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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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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的射密度减少了三分之一,这样,长枪兵的威力才能施展出来。刘谦通过这半天多的实战,他明白了,战争就是和钱过不去,打仗就是烧钱,他现在拥有的武器,已经是雒阳武库最后一点家当,他很感谢自己的贪心,当时若不是他费尽心机,搜罗了上百万的弩弓箭矢,今天汉军早就败了。事实证明,过十多万人的战役,这些物资远远不够。

鏖战,大家都疯狂了,厮杀,到处都是杀气。

各鼎是一位十九岁的少年,心中最美的梦想,就是娶到部落里一个叫桑尼的少女,为此,他听从部落领北宫伯玉的号召,想攻击大汉的丰腴之地长安。部落的少女喜欢英雄,进攻大汉不但可以彰显自己的勇敢,而且还会很快攒足娉娶妻子的彩礼,这对各鼎来说,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后来北宫伯玉死了,他们全都变为韩遂大人的手下,韩遂大人说只要打下长安,大家就可以得到几辈子也挣不到的钱财,大家期望快点到达长安,可惜一直没有实现。

他们被阻挡在可恶的陈仓,后来在哪里喝增援的汉军打了几仗,各鼎很幸运的杀死了十几名汉军,在汉军北军的铁蹄下幸存起来,只受了一点轻伤,后来他升官做了十人长。

半个时辰以前,当各鼎就要攻到距汉军三百步的时候,营中响起了鸣金的声音,各鼎只有从飞扬的尘土中,遗憾地看了一眼汉军。谁知道,刚才负责运回死尸的战士说,他们看到了大家不敢相信的景象,无尽的金银财宝丝绸布匹,据说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于是大家的眼睛全红了,疯了一样扑向汉军的阵地。

各鼎感到那些使人恐怖地短矛,射密度比上次来时小了许多,藏在马腹下边的他,感到心中疯狂的跳动,一百五十步,他娴熟的从马腹下翻上马背,迅的抽箭搭弓,无需瞄准只管抛射向汉军的阵中。各鼎对自己的度很满意,当战马奔驰到距汉军一百二十步时,他瞄准一个枪兵,他没有看那个枪兵是否死在自己的箭下,他对自己的箭技非常自信,他取下长矛用长矛调走一具具拦路的死尸,真是太多了,影响了他的马,如果还有缝隙,他相信自己可以轻易的控制战马向前。

正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前方战友们的高声呼叫,他左右一看,马上明白了同伴们为什么高兴欢呼,经过几个时辰的消耗,该死的短矛终于用光了。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日头,应该是申时了,从早上开始进攻到现在,已经用了四个多时辰,四个时辰,不知有多少马上的健儿,死在这种令人抖的矛弩之下,他心中不由得提高了几分胆气。随后他又现弩箭的密度也变得非常稀薄,心中真是大喜过望,汉军依仗精良兵器的优势没有了,那么他们还会什么只是一群待宰地羔羊罢了。

他收回心思,一路挑着碍事的死尸,渐渐接近了汉军的枪阵,他趁着一个同伴连人带马撞开枪阵,而枪兵没来得及补充的间隙,迅捷地从腰间抽出短矛,狠狠地抛向缝隙旁边的枪兵,短矛直接射向枪兵的喉咙,枪兵想把喉咙间的短矛拔出,可是手还没有接触到短矛,白眼一翻就倒了下去。

这是各鼎的绝活,据说是他爷爷的爷爷,从遥远的西方学过来的,据说,原来是步兵的一种远程攻击武器,经过他们家很久的研究展之后,家里人都会在马上熟练地操作运用。后来部落里好多人都学会了,不过都没有各鼎施展的好。

和汉军的矛弩比起来td黯然失色,简直不值一提,各鼎狠狠地骂道。

而后他借助马,用长矛洞穿了两个枪兵,又从腰间抽出腰刀,狠狠地劈向想要补充缺口的汉军头颅,就像砍掉一个西瓜,他心里想。接着他的战马撞飞了一个不知量力的汉军,然后他感到身上好几个地方传来锥心的疼痛。

