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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6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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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汉人却失踪了,而我们怎么也找不到爷爷玉佩,帛书的下落,爷爷掌管空源寺多年,无心俗事,专心研究帛书的内容,死后却无半言片语留下,这本身就很奇怪。”

少女的声音也低了下来:“哥哥,寺下面的洞窟爷爷也没有说,他也许真的不希望我们再做什么,想让我们做个平凡的人,可是父亲大人一再交代下来,为了这事死了多少人,有必要在我们身上结束。”

青年的情绪低了下来:“传说爷爷几次去过那个地方,他只是不希望我们再去,你为何还要执着。”

少女摇了摇头:“这几年,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要做一次那个梦,梦见我就站在龙隐之地,这梦一次比一次清晰,一次比一次时间长,也许这就是天机,我只不过顺应天机。”

青年没有说话,然后慢慢地走到软轿前躺了下来,少女慢慢地帮他把毯子盖上,我听见我前面的凤青龙轻轻松了一口气。

我知道自己从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又回来了,这个青年人在空源寺里的武功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举手之间连毙三大高手,只是害了小月,替我死了我却没有能力报仇。

他说的爷爷显然就是达意,这个被人尊崇的大师竟然也是自称龙族的后代,那个汉人是谁难道是龙游江,他曾经在青藏一带当过兵,也曾经在哪里游历,盗走了玉佩和帛书,还是那东西本就是龙家的物品,龙家和这少女,青年人又是什么关系。

他们的武功绝不相同,而且相差很远,龙天远武功虽高,也就是在李金刚大哥的上下,决不会高于凤青龙,而这个青年似乎根本没把大名鼎鼎的凤青龙放在眼里。

我们夜晚就在那里休息,第二天早上走出山洞时,我们都被地面的景象惊呆了,整个谷地和原来的景象已经完全不同,巨大的石头换了位置,山谷里的一些灌木杂草被挤压进地表,似乎整个山谷被人用重型机械犁了一遍。

那少女只看了一眼,便让大家继续前进,我们这样又在山谷中走了一天,只到山谷狭窄到只能容一两个人并行,大队人马很难行走,才从这座陡峭山谷中爬了出来,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在前面的山脚下出现一个小村庄。

这个村庄真的很小,十几户人家散落在山脚零散的平地上,有一些平地种有青稞,还有一些种有一些青菜,在山脚的草地里可以看到数百只牦牛,这些牦牛要比在山脚下见到的要小的多,但让人稀奇的是有一群约十几只金黄色的牦牛,要比其它的大的多。

金黄色的牦牛也叫做金丝牦牛,一般被认为是野牦牛的一种,数量极少,金黄色体毛,性格十分强悍,我知道这种牦牛直到1991年才在阿里地区被发现,却只有一张极模糊的照片,现在我却见到了十几只。

村子口里早有人迎了上来,这些人衣服有些藏民的特色,但又有很大不同,这些人的体型也一样,一般来说藏族的身体较为矮,而这些中大部分都是汉人,而一小部分人引起了我的关注,他们的身体都十分高大,虽然皮肤因为日照显得黝黑,但那眼珠竟然有一点淡淡的蓝色。

我们当晚就宿营在这个村庄,这些村民似乎早就熟悉这些人,根本不惊慌,反而把这些人引到各家各户,我能看到,这里的许多人都带着武器,各种各样的,从烂大街的ak系列到先进的枪族,甚至还有人扛着火箭筒。

这些人隐声在岩石,房屋后面,无声无息,这些人怎么看也不象居住在深山里的居民,包括女人和孩子,对我们既不好奇,也不询问。

我和三郎很荣幸,和少女,少女的哥哥等人居住在最里面的一处院子里,这里的房子就地取材,都是有岩石堆积而成,这处院子里有一座二层楼,和普通的藏族小楼看上去毫无区别,到处可以看到装饰的藏经。

我被安排在二楼最左面的房间,三郎,我,凤青龙,暗螳螂,伊贺天宗五人一个房间,房间里有着非常漂亮的藏毯,少女和燕秋眉,和一名女性手下住在最右面的房间,少女的哥哥的手拿折扇的中年人住在一起。

第二十七章骄傲的大獒

吃饭就在中间的大房间里,是典型的特色藏族的饭菜,牦牛肉,酥油茶,奶酪等等,我终于搞明白几个的称呼,少女和少年也姓龙,人们称呼他们为龙姑娘,龙少爷,那个拿扇子的自称姓金,大家都称他金先生。

龙少爷吃起饭来很豪爽,也不说话,对我来说,也许这是最好一次丰盛的晚餐,一位眉毛极粗的中年人向大家敬酒,他自称格桑,我怎么记得格桑是女人的名字,可这一切都顾不得追究了。

酒是青稞酒,味道喝起来有点象米酒,不是很冲。其它人很少饮酒,只有我和三郎喝了不少,老实说,对方很人道,我们虽是犯人,却一点没有虐待我们。

我喝的头昏眼花,是被凤青龙推醒的,整个村庄牛鸣人叫,热闹丰凡,就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大家已经收拾起一个庞大的牦牛队,一只有六十多头牦牛,六十多人组成的队伍,三头金丝牦牛在队伍里格外惹眼,昨天向我们敬酒的中年男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牵的那头金丝牦牛有一人多高,整个身体非常宽,就象一辆坦克,两只长角粗壮而有力。

龙少爷不再坐软轿,而是在一头黑色大牦牛背上放了一个类似马鞍的东西,他就在上面蜷曲着睡觉,除了他其余的人都步行。

一名喇嘛打扮的人走在最前面,这条路他们应该走的很熟,似乎根本不是第一次来,除了牦牛,另外有特色的就是几条藏獒,这几只獒身上是黑的,爪子是黄的,头上有两个黄点,甚至有些偏红,黑的是铁,黄的是金,这种藏獒叫铁包金,是比较凶猛的品种。

尔雅书云“狗四尺为獒”,博物志云:“犬四尺为獒”,史记普世家载:“先纵獒狗名獒”,在说文中译“浪”。即放浪不拘的犬为敖獒与敖通假,通过以上归纳为:凡高大聪明雄健凶猛之犬均可称獒。西藏獒犬,古时有哮天犬之美誉,又称藏獒、蕃獒、松藩狗、苍猊犬,藏语称其为dokhyi,意思是“拴系的犬”,属犬科,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国宝级大型猛犬,世界级珍稀犬种之一。

据说上等好獒低音很重,听起来穿透力强,震撼性强。好藏獒有凛凛剽悍之神勇,有铜雕石筑之魁体,有威震群兽之雄风,能知主人心意,能驱豺狼虎豹夸张,能牧骏马牛羊,能越万里雪山。

但也有人认为藏獒并不能与猛兽相抗衡,哪怕在世界的所有犬类里,藏獒的凶猛程度,也只能排在三十到四十位之间,那些神奇的地方,更多是炒作和神化。

但这三只大獒却完全不同,他们很安静,也不叫,只是默默地走在队伍的两侧,他们距离人有十几米远的地方,绝不靠近队伍,更不会试图和人类亲近,曾经有人扔给他们一块牛肉,他们不屑一顾。

每到一个高处,三只大獒就要离在高处,俯瞰四周,你从他们下面经过,你会感觉到他们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

这三只大獒的距离永远在五六米左右,从来不互相嬉戏,就算休息也会保持相同的距离,他们也从不在我们的宿营地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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