米歇尔夫人脸上微微露出了一些尴尬的神色,但又似乎有点儿不甘心,于是礼貌性地问道:“沈大人今年贵庚呀”

沈哲冷不丁儿的被问到了这个问题,虽然觉得奇怪,但也说不出其中究竟有何蹊跷,于是如实相告说:“晚辈和令爱是同年的,不过晚辈打在月份上,晚辈是二月出生的。”

米歇尔夫人听到这话,不知道为什么眼睛一亮,有些着急地追问道:“不知沈大人是不是二月十七的生日。字瑄瑜。”

沈哲颇为惊异,他的生日他自己也是这两年才跟唐庆那里问清楚的,而自己的字,他更是跟马蒂尔德连体都没有提过一次,米歇尔夫人又是从何得知的,难道是从前的那个沈哲和这个法国贵妇有过什么交集,可是他在自己脑海中反复翻找从前这个躯壳的主人留下的以及,却是一无所获,要不然就是见她的时候,太小没有留下任何记忆碎片,要不然就是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法国女人。但如果没有见过,那为什么米歇尔夫人会对他的事情知道的比马德尔的还要清楚,甚至比沈哲他自己还要清楚。

米歇尔夫人是一丁点儿也没有看出来,沈哲此时此刻的纠结,继续向老朋友相见一样地问道:“你母亲这几年还好吧”

沈哲哑口无言,心想敢情自己和这个米歇尔夫人真还是老相识啊,人家都问上,高堂了,可是你问我沈哲的妈无所谓,好歹你也得说清楚究竟是哪一个妈呀,是户口本上写的,还是亲生的,还是干妈呀。

见沈哲一直不回答,米歇尔夫人当然没有想到沈哲是因为“双亲”太多,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何下手,还以为他是对自己心存疑虑,于是解释说道:“沈大人别误会,我与你母亲相互认识很多年了,当年是教友,不过我自从到了上海之后,就没再联系过,这也有好些年没见着面了,我虽然没有见过你,但是当初我和你母亲在福州的时候,斯嘉丽就是你母亲天天在我面前提起沈大人你,还给我看过沈大人你的照片,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是额角上的那道伤疤没有变,我才一下子就把沈大人给认出来了,沈大人现在叫叫什么来着”

“沈哲。”马蒂尔德在边上帮沈哲回答了米歇尔夫人的问题。

“哦,对,沈哲,这人一上了年纪吧,记性就可差了,刚刚还记得的,转眼就忘。”

沈哲心想,您这真是转个身儿就忘了呀。

又听见马歇尔夫人说道:“我呀还是喜欢你小时候的名字,那个时候,你妈妈叫你埃德蒙。”

沈哲一听,心道:这名字起得挺带感呐,基督山伯爵呀。还有什么“斯嘉丽”,本来还以为自己的生母就是个知书达理的贤妻良母而已,现在这么看来这位曾经的官家小姐还是很赶得上时代潮流的人,用一百多年以后的话来说,这个就应该被叫做“潮人”了吧。

他的疑惑迎刃而解,于是说道:“家慈一切安好,劳伯母挂念了。”

第四十三章 斯嘉丽上

更新时间2011831 17:32:19字数:5243

第四十二章斯嘉丽范德维尔

这样的花园在荷兰应该很常见,大片大片的黄色郁金香几乎可以掩盖绿色的花茎,如果再在这郁金香的花海之中架起一个白色的风车,那就算是凑足了曾经的海上马车夫的清掉了。

但是此时郁金香花海里的两个人似乎并不需要这样的情调,至少在沈哲看来是这样的。沈哲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一个什么样的角度来观察这个故事的发生,时而近在咫尺,时而远在高空,而故事中的人物也只有此时郁金香花丛中的母子两个人。如果他此时还有些判断能力的话,他肯定知道这样反常的事情发生,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但是一个睡梦中的人又有什么判断力可言。

因此沈哲觉得场景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很真实,包括复杂的视角转换,和跳跃性的故事情节,他都觉得理所应当,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

这个情景应该是整个故事中最温馨祥和的情节所在,金色的郁金香花丛中夹杂着一些粉白色的野花,金粉交错。一个大约只有两三岁的小男孩,穿着短袖的白色衬衫,和一条深蓝色的小背带裤,头顶上还有一个系着蓝色飘带的白色圆形帽子,连走路都走不稳,却甩开了小胳膊小腿,在花丛中疯跑了起来,边跑边跳,也不知道是在穷开心些什么。

而那个母亲穿着素色的衣服,双手十指相扣地握着,自然地向下垂着,肤色匀称,无论是双手,露出的脖颈还是精致的脸庞,都是牛奶一样的洁白,两道近乎是黑色的深褐色眉毛几乎直飞入鬓,同样深褐色的长发变成了一条又粗又长的麻花辫盘在脑后,在阳光下如有浮金跃于其上,虽然隔得很远,但是沈哲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仍然清晰地看见了那个女人,眼角下方还有一小粒黑痣,极欧化的长相上里似乎还融入了温润如玉的东方优雅。那个女人粉色郁金香花瓣一样晶莹粉嫩嘴唇向上挑起,微笑着,对着正在花丛中奔跑的男孩说什么,沈哲自诩语言天分极高,却听出那个女人究竟说的是很么,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更不是德语或者俄语,可奇怪的是他连语言的种类都难以分辨拿出来,大脑中却好像装了个同传翻译,在那个女人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就立刻意识到了,这个女人刚刚说的是:“孩子,跑慢一点儿。”

那个孩子显然并不十分听话,小小年纪却又股执拗劲儿,母亲越是让他慢下来,他反而跌跌撞撞地越跑越快,也笑得更加开心,“反其道而行之”似乎能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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