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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科幻小说 >快穿之我家老攻惹人怜 > 分节阅读 44

分节阅读 4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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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天赋俯下身子,在她的耳边说,“我的公主,下辈子让我先遇到你好不好。”

柳折梅给她今生一个最大的承诺:“好。”

很多年以后,两个人都老了,当初的黑粉不再活跃,沈木这漫漫人生,在娱乐圈里只留下了淡淡的一笔,却在那些喜欢他的粉丝心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他与楼如景这件美事,却是代代相传,传说当年楼如景破产,穷困潦倒,身边唯有一人,不离不弃,那就是沈木,最终守得月开见月明。

唯有沈木知道,故事本不应这样发展。

是他执意将这事扭转成了这样。

沈木喜欢爬山,他喜欢站在高高的山顶,将那一片祥和的景色尽数纳入眼底。他尤其喜欢在静谧的夜里,搭一个帐篷,和楼如景手牵手,仰天看星星。他喜欢山顶,因为他总觉得这样子跟星星的距离就更近了些。

他痴痴地望着星星。

他喜欢星星,更喜欢身边的这人,与喜欢的人看喜欢的东西,就连空气中都充满暧昧与温馨。这么想着,他侧目望了过去,那人竟也痴痴地盯着自己。

他笑了。

真希望这样子幸福一辈子。

真的是一辈子。

楼如景这个人有些“秀”。

他喜欢拍照,照片里总是只有一人,那人自然是沈木,他偶尔会发几张照片到微博上,每次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我们可爱的黑粉同学。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们两人老了,黑粉也老了。

有一个曾经的黑粉说:我以前是真的讨厌他们两个人,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情很恶心,很多年以前我的爸爸回来的时候,给我了一张白絮的签名,说是今天载到白絮,白絮听说我是他的黑粉,特意送给我的,那时候我简直就觉得这个人是神经病吗明明知道我是黑粉还给我签名。直到我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公离婚。那一天,我感觉到了绝望,我甚至想到了自杀,可笑的是,临死前我想发了一条微博告别这个世界。我拿出手机,点进微博,正巧看见楼如景发的一条微博,他说,今天,我又想你了。白絮在下面评论,可是我就在你的怀里啊。我看到他们两个的互动,我突然就想哭。我也的确哭了。我告诉我自己,这么恶心的人都能拥有幸福,我也可以,我要活下去。我总觉得他们恶心,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是虚伪的,可是那一天,我愿意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是真挚的。后来,事实证明,那一天,我是对的。

两人晚年的时候,过得很安康。

夕阳西下,一直走到生命尽头。

是楼如景先走的。

那时楼如景躺在床上,一张脸上满是皱纹。

沈木守在他床边,轻声说:“下辈子见。”

、夏佑

意识模模糊糊快要清醒的时候,沈木忽而感到一阵寒意从心里散出。

那是种灵魂都在隐隐颤抖的恐惧,让他情不自禁地蜷缩身子,想远离那股令他觉得诡异而害怕的生物。他迷迷糊糊地想,这大概是原身留下的感觉吧。毕竟他沈木这辈子,除了怕妖灵有什么闪失,其余什么都没怕过。

“哈哈哈哈就凭你也想读书就你这个德行你还想读书痴心妄想”

耳边传来嚣张至极的笑声,含着极大的嘲弄。

沈木感觉到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在往自己身上流,伴随着“哗啦哗啦”的声音,似乎是水,将他全身变得滑溜溜。

沈木本能睁开眼睛。

那是双灿如星海的眼眸,在一刹那释放所有的光辉,即使是被雨水淋湿全身,也依旧显得高贵精致。看到他那双眼睛的一瞬间,刚刚还在嘲弄他的男人愣住了。

“你”

左手拎着啤酒瓶的男人被雨水淋得一身狼狈,似乎是被沈木的眼神给唬住了,眸光微闪,脸上的横肉一颤,最后不知是想到什么,胡乱地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浓浓的醉意,他忘记刚才沈木那藐视蝼蚁的眼神,狠狠地冲他的小腿踢去,辱骂道,“王八蛋,还想读书,做梦去吧”

啤酒瓶已经空了,但他还在努力往嘴里灌,似乎反应过来了,觉得这啤酒也太不禁喝了,随即他将酒瓶子砸在地下,原本坑坑洼洼填着积水的泥地上多了些碎渣,其中一块还溅到了沈木脚腕处。

