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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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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指着她:“你怎么这么不够义气,已经抢了小黄鱼,还要东坡肉”

在她唾沫横飞的指责声中,林涵雨又塞了一块肉进牙缝中了。

谢菲菲终于意识到良心的谴责对林涵雨这么“厚颜无耻”的人来说,已经过时了。“枪杆子里出政权”,要用武力才能解决问题。伟大的早在20世纪20年代悟出如何夺天下的至理名言,她现在要运用到夺食大战中来。

她如饿虎扑食般趴在盘子上面,用身体形成屏障,阻挡林涵雨的偷袭。

林涵雨夹起一块鱼冲她晃了晃,示意她可以安全放心大胆的吃了。

谢菲菲吃了一块肉后,惊觉自己的姿势实在不雅,有违淑女形象。万一被某位对她有意思的才俊瞧见,岂不毁了一桩好姻缘。她端正了身子,表情神圣又庄重。

就在她调整姿势的当头,林涵雨瞧准了机会,夹住了第三块肉。

谢菲菲眼疾手快的挥过来,叉掉了肉,不幸的是,肉很给力的掉在桌上,谁也没吃到。

不过偷袭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因为敌人再也不敢大意,也放弃了装淑女的打算,护犊情深的围住她家东坡肉,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林涵雨也不跟她计较,正在品尝第三道菜排骨冬瓜汤。

、打水漂的银子

20分钟后,谢菲菲看着还剩两块的盘子,筷子在也伸不下去了。虽说肥而不腻,但那是相较来说的,哪有肥肉吃多了还能食欲振奋的道理。

林涵雨望着一碟细小的鱼翅和几块骨头,满意地点点头,这顿饭真是大快人心啊。抽出纸巾,擦掉嘴边的油渍,还冲着谢菲菲扬扬下巴,示意她该去付钱了。

谢菲菲的睫毛颤动得厉害。吞吞了口水:“下次我还要请没钱的你吃饭,把你扔餐厅,临走前还要没收掉你的手机。”

她不以为然的笑笑,这种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自从那次后,夏凌飞担心某人丢人现眼,已经给了她一张信用卡,可以随意签单。

出门前,林涵雨深深凝望小黄鱼和排骨冬瓜汤,很友善的说道:“我觉得这家的这两样菜味道真纯正,值得再次光临。不过如果想吃东坡肉,我建议最好换家餐厅。”

谢菲菲被她的话刺得心脏颤动了一下,手蜷成一团。冷静冷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

吃完饭,下一步,按照常理,当然是逛街啦。

周末的步行街,人头攒动,拥挤不堪。最可恶的是,一家三口逛街,小孩被呵护在中间,三个人把人行道堵了一半,走路还慢。

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林涵雨结婚快三年了,除了一同赴家宴外,夏凌飞从未陪她一起出门。三年了,正常的夫妻,孩子该有一两岁了吧。

“喂,你想逛什么。”谢菲菲回复了正常,估计已经算计好报仇的机会。

“我上次去看我家老头子,他穿的衣服还是几年前买的,款式八百年前就过时了。”林涵雨从遐思中拉回思绪。

“你确定你爸有八百岁吗岂不是成妖怪了,那你就是小妖精。”谢菲菲逮着机会了,先报言辞上的“侮辱”,再掠夺财物。

“好啦,好啦乖女孩,生气小心长皱纹,一百条啊,爬满你的脸。”林涵雨两手扒着脸颊,扮成一个垂暮老人。

“不生气,不生气哀家大人有大量,宰相肚子能撑船,不跟小气鬼生气。”谢菲菲挤出几丝笑容。大概林涵雨的威胁实在太大了,她不敢掉以轻心。

逛到精品男装店时,在橱窗外看到模特身上的那件淡蓝色的衬衫,林涵雨不由得停住了前行的脚步。这件衣服,穿在夏凌飞身上,定是极好看的。她总能在他身上领悟到“衣架”的涵义,即衣服架子。身体好,相貌好,就是不一样,随便哪件衣服,都像是形象代言人。

谢菲菲走过好远才发现后面没了人影,回头见那家伙盯着玻璃瞅。不会吧,刚刚路过的时候她还特意留心了,那里没有中老人年服饰啊。

蹭蹭的跑回去,顺着她的目光瞧过去。嗯莫不是要给那个无情无义的夏凌飞买衣服。止住她迈动的腿:“喂,你这不是浪费钱吗,他又不穿,你买回去开服装店啊。”

“或许这次他就会穿的。”

“天还没黑,你就少做梦了。哪次买衣服你不这么铿锵有力的辨明自己的决心,哪次又不是抱希望而归,失落地暗自哭泣。”

“我不管,这次花他的钱,买回去当抹布我也要了。不穿我就用它来擦地。”

“买吧买吧,这料子当抹布也擦不干净地。你还是回去抱着这衣服哭一场,开个追悼会吧。”谢菲菲说话夹枪带棍的,真被她刺激到了吗。

摸到衣服,质量上乘。价格不菲。应该不会舍弃吧。

之前帮他买过几次衣服,精挑细选的,都是品牌男装。她乐呵呵的告诉他这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在眼花缭乱的衣服堆里选中的最适合他的款式。

他淡淡撇了一眼:放衣柜里吧。

她兴高采烈的摆在衣柜最显眼的地方,数着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去衣柜瞅瞅时,才发现早就不见踪影了。

她买的衣服,他一件也没穿过,还尸骨无存。后来也就断了心思。

售货员很有眼色地走过来:“小姐,这是今年的最新款原价4999,现在打75折,小姐你看可合适。”

林涵雨的嘴巴张的可塞下一个鸡蛋,这衣服也太贵了吧,虽然奔小活了,但一分一毫积累的银子,来之不易。4000块的衣服,超过了自己的预期。

她心里有另一层担忧,万一它派不上用场,岂不是白花花的银子打水漂了。

、遥望着她

谢菲菲用胳膊肘捅她,揶揄道:“嘿嘿,这衣服真是好看啊,穿在夏凌飞身上都像大牌明星了。说不定被伯乐发现,还能代言几个广告,那钱哗啦啦就回来了。”

片刻的犹豫后,她心一横,赌一把。再说花的也是他的钱,他看价格不菲也不该浪费。

签单的时候,她大方的写下“夏凌飞”。仿佛练习过很多年的,一气呵成。

售货员眼睛眯成一条线,赞叹道:“小姐,你的字写得真漂亮。”

宰着一头肥羊了,多说两句赞美的话谁不乐意啊,口水又不值钱。

下午五点,日落微昏,热度渐渐退去。太阳红彤彤地挂在半空,但不如两点时健壮,像个沙滩上垂死挣扎的鱼。

城市很喧嚣。人们为了各种缘由奔波着,或是工作,或是晚餐,或是约会。

夏凌飞一行人从“美好时光”会所出来,一下午的桑拿,让他们神清气爽。

“凌飞,我们去吃海鲜吧。”潘文洪手舞足蹈的玩闹着。这群里人,他最小。虽然24岁了,仍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哥哥潘文刚跟他们年龄相仿,发小。他比他们小三岁,小时候像个跟屁虫,屁颠屁颠跟着后面乱晃悠。

某次,他们一伙人出来扫荡,穿梭在大街小巷,把年幼的他远远甩在后面,几个回合,人就没影了。他们焦急得在四处找寻了许久,还是不见踪影。恐慌地惊动了大人,把街道翻了个遍,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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