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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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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比较开心,而又没有惩罚的话,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呢

也许那些被我干掉的玩家会因此而伤心,可谁管呢否则,我的老婆被干掉时又有谁管了想到这里我哑然失笑,哪怕社会道德宣扬得再是正统,这社会,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呀

大老板不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他便没有赚,他们是邪恶的吗可怎么,没有人出来制裁他们拿破仑当年横行半世,可在被逼到家门口之前,又有谁胆敢跳出来触动他的眉头

随着咨询的发达,教育程度的提高,那些上位者早就失去了蒙昧平民的最佳利器。于是,这个世界开始变得愈加的现实,开始了最为纯正的拜金主义,开始没有那么多虚伪的情意,开始,开始越来越接近,真实的人类自己。

原来所谓的人类,也不过是一种较为高级的动物而已,仅此而已。自相残杀,优胜劣汰,却是再正常不过了,谁强大,那就是谁说了算,实力至上,利益第一。

早就悟透了这个道理的我,对于随意地屠杀玩家,那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所考虑的,无非是以何种方式而已。

想要大规模地杀人,根本就用不着在地下城这庞大的地图中满地跑,只要站在地狱入口处不动,自动就会有人跑来送死的。

游戏实际上是一个浓缩的社会,在这里,也有着各种各样复杂的人际关系。有亲人、爱人、朋友、同学、骗子、恶棍、杀人犯,甚至是仇人。

每一个玩家,都有着各自的关系网,都有着一大批或强或弱的后盾,当他们惨遭杀害之后,只要能够把这个消息传到后盾手中,只要敌人不是太过强大的话,报仇,只要人手足够,那还不就是轻轻松松的事儿

看来,“怒风”二字的威名,已经几近于无了,这是我在目睹三个联袂而来的玩家后,产生的唯一感慨。

除非是高手中的高手,否则以三个人的阵容,下到地狱练级无疑会数倍地加深难度,几与找死无异。

因此得出结论,他们是来报仇的。至于是为了被我挂掉多达二十几个玩家中的哪一位,那不是重点,反正也只是为了杀人,完全就没有必要去追根究底。

三个人的职业,分别为召唤师、骑士和牧师,非常均衡的一个阵容。从身高看起来,等级也就处在转职后十级左右的水准,属于国战区非常大众的一个层次。

不属于同一个阵营,排除了很有势力的可能。不过,咱们土匪中人,似乎还从来就没有畏惧过什么所谓的势力哪怕是天王老子,只要他肯出钱,咱们甚至可以把他老爸干掉,方便他继承遗产

先下手为强,哪怕以着我的实力,恐怕在普通玩家当中已经再也找不到对手。可咱,绝对不是那种会被虚名套住的人,如果可以更简单地杀掉对手,我就绝对不会愿意,浪费多一分力气。

差点忘了,我是武士来着虽然骑着马冲了过去,但是战斗意识挺强的对方三人,很快就摆出了战斗队型,由召唤师放出召唤兽,配合着骑士上来阻拦自己,完全就挡住了我,想要先行干掉牧师的阳谋。

下马,起跳,双刀六连火,完全就饶过了这个惊慌失措的骑士,那犹如马其诺防线一般的坚固盾牌。

五秒半,这是我在和骑士接触之后,根据他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分析得出的结果,即便是在牧师施展神圣治疗术帮他回血的前提下。这时候,召唤兽和道士的灵魂火符也到了,但我却视如无物。

踩着最为初级的迷踪步,我很轻易地就绕到了骑士和召唤兽的背后,直直地朝着牧师杀了过去。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既然决定了要在第一时间内结束战斗,那么首要的任务,始终应该是解决掉牧师,能够将小队续战能力提高好几个档次的牧师。

那个美女牧师的反应却也不慢,只见她立刻转身召唤马匹,以着最快的速度骑了上去,撒开四只脚,加速跑路。

即便是如此垃圾的白马,比起我的敏捷点数,也还是要高上那么一点点的。但我却,不能使用轻功,或者更确切地说,舍不得用在此等没有悬念的对战上面。

更何况这个美女牧师,她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是的,她的马匹比我要快一点,可别忘了,我起步的速度却又比她那静止时的启动,要快得多。到底,追不追得上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在我冲到近前的那一刻,美女牧师的马匹已经渐渐地超过了我,眼看着恰好跑出我的攻击范围。

但见我凭空地攻出一刀,随着刀上的光亮一闪,刚好跨越了那段貌似不可逾越的距离,狠狠地击击打在白马的屁股之上。

巨型菜刀本来就很长,再加上远超二分之一几率的攻杀刀光,增加那少许的劈空距离,很轻易地让对方的马匹速度,略微降低。

然后连续攻击,几乎在瞬间,就将血量比起它的主人还要远逊的马匹,直接性地肢解掉了。庖丁解牛,游刃有余;怒风解马,一秒而已

不足两秒,很轻易地就解决掉了在双刀夹击之下,步履唯艰的美女牧师。

辣手摧花,竟然有一种如此畅快的感觉,看来在古代创建这个成语的那些前辈们,也算得上是同道中人呢

转身出刀,就在解决掉美女牧师之后,非常自然地,和骑士战到了一起。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仿佛那骑士,早就商量好了赶在这个点过来送死一般。

向这些没有姓名的龙套,致以最为崇高的敬意,我非常自恋地yy道。但我,也确实有着自恋的本钱,以我表现出来的强大实力,完全就把另一个召唤师吓得早早地骑马跑路了,只留下那个已经注定无法逃跑的骑士,和我玩了会老鼠被猫捉弄的游戏。

开玩笑,三个人尚且不是对手;两个人还能有胜利的机会吗不如保存实力,多找点人来给大伙报仇

如果骑上汗血宝马的话,一定可以在短时间内追上那个召唤师吧可要是在这段时间里,有其他人来找我报仇怎么办咱可不能为了追一颗树而放弃整个森林吧

再说了,放长线钓大鱼,让他去多叫点帮手来送死,何乐而不为呢

这些杂鱼,我甚至都懒得去记忆他们的名字,现在无论是谁出现在我的面前,都只能是一个杀字。哪怕是曾经,在游戏当中,让我颇有些动心的林妹妹。

生气时六亲不认,这就是我,一个坏男人的任性。请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下篇 第十二章 大开杀戒

看来“怒风”二字的确是不怎么响亮了,陆陆续续来报仇的好几队人马,竟然就没有哪一次是超过五人之数的,统统被我能砍的全砍掉,砍不掉的全撵跑了。

这些人,大概是听他们被干掉的关系户说起,我是一个人独自行动的,所以就这么轻视我吧因此足足让我猖狂了几近半个小时,才算是让十几个人给堵了起来。

并不是说通过这几战就把我的形象给放大了,知道一次性来这么多人手了。而只是,还没来得及干掉一队人马的时候,就给后面的两只队伍陆续赶了上来,再加上先前跑路的一些个漏网之鱼,总算是把我严严实实地给堵了起来,插翅也难飞。

不过,新的问题又来了,肉,就这么一块,但是想吃的人,貌似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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