这时不知从那里跑出来一个小孩,浑身脏兮兮的,衣不蔽体,偏生得力大无穷,带着一股狠劲,冲男人拳打脚踢。那男人醉酒的脑子反应迟钝,竟被这顿拳打脚踢活活打清醒,可全身软弱无力根本不能反抗,只能任由无数个拳头落到自己身上,无力地滥骂道,“你这个小杂种,小杂种,你干什么,信不信我打死你”

“你敢欺负他,我就打你”

“小杂种,你不要命了嘛”

那个小孩是妖灵吗沈木感觉自己困倦极了,睫毛在空中扑闪两下,归于平静。

妖灵,我好累,我先睡一下。

似乎睡了很久,胸腔里压抑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疼痛,挣扎着睁开眼,光有点刺眼。

应该是黑夜。

他脑袋里如同灌了一袋浆糊,白花花的一片,入眼的是一个五官稚嫩、哭红了眼的小孩面孔。

他还未来得吸收所有记忆,只听那个小孩用稚气的声音说:“那个男人说,你可以去读书了。”

沈木怔怔地看着他。

那个小孩傻兮兮地重复:“那个男人被我打怕了,同意你去读书了。”

“哥哥”这个蠢蠢的小孩不就是妖灵吗

那个小孩像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兴高采烈地说:“对啊,我是哥哥。”

怕是个傻小孩。

沈木犹豫了一下,说:“哥哥你先出去吧。”

小孩听了沈木的话,顿时感觉不乐意,可是他对沈木的话一向言听计从。他知道他傻,但他想对沈木好,于是他只能听沈木的话,门缝露出来的一角越来越小,在最后一丝光线即将紧闭的时候,还不忘说上一句:“有事记得叫我哦。”

沈木点头。

他清理了一下脑海里的记忆。

原身叫做林修,是个农村的小孩。他父母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一辈子勤勤恳恳劳作只为供他读书,希望他以后能有大出息。

前年他父母出了车祸,双双见阎王,只留下林修一人。在这种情况下,林修只能投靠他的小姨。要说刚开始小姨对他还真是不错,毕竟他小姨和他死去的妈妈感情可好了,只是这份好也抵不过小姨自己的家庭。

小姨本身就有个儿子,再加上小姨夫性格暴躁,对林修这个小软包难免拳脚相加。刚开始小姨还会数落小姨夫几句,可小姨夫脾气不好,要是小姨数落他,他就打得更厉害,时间一长,小姨也就习惯了,反正也打不死,就对于这种殴打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木将记忆理得清清楚楚,忍不住心疼起林修来,这孩子性格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他小姨夫在单位上受了气,回来以后也打他消气。

而这一次,小姨夫单位裁员,刚巧小姨夫就在这裁员名单里,他大白天去村口的酒馆喝了二两酒,摇摇晃晃回家就听林修说,他明天开学,需要报名费。小姨夫一下子就火了,心想自己工作都没了,还得供这个小杂种上学,直接把林修从屋里揪出来,按在地上打。

至于这个世界的妖灵,自然不是他的亲哥哥,而是从邻居家的哥哥,叫做夏佑。夏佑是个傻子,在五六岁的时候走到村口,村里的妇女见他可爱,逗弄了几下,发现是个傻子,一时间看戏的人少了一半。

村里有个略有名气的算命老瞎子,捋了捋胡子,给小傻子算了一命,二话不说将这个小傻子拎走。一个瞎子,一个傻子,大家都觉得他们没多久就会死掉,没想到活得还不错。小傻子是林修的邻居,因林修性格懦弱,没人陪他玩,两个孤单的人做伴,小傻子也挺护着林修的。

沈木有点吃味,可一想到林修这个小孩的确也挺可怜的,最后活活被他小姨夫给打死,沈木又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这么小气。

他摸了摸自己的手,又自己的腿,摸遍全身,心里感觉很奇异。自己真的变成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孩了

看着自己缩了一半水的身体,喃喃自语:“这也太够劲了吧。”

不过还好,也不是特别小,不是一个婴儿。

想了一阵子,他决定不再烦恼,身体袭来一股倦意,到底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孩子身体,支持不了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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