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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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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个舆论管理条例给与了记者很多特权,领取了执照后可以有诸多福利,同时对记者、被采访者之间做出规范。

首先收买了记者,报社那边就比较简单了。

夏钧打算用设备对一些报社进行入股,到时候自己成了股东了,也能加强他对报社的控制。

设备也是夏钧扶持听话的报社的一个手段,因为这个阶段的各报社的设备都很简陋,报纸价格很高,没有太大的推广能力。

报刊要想发展,零售价首先是考虑的,当别人都用了先进设备降低了成本,那么原来高价的报纸、周刊自然也就无人问津了,因此在经过一轮市场淘汰之后,就将只剩下那些听话的媒体,那些不听话的则用市场手段灭亡他们。

明为舆论公仆,暗为舆论之主,这就是夏钧在舆论界的手腕。

这次媒体会议很快就召开了,十几个报社老板应邀来到了杭州,告知他们今后报纸法发行前先要接受审核,同时把刚拟好的媒体管理条例发给他们看。

“今后只要哪个报社揭露了我华东临时政府人员的贪污、受贿,最低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奖励,其奖励为记者一半,报社一半,若是重大贪腐案件,我们还会给与更高的奖励。”游正斌对他们说完,对众人问道:“诸位可有异议”

在场的报社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史量才第一个发言道:“我们申报拒绝接受新闻审核”

游正斌没等史量才说完,就打断道:“史先生,我们委员长说了,他相信史先生的为人,申报可以拥有不接受审核的特权。”

“呃”史量才一时有些说不出话来,各报社老板也纷纷看向史量才,史量才这时发现自己貌似被孤立了。

“至于其他报社,我们委员长并不清楚,只要各位今后不发表虚假、暴力、、煽动性新闻,同样可以获得免除审核环节的特权,同时我们华东临时政府,还将给表现突出的报社提供先进印刷设备,以及价格特优的纸张。”游正斌对他们说道,接着重复的问:“诸位还有异议否”

“没有。”

“没有”

这些报社老板一般都不会去发什么、暴力、煽动性的新闻,只要接受了华东临时政府所开出的条件,那么就能够丰厚的好处,所以一时都纷纷接受了,当然也有一些心术不是很正的报社勉强接受了。

不接受华东临时政府的条件,报纸都发不出上海公共租界,最多再在法租界发行,想进入上海县都没有半点可能。

而史量才算是特例,此人一向坚持报纸应无任何党派色彩,同时报纸的职责在于监督政府,所以夏钧给了他特权。

华东临时政府确实需要监督,夏钧需要的是一个廉洁、高效率的政府,所以对于史量才的申报比较宽容。

其后几日,夏钧在杭州又确定了几项反腐措施,首先应该坚持之前的反腐措施,即严厉的就业限制和实时的财产监控,其家属的资料必须详细备案,并且其家属的职业受限制于固定收入内,任何不稳定的收入职业都不允许从事,以及任何变更都需要本人及时上报,其财产每个月上报一次。

这次夏钧完善了这个机制,种种规定比以前更变态了,对于政府职员其家属的就业有了更深入的规定,这些限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其财产限制在一个可以计算的范围内,不过这样的反腐手段还显得不够全面,政府在职人员依旧可以找到规避的漏洞。

因此还需要后续的反腐手段,夏钧一边建立媒体监督制度,一边又开始建立举报制度。

凡事举报贪污,并查处出确有其事的,可以给与高额奖励,同时警察还将对其施行密切的人身安全保护,若是还怕被报复,政府还可以帮助其迁移,帮忙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举报过程能够流畅,夏钧马上让司法部进行立法,凡是阻挠上访、举报的人员,不论是主犯还是从犯,一律死刑,并抄没家产。

上访和举报也由特殊警务局来处理,特殊警务局的局长,夏钧从华东大学原建州大学悉心挑选,最终从法政学院中挑选出一个叫曹文定的学生。

夏钧作为华东大学的校长,对各学院都有关照,时常背一些课程到这些学院亲自给学生上课,这个曹文定算是夏钧在法政学院中比较有印象的学生。

这个学生的学习成绩并不算最优异,但为人比较孤僻,在学校的人缘并不好,这也是夏钧把他任命为特殊警务局局长的原因,人缘太好的可坐不了这个位置。

特殊警务局的权力比较大,集警察、监察为一体,适用于民众举报,以及媒体揭露的违法、贪腐案件。

这个部门必须有超高的效率,以及绝对性的清廉。

再有,夏钧在这几天的立法过程中又规定政府行政人员必须公开行政,在民众要求公开地方财政的时候不得拖延,两个工作日之后还不公开就是违法,首先将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公开的官员免职,且不再录用。然后监察院要马上介入调查,若有发现贪腐现象,即可对贪腐人员进行逮捕。

对贪污腐败的官员,夏钧打算高举屠刀。

因此变更了华东临时政府刑法中的贪污罪、受贿罪的判罚标准。

新标准是:贪污、受贿超过50元就要被判处死刑,50元以下的贪污、受贿,一块钱等于徒刑一年。贪污、受贿超过100元,采取非常规死刑。

所谓非常规就是酷刑,各种死法根据其残忍程度和痛苦程度分等级,为此夏钧还特地质询了这方面的专家白文升。

白文升当了军情局局长后,其中主攻的一个方向就是对酷刑的研究,为此夏钧还给了他一本详细记载酷刑的书籍,厚得跟砖头一样,是夏钧从兑换平台上买的,他自然是没时间看了,所以就丢给白文升去研究。

白文升接到夏钧的这个任务后,很快把夏钧给他的表格填好了,贪污50100元枪决,超出100元200元的扒皮,200500元之间,每隔100增加一次扒皮次数,据白文升解释,把人埋到地下,割开头皮灌入水银,人就会钻出来,一张完整的皮就会剥下来,剥下来之后还不会死,还可以再剥皮,最多可以剥5次。

500以上1000元之见的则直接凌迟,超出1000元的,则是白文升设计的地狱七日游,各种酷刑先折磨七天,养几天再推去凌迟。

夏钧对白文升填的这个表格表示满意,随即把这个表格填进了华东临时政府刑法,修改当天,司法部的人因为觉得太残酷,又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所以集体缄默,并未发表任何看法,只是按照夏钧的意思加,在刑法中加入了这些判罚标准,夏钧在党内,以及华东临时政府内部都有着绝对的权威,唯一可以质疑的人,也只有李诗婧了。

此种判罚只适用于政府在职人员,不适用于地方乡镇自治议会议员,这也是整个刑法中唯一有酷刑的条款,除了政府在职人员,其他犯罪就算再恶劣,最高也只有枪决、电椅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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