他最后想起来的是,弥漫着清香碧绿草原上的那位桑尼姑娘,眼前渐渐变得一片黑暗。

武钢车阵已毁,前边的枪兵损失也过大半,矛弩用尽,弩箭所剩不多,只有普通的弓箭还十分丰富,如果让骑兵突破枪兵阵地,一切都要结束。

刘谦看着眼前的惨状,心中思量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为了自己的信念,拼吧,偶又不是三军的真正主将,就是阵亡无碍大局。不管怎么说偶是武将出身,枪法练了一年多,也算马马虎虎,就让偶到前线去,那里需要偶。”

“调五千弩兵,拿起为他们准备的长枪,调保护弓兵的五千刀盾兵;让他们一起向前组成拒马阵。剩余的弩兵和弓箭兵不要停下来,继续保持压制。弩车兵后撤,为我军生力军。”刘谦下达了今天的最后一个命令。

刘谦转身露出最真诚的笑脸,直视葛玄道:“现在是最为艰险的时刻,前线士兵们需要我。这里就麻烦你负责,记住,那里形势危急就要及时补充兵力,如果生力军用完就调火头军。如果战局一切如我们所料,我想也许用不着火头军,我们就胜利了。

还有,如果战事非常不利,你就把下面那位请上来安定军心,切记。不要婆婆妈妈的劝我,如果此役不胜,一切都是天意,大汉就此不可挽救,我只能说自己才德浅薄,就不要奢望以后了。”说完转身而去。只留下葛玄一人失神般地伫立在高台之上。

刘谦知道葛玄不理解他,是因为葛玄不知道历史的走向,如果刘谦不能战胜,在历史记载中籍籍无名的韩遂,何谈面对一世枭雄曹操、刘备,既然早晚是一个失败的结果,那么何必饱受痛苦的折磨,费心费力的苦苦折腾自己,不如干净利索的早早归去。

刘谦面对铜镜中人影模糊的自己呲了呲牙,道了一声珍重,戴上他的战盔,系好固定头盔的带子,身上的盔甲是现成的,也不用麻烦别人。提起心爱的丈余银枪,向心中最爱的武将赵云说声抱歉,然后昂阔步迈向了良驹“追风”。

这一刻刘谦想起来猛猛,那只陪伴他一年多的朋友,坦然一笑,跃上追风,两腿轻轻一用力,追风载着他驰向杀声四起的战场。

第七十八章 背水一战惨战

来到汉末之后,刘谦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武将究竟有啥作用许久之后,他明白了。只有在单挑的时候,武将才会挥巨大的战力,汉末的军事编制,基层虽然建立到伍长,可是对于后世来言,是十分可笑的事情。一支军队的领如果阵亡被俘,这支军队就会群龙无、一哄而散,看来“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在古代绝对是金科玉律。

一般情况下,领军的将领,会和他麾下的将士在一起,进攻之时冲在前边,激励士气。今天的西凉军团就十分反常,四个多时辰,居然没有见到一个中层将领,更不要说军团的脑韩遂和马腾了,他们在几天前的单挑中吃亏太大,以至于,今天不敢派遣将官带领大军冲锋,只会在后边远远的指手画脚。

而刘谦的作用是什么大家已经猜到了,没办法,他只有杀伤敌方的小兵来激励士气。

刘谦穿过士兵们为他让开的通道,以千万人吾独往亦的心态,以饿虎扑食之势,冲入西凉军中。只要留心射向面门的箭矢之外,刘谦无所畏惧,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一身所学,他的枪尖化作一条灵蛇,幻化着无数的残影,扑向迎面而来的西凉骑兵,他们就像忽然喝醉了一样,纷纷把脖颈迎向刘谦的枪尖,刘谦驰过之后良久,骑兵才喷出浓郁的血花载倒在地。

不到一分钟报销了十几位骑兵,还可以,刘谦为自己的表现打上九十九分,“做人不能太骄傲,太过骄傲是要遭天谴的。”

刘谦奋勇向前,根本不去理会射向他的箭矢,和攻击在身上的枪、矛,而不明白其中道理的西凉骑兵们,却以为他们遇到了天神,面露恐惧之色,刘谦乘机用银枪收割着他们的性命。

为什么刘谦会这么牛气冲天说白了其实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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