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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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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郁的香味空间的景色更加美丽且空灵,她很久没有认真欣赏空间的景色了,循着香味她走进了深林深处。忽然她看见金灿灿的光透过茂密的树叶穿透过来,继续向前走,明晃晃的,直教人睁不开眼。

“哇这是什么”方默南这是前些日子发现的那颗大树,这时上面挂满了金灿灿地果子,仔细嗅嗅,就是着浓郁而不甜腻的味道。她瞬移到树上,看着这些果子,“有点儿像人参果。”有人参果大小,全身金灿灿的。

“人参果,怎能和它比。”木精不屑的说道,他突然出现在空中,看着她,端坐在云朵上。

“人参果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头一万年方得吃。”他嗤之以鼻道:“哼我们这个是菩提果,这棵树吸天地之精华,日月之光芒,又生长在空间里,当然强得它人参果百倍。九千年一开花,九千年一结果,九千年才得熟。”木精念念叨叨的,嘴里不断吞咽着,一脸的可惜。

“咦不对啊离成熟还差一千年呢”他掰着手指算,又绕了大树一圈,最后停在方默南旁边,仔细盯着她。

“我想起来了。”他一惊一乍道:“是你上次你晋级,搅得空间里灵气大盛,难怪菩提果提早成熟了。”

“这可是我们修仙之人的圣物,吃了它修炼时,事半功倍。凡人吃了它洗髓修脉,就是拿到空间外面吃效果也一样。”木精说道

“哦有这么神奇。”方默南摘下一颗,入口即化,浓郁而不甜腻,舒爽极了。

她马上打坐运功,一个小时候,果然事半功倍,灵气充沛了许多。

方默南还想吃,被木精拦截道:“这些果子成熟不易,慢慢吃就好,不要一下在吃完了。”

“你怎么不吃。”本来方默南以为他也想吃,可她修炼了这会儿子没见他吃。

“我们倒是想吃,功力不够,吃了它会有副作用爆体而亡。”木精看着菩提果想吃又怕怕的样子。

“哦还有这一说,我怎么没事。”方默南看看自己的身体,不但没事,还好得很。

“你是主人亲手教的徒弟,当然没事,况且你是修仙之人,而我们现在还是精灵之身。”木精解释道。

“那我拿出去给老妈他们吃没问题吧”方默南问道。

“没问题,凡人吃了可以洗髓、延年益寿,强身健体。”木精羡慕道,没办法他们是幻化出来的,不及凡人修仙的好。

方默南今天闲情逸致很高,扑通跳进海里,畅游一番。深海潜游,对她来说小菜一碟儿,

不用潜水器具,向鱼儿一样来去自如。鱼成群结队地在珊瑚丛中穿来穿去,有的全部布满彩

色的条纹;有的头上长着一簇红缨,好看极了;有的周身像插着好些扇子,游动的时候飘飘摇摇;有的眼睛圆溜溜的,身上长满刺儿,鼓起气来像皮球一样圆。各种各样的鱼多得数不清。鱼群穿梭于她的身旁,望着美丽无比的景色。看,那斑斓的鱼群,那翠绿的水草,那五彩缤纷的贝壳

咦这么大的海蚌。方默南看着比她还高的海蚌,她好奇的围着它转,不知道有没有珍珠。

“哇”海蚌张开,方默南看见它张开,紫色的光芒瞬时笼罩着四周。颗颗圆润,犹如鸽子蛋大的珍珠静静地躺在里面。心念一动,一颗珍珠,完好的躺在她的手心里,紫色光芒,散发着诱人的魔力。

方默南今天精力充沛游了大半个海洋,随手捞了些海鲜,送进厨房。饱餐一顿后,她又开始了修炼、研习医术、武功。

早上深吸一口冷冽的空气,方默南看着黑漆漆地天空,又是一新的一年。大年初一,方默南他们天还没亮就回到姥姥家,做好早餐,菩提果汁融入小米粥里。

小姨看着小米粥比原来的要金黄好多,尝一口,香甜无比。“放糖了,这么好喝”

“没有好吃就多吃点儿。”方默南说道。

大家吃完早饭,其结果是他们多跑了两趟厕所,奇臭无比,臭味熏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到了晚上,方默南仔细观察众人再没有什么不适,每个人的肤色变得红润有光泽,气色红光满面。

大舅只是在大年三十端了一碗饺子,过来看看;大年初一一家人也只是在姥姥这里坐坐,孩子们拿了压岁钱,就起身离开。姥姥是彻底对儿子一家失望了,不过怎么说那也是自己的儿子,大面子上过的去就行,心里不再有什么期待了。

方默南和默北得了大舅给的五毛钱压岁钱,还是枣红色一毛一毛的。

“不得了,铁公鸡也会拔毛了。”小姨叫道,“赶紧打开,看看是多大的钞票。”

“小燕,你嘴里积点口德,幸亏咱妈不在。”老妈苦口婆心地说道:“你说三道四,老大他们一家听了,也不疼不痒的。只有伤了咱妈的心,不知道你图什么”

“行了,姐,我知道以后我眼不见为净,躲远点儿。”小燕嘟囔着嘴,“让人家嘴上图个痛快也不成。”

“你嘴上痛快了。”老爸说道:“咱妈可就伤心了,不能让亲者痛仇者快。”

“小姨,其实这钱很值钱的。”方默南拿着钱,心里说道,二十年后。

“你们母女一心,我说不过你们,我出去拜年去了。”小姨穿上大衣消失在影壁后。

忙忙碌碌地新年过完,默北就踏上征程,因为要参加预赛,所以三月初就得到莫斯科。

雷纳德、方默南和默北一起先坐火车到京城,然后在飞往莫斯科。莫斯科扶轮社国际少年音乐比赛,就是这样一场比赛。在青少年组别的比赛里,它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了。但与成人赛相比,还是有一段的距离。

这时,这里还叫苏联。国人喜欢亲热地叫它“老大哥”。莫斯科很漂亮,既有欧洲的人文气质,也有它别具风格的开阔的英雄风范。方默南很喜欢这里,他们三人在红场和克林姆林宫门前特地照了好几张照片,以做纪念。宪兵们很帅,只可惜的是三月份的莫斯科,还很冷,他们都还穿着军大衣。方默南更喜欢他们皮靴皮带的帅气装扮,更挺拔英俊、潇洒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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