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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6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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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皮笑肉不笑地说:“叶科长,按照胡主任的说法,你的所谓调查,是未经组织批准的,属于非正式调查,说得严重一点,你和小洪的行为,是属于脱离组织领导的个人行为,我们县委县政府本來沒有配合你们调查的义务,但是,我们陈书记说了:真金不怕火炼,真菩萨越洗越光,假菩萨越洗越浊,我们湟源县打击非法集资的成果,是真实可信的,是经得住任何调查的,叶科长如果一定要另辟蹊径,想去找我们的茬子,我们也不阻拦,而且还愿意给你提供帮助,所以,你和小洪想要探视吴丽娇,我执行陈书记的指示,愿意给你提供帮助。”

说着,他就拿起电话,拨通了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的电话,请他从法制办安排一位干警,陪省委督查室调查组的叶组长一起去拘留所探视一下吴丽娇。

那个法制办主任不知道在电话里说了几句什么,郑晓亮脸上假装露出惊讶的神色,转过头看了叶鸣一眼,故意大声说:“什么,吴丽娇已经被批准劳教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她的人已经去了劳教所了吗。”

叶鸣听到郑晓亮这几句话,不由大吃一惊:吴丽娇被劳教了,怎么可能,她从省里回到湟源县才一个星期不到,怎么这么快就会被劳教。

叶鸣很清楚:现在国家正在讨论废除劳教制度的问題,各地对劳教的审批卡得越來越严,审批的时间也越來越久,以吴丽娇的情况,市劳教委不可能这么快就批准她劳教,如果她真被劳教了,那这里面绝对有问題。

最主要的是:吴丽娇被劳教,她的母亲居然毫不知情,这肯定也是很不正常的,,因为从现在來说,吴丽娇唯一的成年直系亲属,就是她的母亲,她如果被劳教,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她母亲,否则的话,就是公安机关失职。

但是,自己上午在于老太太谈话时,她只是说公安机关威胁要劳教吴丽娇,但并沒有说吴丽娇已经进了劳教所,而且,老太太还说前天她还去县公安局拘留所探视了吴丽娇,给她送了两百元钱记在拘留所的账上,准备让她买点好菜吃的,所以,吴丽娇如果被送进了劳教所,就是昨天的事情,甚至有可能就是昨晚连夜送过去的

当有了这个判断后,叶鸣心里悚然一惊,隐隐约约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他一时又想不起这种不对劲到底是因何而起

这时候,郑晓亮已经与那个法制办主任通完了电话,做出一副非常遗憾的表情,对叶鸣说:“叶科长,很不凑巧:吴丽娇已经被送到银田铺劳教所去了,你如果想去探视她,还得去银田铺,银田铺劳教所已经不属于我们县里的管辖范围,所以,叶科长如果想要去探视吴丽娇,我们也不能提供任何帮助,实在是报歉得很。”

叶鸣看到郑晓亮那副神态,就明白他早就知道了吴丽娇已被劳教的事情,刚刚他打那个电话,纯粹是在装模作样,还有一种调戏作弄自己的意思。

不过,叶鸣并不想跟郑晓亮这样的狗腿子计较,他现在还有大事要做,不能与他在这里图费口舌。

于是,他不再理睬郑晓亮,径直找到县委书记陈建立的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说:“陈书记,关于吴丽娇被劳教的事情,我想与你谈一谈。”

陈建立假装惊讶地问:“叶科长,吴丽娇被劳教了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叶鸣冷冷地看他一眼,以一种讥讽的语气问道:“陈书记,吴丽娇被劳教,难道你真的不知情,县公安局难道沒有向您请示汇报吗。”

陈建立面对叶鸣咄咄逼人的口气,一点都不生气,继续心平气和地说:“叶科长,对一个违法人员进行劳教,这是公安机关的具体事务,也是他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他们沒有义务向我这个县委书记汇报,我也沒有权力去干涉他们的具体工作,所以,我不知道吴丽娇被劳教的事情,并不奇怪啊。”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叶鸣怎么还这么猖狂

叶鸣知道陈建立在装傻:吴丽娇被劳教,肯定就是他指使和操纵的,但他说的也确实有道理:对吴丽娇进行劳教,确实是公安局的具体事务,与他这个县委书记无关,他沒有权力也沒有义务去关注这么一个具体的个案,他如果硬是不承认这事与他有关,叶鸣也沒有办法。

本來,叶鸣是想向陈建立指出吴丽娇被劳教案中存在的程序和法律依据上的质疑的,但现在一看他的这装傻的态度,就知道自己此刻多说其他什么都沒有任何含义,于是便直截了当地说:“陈书记,您说您不知道吴丽娇被劳教的事情,我相信您,但是,因为吴丽娇的案子,关系到湟源县的非法集资问題,她之所以被劳教,也是因为非法集资问題上访而引起的,您是湟源县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组长,对于这样一个案子,应该予以关注。

“我现在之所以來找您,是因为我对吴丽娇被劳教案件有几个疑问:第一,吴丽娇之所以要上访,是因为她对和顺公司的资产被查封、她丈夫在看守所离奇自杀有疑问,怀疑有人在里面做了手脚,所以,她的上访理由还是成立的,更何况,她还是通过正当途径上访,并沒有在哪个地方、哪个部门闹事,也沒有到处无理取闹,所以,公安机关对她进行劳教,是否处罚过重,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第二,据我了解,吴丽娇从被拘留到被送进劳教所,只有短短的四五天时间,而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劳教案件规定:对一个违法人员进行劳教,首先要由办理机关查清违法事实,并填写劳动教养呈批报告,报县公安局法制办审批,法制办审批后,再报市劳教委审批,劳教委在审批时,也要进行调查和聆讯,还要进行合议和审核,最后才能做出劳教决定,按照这个程序,在四五天时间内就将一个人送进劳教所,显然是做不到的,因此,我怀疑县公安局在办理吴丽娇劳教案时,省略了很多程序,有必要进行审查。

“第三,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劳教案件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呈报单位应当在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之日起的二日内,向被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家属宣布决定劳动教养的事实、依据、期限,以及被劳动教养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将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被劳动教养人员和被侵害人,被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家属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而现在,吴丽娇的家属就是她的母亲,但是,到现在为止,县公安局还沒有任何人向吴丽娇母亲送达劳动教养决定书,所以,这也是违反程序的。

“对于这样一起违反程序、并有很多疑点的劳动教养案件,我觉得陈书记您不能坐视不管,我郑重建议:县委要对吴丽娇被劳教一案进行干涉和审查,看是否有违法和违反程序的地方,否则的话,将來一旦出了问題,湟源县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是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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