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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5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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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有关卫星的技术水平,从我的专业知识上看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这一切得益于星空集团所属的依然永恒公司的图像处理技术。

我这样说好像有点为依然永恒公司做广告的嫌疑,然而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一技术已经是众人皆知。现在许多国际公司正在和该公司洽谈技术转让事宜。可是我要告诉他们的是,这项技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不允许转让的,这些公司也就不要白费力气了。

关于歼80全功能歼击机。其技术水平和各项性能,在当今世界的军事技术之中是排在前列的。比如空中悬浮技术,二次加速技术,小型激光发射装置,都处于国际领先的地位。

世界飞行器的发展日新月异,各军事大国在这一领域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比如米国和北俄,甚至我们的邻居阿三国,都在研究制造基于最新技术的航空器。我不敢说歼80的整体性能可以排在世界的第一位。但是排在前列那是肯定的。

而电动直升机的技术,我们和米国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米国的电动直升机已经开始应用于民用航空领域,在这一点上。华国和米国还是有不小差距的,我希望两国之间能在这一领域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合作。使高效蓄电池的应用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普通家庭之中,造福于全人类。”

第三位提问的记者是米国人。

“我是纽约时报的记者大卫,请问陈司令。我记得华国和北俄曾经在2008年联合国裁军大会上提交了外太空非军事化条约草案,并建议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该草案。而现在仅仅过了四年多,华国就组建了世界上第一支事实上的外太空部队。这是否说明,华国有关外太空非武器化的政策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是为什么”

陈宇星哪里了解这些东西,昨天牛牛将这次记者会上可能涉及到的一些知识整理了出来,并且形象地为舰长大人做了演示,陈宇星正好了解了这段历史和华国一直以来所坚持的外太空政策。

“这位米国朋友的记忆很好,华国在2008年和北俄在联大裁军会议上提交了外太空非军事化条约草案,但是在这次裁军会议和之后的61届联大会议上,以米国为首的军事和科技强国强烈反对这一条约草案,并为草案的通过设置了诸多的障碍,该草案并没有能够进入会议讨论阶段,更不要提通过了。

这是因为什么,我们都很清楚,米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外太空武器的研究和实验,据我们所知米国用于外太空武器研究的专门机构就有十几个,每年用于外太空武器研究的经费,以数十亿美元计,他们外太空武器的发展已经将其他国家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而且早在2005年米国政府就秘密成立了一支外太空实验部队,它的代号是yz部队。当然这支部队和我国现在成立的空天部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以操纵外太空设备为主要手段,都还不具备派遣作战单元进入外太空执行任务的能力。

既然米国政府大力发展和研究基于外太空的武器装备,而且拒绝签署有关外太空非军事化条约,华国政府只能被动应对,投入一定量的财力和物力研究基于外太空的武器装备,期望于不要被米国政府拉下太远。

现在我所领导的这次部队就是出于这个目的,而且不像米国政府那样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我们大张旗鼓地将这个牌子亮出来,以此激励我们更加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追赶上米国在外太空武器装备发展的脚步。”

陈宇星就着这件事,开始胡说八道了,他要在这次记者会上把水搅混,让世界主要军事大国,理不清华国现在太空技术的发展水平。

第四百六十四章向世界发出挑战

陈宇星的话,台下的记者没有几个人相信,如果按这位陈将军的所说的话理解,华方就没有必要成立一支新型的技术部队了,增加一支装备有新型航空器的空军部队就可以了。何必惹的天怒人怨成立这样一支听起来让人胆颤心惊的另类部队。

接下来陈亚洲点到的还是一个西方面孔的男士。

“我是n的记者布朗,在几个月前华菲南海冲突中,南菲宾国发生了一起慘绝人寰的恐怖袭击事件,造成了十几万南菲宾国民的死伤,而在近期的华yue冲突过程中,南yue国也出现了类似的大量国民被袭击死伤的事件,请问陈司令这两起事件,是否和华国有关系是否和你所领导的神密部队有联系毕竟,这两起事件都是在两国发生了反hua示威游行后发生的。”

布朗的提问让平静的记者招待会充斥着诡异的氛围,大部分记者为布朗的胆大枉为感到震惊,也有部分外国记者对布朗不畏生死的探索精神所感动,但是他太莽撞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这么捕风捉影怀疑,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不管怎么说,布朗的提问勾起了所有记者的好奇之心,他们也迫切地想知道,华国政府尤其是华方对这两起恐怖事件的看法,一直在世界新闻媒体界讳莫如深的两起事件,重新被布朗摆在了桌面上。而且他针对的是被世界各国列为最大怀疑对象的华方。

陈宇星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轻松自然。

“这位布朗先生提到的这两起事件。华国政府和军方也一直在努力调查。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是,不支持恐怖组织,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然而,什么是恐怖活动的判断,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可以随便定义的。比如某国的无人机在西亚,多次袭击平民社区,造成大量真正无辜平民的死伤,这是否算是国家恐怖活动的表象呢

判断是否是恐怖活动,要看他们所针对的人群。如果打击的是触犯了法律的特定犯罪团伙和暴徒,何来恐怖之说。如果他们针对的是平民或无特定目标的随意谋杀,才是真正的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否则任何一场战争。都可以定义为恐怖袭击了。

但是,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这不仅是指依法治国,也是指在国际事务中尊重和遵守国际法准则。从这一点上来说。布朗先生提到的这两起事件,不管这个组织是出于什么目的,即使他们针对的是一些反人类的暴徒和犯罪分子,这种做法也不是很恰当的,对这些暴徒和犯罪分子的审判应该在国际法和受害国法律的框架之下来解决。

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角度讲,我们对该组织的这种做法持不赞成的态度,希望他们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平民死伤。争取在法律的框架下对犯罪分子和行凶的暴徒进行审判。

我在这里再一次重申,任何针对华国旅外华人和华侨的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华国人民和华国政府,会在适当的时机用使用适当的手段惩治犯罪分子,保护华人和华侨的合法权利是华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华方不会对此做任何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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