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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仙侠修真 >重生之囧萌僵尸娘 > 分节阅读 26

分节阅读 2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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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女见他口气甚是平乏,也不恼,只道:“若你不让自己的门徒收下秦向之,顾兮也永远只是一具僵尸,怨恨一年年增加最后,怕也不得善果。”

老祖点头,“秦向之也是个不错的孩子。只是我那徒孙忒不懂人情,竟然要夺了秦向之的魂魄。”

兮女重新拈花为酒,递到老祖的面前。她说道:“便该如此。难不成,你想他二人此后与日月同寿莫犯人间大忌。”

老祖一口喝完香甜美酒,瞪眼瞧着兮女,“嘿你倒教训起老儿来了”

兮女一点也不怕他,挥手指向钟灵镜,百年前的画面出现在了其中。她开始跟老祖翻旧账。

“麟女寂灭之后,众神约定,以百年为期,轮流守护瑟海城。那一年,瑟海城本该轮到我守护,我便让顾兮继承族女之位。因我懒好吧,因我自恋,取了自己容貌为样。没成想,过来跟你聊起此事时,被你昆仑老祖刚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小妖看见了也听见了。我不自诩美貌,但修为总高吧那等末流小妖,受到我等修为的威慑,生出歪心思,自己偷溜去了轮回道,以期接近化而为人的顾兮。

“那小妖笨头笨脑,不懂轮回道的规矩,白白没了好不容易积累的几百年修为。虽说可惜,但也算傻子有傻子的福气,误入帝王家。你这老儿,见这小妖福缘不浅,先前便想收它为徒,此时更是执着偏心,硬要我让他和顾兮结一场姻缘。老祖你自己讲讲,我便是训你又如何我说啊,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的”

昆仑老祖原本还想嬉笑一番兮女的自恋,听到最后,不由吹胡子瞪眼,想要辩解,却发现兮女字字属实,难以辩驳。一时之间倒是愣住,只那白胡子还高高翘在半空之中。

兮女被他的模样逗笑,忽而又生出感慨,望着钟灵镜道:“可幸的是,天命如此,他二人虽然性格差异过大,但难得彼此看重,如今更是可以共同面对苦难。人间夫妻,能够同甘共苦,已是莫大福气。”

半个月后。

僵尸的脚步刚刚踏入大忈都城,僵硬的形体便化作一道青烟,随风飘向了巍峨的将台当初,他们便是在那里集合,然后前往边境,与敌军交战。

每当一具僵尸化作青烟,天地之间便增一分清明。当最后一具僵尸消逝,一股青烟升起,充盈天地的怨气终于消散无踪,新生的日光陡然从东方冲出,停滞的时间也开始了轮转。

青烟如云一般将整个都城笼罩,尤其是皇宫的上空,像是落入了一个怀抱之中。

晴歌静静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内心千头万绪翻滚,却恍然间失语,极大的震动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

半晌,她低下了头。

为什么同样身为僵尸,别的僵尸可以化为青烟继续守护自己的国家,偏偏自己掉进地缝里了呢

那真的是一个地缝。

即便晴歌不用两只手撑着地,整个人估计只会跟蒜头一样插在地里面,露出半个身子。她明显感觉到了脚下踩到了什么。而且那东西还在动,似乎是在想继续往下挖

晴歌等了老半天,才感觉又往下落了一点,忍不住冲着那道地缝开口道:“喂,我说你不挖快点天都要黑了啊。”

底下传来闷闷的声音:“就是白天了才没力气挖的,天黑了肯定能挖好。”

接着一阵沉默,然后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地底下流了出来真的是跟水一样流出来的,上面还嵌了一对亮晶晶的蓝眼睛。

蓝眼睛冲着晴歌眨啊眨,见晴歌真的不害怕,于是不动了,同时响起一个声音:“你穿着红衣裳真好看,我想把你挖到地下做新娘”

“”晴歌抬头看到向着自己跑过来的秦向之,扭头对着蓝眼睛说道:“对不住哟,我男朋友要是听到了你这话会直接杀掉你哦。”

蓝眼睛跳到了半空之中,看到秦向之手中杀气腾腾的长剑,大叫了一声“昆仑道士”,“嗖”地缩回地下。晴歌只感觉脚下什么东西用力一抬,自己整个人就到了地上。再低头一看,地缝已经没有了。

晴歌:“”

秦向之跑到她的面前,大汗淋淋却笑容满面。晴歌也笑盈盈望着他,等他先开口。等了老半天,却见秦向之忽而憋得整张脸通红一片。

他道:“我该叫你兮儿还是晴歌”

晴歌:“”

“叫我晴歌吧。百年夙愿如今已经了结,顾兮重生,便该有新的际遇。”

她遥遥望向都城。

青云之下,巍峨的皇城依然那般熟悉。那么拥有它的人,也应当快要归来了。

于是,她冲着秦向之笑道:“向之,我的夙愿已了,接下来该是你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瑟海这一段算是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救小皇帝了论逗比指数,格木格灵不比晴歌低的

、035 夜拜镇国公

白霜年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喝酒,漫不经心地翻着手中的书。

他在翰林院任了个微不足道的职,格外清闲,自从小皇帝离宫出走之后,连每日的点卯都懈怠了,夜晚喝酒,白日补觉,并不怎么像话。

但他是镇国公的嫡长孙,人除了好喝酒外倒是爽快又义气,也没其他纨绔那些腌臜行径,反而没人说什么,还上赶着送好酒过来巴结呢谁都知道,镇国公早年没了嫡长子,爵位自然是留给这位嫡长孙的。

镇国公是位一百多岁的老寿星,因是武将出身,黄朽的身材之下反而透出一股威严,五朝元老,百年功勋,在帝都格外受人敬重。

他这一生,遗憾不多,最大的遗憾大概便是活得太久,亲眼看着儿子离世,留下的嫡长孙又是这般惫懒的货色。

隔着长廊和窗户看到白霜年不分昼夜地饮酒,镇国公气得双手直抖。人还没走几步,骂骂咧咧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惊得夜宿的鸟雀一阵扑棱。

“你小子多少日没去当值了,只一天到晚喝喝喝,那些马尿有怎么好喝干脆也别取媳妇了,我散了这镇国公府,变了钱全给你买马尿去喝死你得了”

一阵骂骂咧咧,人已经进来了,手杖将地板戳得咚咚响。

白霜年这才悠悠放下酒杯,合上书册,起身行了个礼,笑着道了句:“祖父好啊。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明日头疼了什么的孙儿又该去请太医了。”好像刚才那番话全然没有听见一般。

镇国公不拘小节,不在礼数上跟人计较,因此也不苛责白霜年。他只气这孙儿胸无大志,在翰林院干了三四年,那是能懒则懒,半点也不曾主动勤快过,大家都瞧得清楚,弄得上司也没借口给他升职,只能慢慢熬资历了。这简直是丢了镇国公的脸。

镇国公一生戎马,帝京贵胄的表面文章虽然不屑一顾,但到底也是在意脸面的。这孙儿不是没出息,而是不愿出息,简直是气人。

“听闻你已经两个月没去当差了,翰林那边差人来问我,这差事你还要么今年皇帝不在,外头的皇试也停了,几家想着往翰林院插人呢。你若不想干了,我让泽哥儿替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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