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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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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思虽有心理准备,不过听到李情这么说,心神也有少许失神。他知道张超不会让他死在邺城的,否则就会背上残害英雄之名,可惜张超眼下没有发言,看来暂时只能靠自己了。他还未想到如何对应,刻下便施出“拖”字诀。

“李大将军,根据帝国律法,若是百姓犯了事,应由当地最高官位的人提出控诉。 先是县令,后是知府,跟着是太守。再之后是刑部尚书,对上是丞相,最后是皇上。请问李大将军,你有什么权利对草民提出控诉呢另外,宋县令若果犯事,应交由吏部尚书,好像与将军沾不上半点边呀”浪思在少年时因跟随宋永祥办过事,对律法也有深刻认识,看来现在派上用场了。

李情听了后一愕,对呀,自己拿什么来举报他呢不过想了一会,知道刑部尚书是自己安排在朝廷上的人,看来要出动这张王牌,才能有机会治浪思的罪了。当下他要求召见刑部尚书叶明,皇帝淮奏。今天本来是对浪思论功行赏的日子,没有请刑部尚书上朝,所以过了半时辰,才见到叶明急忙的上朝。不过就是这半个时辰,听明而又熟悉律法的浪思,已经想好了对策了。

李情见刑部尚书到来,阴阴的笑道,“林浪思,现在刑部尚书到了,看你可以怎样分辩”浪思只是向皇上说“启奏皇上,根据帝国律法,朝廷的指控,任何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根据正常程序,刑部尚书应该先搜集足够证据,才可以提出指控。不过皇上有权就叛国,做反,谋杀朝廷命官等罪名亲自审问。请问皇上,皇上想等刑部搜集足够证据再审,还是由皇上亲自监督下,由草民和叶大人当堂对质”这位皇上本对国家大事无兴趣,不过看来有场好戏上演,怎肯放过,于是便道“朕决定让林将军和叶尚书现在对质,由朕监督,以示公正。”

“林浪思,七月八日你私下带着乐陵港守备队离开驻守地,该当可罪”

“回皇上,宋县令在七月六日,下令解散乐陵港守备队。我们离开时,他们已经不是官兵了。根据帝国律法,在邻近城市被攻击或攻占时,地方民众有权组织自卫队,只受帝国律法民兵法所管辖。北平被乌丸人攻占了,组织民兵是合法的,所以草民并无私自带领官兵离开驻守地。宋县令,我说对吗”

“回皇上,林浪思说得一点都没错,下官已经解散了守备队。这是下官职权范围,不必上报。”

叶明和李情一愕,心想这家伙能言善变,倒不是容易应付。叶明续说“那么你聚众到处杀人放火,又该当何罪”

“回皇上,草民的民兵组织只是攻击和杀死那些乌丸人,绝无大汉子民死在草民手中。”说完停了一停,用一种愤怒的语气说“难道那些乌丸禽兽也受帝国律法保护吗”这句话说得大义凛然,令叶明也无法再问下去。叶明想了想,便说“根据帝国律法,民兵组织不得超过一千人,否则按谋反罪论处。在你攻打飞燕关时有士兵六千人。你又有何解释”

“根据帝国律法,若果邻近城市被攻击或攻占时的敌人超过自己民兵数量时,皆可自由联合行动。草民与丁长生及周仁二人联合组织了民兵队,共三千人。并由丁长生建议下暂任队长,若然不信,可请丁长生作证。 另外三千人由乐厚将军率领,本身是官兵,不属草民的民兵队。”丁长生是他兄弟,叶明当然不会问他,乐厚的兵是名正言顺,又不能奈他如何。

“根据帝国律法,民兵队应由乐厚将军统领,而不应由一介草民所统率。”

“根据帝国律法,乐厚将军有权暂交军队与其他人所管辖,乐将军对此究负责。浪思只是而客卿身份下达命令而已。”

“在攻下飞燕关后,有超过十万俘虏加入你的民兵队,严重违反民兵法守则。 ”

“根据帝国律法,若果城池或关卡被攻击时,最高守将有权征召民夫协助守城,或主动出击。当时飞燕关最高官位的是乐厚将军,民夫乃是由他所召集,乐将军,我说得对吗”“回皇上,林浪思说得一点都没错,率军收服北平和攻击宜山城寨,是下官所命令,也是下官职权范围。”两人一唱一和,令叶明无法在此打破缺口。

“林浪思私下烧毁军粮,又有何解释就算乐将军也不可未奏朝廷时烧毁军粮的”

“根据帝国律法民兵法,由民兵所缴获的物资,民兵队长有权自由处理。那些粮草是我由乌丸野蛮人手中夺得,不算军粮,浪思当然可以自行处理。”此时李情和叶明已经对浪思滔滔不绝的雄辩有些不安。不过,他终于使出杀手简了。

“根据帝国律法,林浪思和乐将军皆无权代表朝廷签下和约,或交换俘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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