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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4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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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打赌。那就不用考虑规矩了,徐庶也乐得用这种方式解决与同僚的纠纷,加上对自己棋力的自信,于是欣然应允。

太史慈的棋力倒也不弱。中盘之前,两人一直旗鼓相当。可是,等到徐庶出奇招的时候,异变陡生,那个帮手开始支招了。

出奇制胜。一定是建立在以局部劣势换取局部优势的基础之上,只要能出乎敌人的预料,就能搅乱敌军阵脚,扩大局部优势,获取最终的胜利。

不过,在行动初期,己方的阵容肯定也是破绽丛生。普通的对手会被犀利的攻势所吸引,看不到这些弱点;高明一些的对手,也会被施计的一方用其他方式迷惑。从而掩盖破绽所在;但世上总有那么些神人,不会轻易被表象所迷惑。

徐庶以前也遇见过类似的对手,但总要经历一番你来我往的斗智,才能分出胜负,可当时那种情况。他也是闻所未闻。

只要他露出破绽,不管用什么办法遮掩,都会被那帮手第一时间看破,并加以攻击。任他腾挪闪转。却怎么也迷惑不了对方。

连输两盘后,本来胜负已分。没必要再下了,可是徐庶不服气,非要继续再下,而且换了个方式,从一开始就奇招迭出。

这一次,他终于试出来了,对方看出棋路破绽,靠的不是棋艺,而是一种类似直觉的东西。在此人面前,他最好不要露出任何破绽,一板一眼的进行攻守战,这样才有希望赢,用奇招,只会自取其辱。

只可惜,他意识到这一点太晚了些,最终还是让太史慈得了逞。

徐庶对此也是不以为意,太史慈年纪本来就比他大,本领也高,叫声大哥也不吃亏,能趁机改善关系,更是大好事。

让他在意的是,那位帮手,也就是新来的骑兵大将赵云的独特本领。

说到这里,徐庶就没继续说了,而是将话题一带,扯到了他与太史慈和赵云结拜的事情上面。陶谦、郑玄也没再追问,稍一唏嘘,便转道恭喜了。

只是个传闻,曹操也不会过于深究,但其中蕴含的可能性,却让他极是心惊。

如果他猜的不错,青州五大上将的最后一人,很可能是最可怕的一个。此人现在不在青州军中,可越是这样,就越可怕

想到这样一个对手随时会出现在战场上,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软肋,并且加以猛攻,曹操心里一阵冰寒,所以才有了这句感叹。

他情由心生,但这话听在众将耳中却不是滋味了,这不是当面打脸吗青州的是良将,自己这些人就是庸将不成

“主公,某愿率本部兵马为先锋,迎战太史慈,锉王羽的锐气”

“主公,某亦愿往不能生擒太史慈,甘领军法”

“主公”

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休都有勇武之名,除了留守颍川的夏侯淳之外,当下都是昂然出列,愤然请命。其余众将也不甘落后,一时间,群情汹汹,因王羽威名而来的压抑气氛一扫而空,曹操的激将法当即建功。

“诸位勇气可嘉,吾心盛慰。王羽来势汹汹,确得设法锉敌锋芒”曹操的视线在众将身上缓缓扫过,最后停在了一个铁塔般黑大个身上,大笑道:“他有太史慈,吾有恶来,孰强孰弱,今天正好见个高下”

那黑汉大喜,抱拳应诺:“典韦定不负主公所托,必生擒太史慈,献于帐下”

“好”曹操用力一挥手,喝道:“汝率亲卫五百先行,吾当集结大军,迎而战之看是他青州将勇,还是我兖州兵精”

众将轰然应道:“愿随主公死战”

第三一四章龙争虎斗

面对来势汹汹的青州军,曹操知道不能轻退,以免泄了士气,甚至被围在城中,所以先用激将法激起众将的士气,然后任命麾下第一猛将典韦为先锋,集结全军于后,向东迎击。

所谓前锋,也就是后世评书里常说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先头部队。

其主要作用,就是警戒。为主力部队探明前方情况,同时起到屏蔽情报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而言,前锋就是大股的斥候队,向来要由尖兵猛将担任。

遇到复杂地形,前锋要侦察有无埋伏;遇上敌人的斥候,前锋须得用武力加以驱散;如果遇见了大股部队,前锋会且战且退,避其锋芒。

当双方的前锋不期而遇时,一场激战就不可避免了。

“好一个黑大个”

接下来了前锋的任务,太史慈一路狂飙猛进,曹军布置在前线的哨所被他一个不落的拔了个干净,其中至少有一半,连狼烟都没来得及点起来。

眼见着州界就在前方,终于有人拦在前方,挡住了他的去路。为首一将,生得魁梧健壮,肤色浑黑,手中两柄大戟,黑沉沉的发亮,仔细看似竟是纯铁打造

持这样的兵器,具备这样的气势,无疑是员猛将

太史慈不敢轻忽,凝神观敌,眼神中却尽是跃跃欲试之意。很久没遇见像样的对手了,主公说曹营猛将如云,这个黑大个看起来就很符合标准,不知能不能让自己过足瘾。

他扬声大喝:“来将通名”

“己吾典韦在此兀那俊脸汉子,你就是太史慈么”典韦瓮声瓮气的也是一声大吼。

两人中气都足,一声声吼出来,震耳欲聋,周围草木都被震得瑟瑟发抖,扑扑索索的落下了不少残枝败叶。

“典韦没听说过。”太史慈皱皱眉头。

典韦没报字号,说明他的出身很低,连寒门都算不上。就是个平头百姓。太史慈本来就不是很重视这个,在王羽身边这么久,受了影响,就更加不会有什么门第之见了。

问题是,平民出身的人。武艺通常都不会太高。因为没有好的传承。就算是自家主公,没得徐荣赠书前,他的武艺也只能算是二流顶尖。

眼前这个黑大个虽然生得威猛,却也未必有多大本事。自己又要空欢喜一场了。

“没听过不要紧,只怕你不敢放胆来战”典韦也不着恼,晃晃大头,斜睨太史慈,扬声挑战。

前哨战。双方各自才几百人,在万人规模的大战中,起不到左右输赢的作用,顶多就是对士气产生影响。所以,几百人一拥而上和主将单挑,并没有多大区别。

曹操对青州众将的推崇,让典韦等曹营武将很不服气,典韦此来,也是存心跟太史慈分个高下。因此,一开口就是邀战,还现学现卖的用上了激将法。

“哈哈,你倒是敢说。”太史慈当然不会中这么简陋的计策,不过典韦的话。也是正中了他的下怀。他哈哈一笑,从马鞍下抽出了长枪,催动黄骠马,离阵而出。

“有何不可兀那黑汉。且来战过”

“某来也”典韦骑的是一匹大黑马,闻言更不迟疑。将双铁戟一抡,就迎着太史慈冲上去了。

他舞动双戟,只是无意为之,但在几十步开外,呜呜的风声都清晰可闻,太史慈微微一怔,继而也知道对手应该有些不寻常,当下收起了轻视之心,从马鞍另一边,把月牙戟也抽出来了。

“咚咚咚咚”激昂的鼓声随之响起,随着两骑的互相接近,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急促。

两边的士卒都知道自家锋帅的脾气和武艺,都有必胜的信心,所以也没人试图劝阻,更没人试图插手。所有人都憋住了劲,握紧了兵器,等着看一场摧枯拉朽的战斗,然后顺势掩杀上去。

几百人的战斗中,一个万夫莫敌的猛将能起到的作用,跟万人大战全然不可同日而语。前锋战只有一个规律,那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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