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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孙易来说,这已经是很让他脸红的借口了,总觉得有些理亏。
安德烈微微一笑,他根本就没有奢望几句话就能将住孙易,特别是对心思灵活的东方人,满篇契约都约束不住,更何况是几句话的口头之约呢。
“看样子,我只能亲自带你回去了”
“请”孙易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他也知道今天必须要跟安德烈交一次手,只要交过了手,安德烈回去才能交待,这事由不得自己,至少这样做还能拖上一段时间,血族的级别越高,办事的效率就越低,谁知道那个老不死的候爵一觉要睡上几年呢。
安德烈踩着柔软的沙地,一步步地向孙易走了过来,当他们相距还有十余米的时候,突然脚下一蹬,柔软的沙地下像是埋藏了炸药一般发出轰的一声爆响,大量的沙尘在他的身后呈箭状飞射了出去。
安德烈快得几乎就像是一条影子,瞬间就冲到了孙易的身前,跟着孙易飞了起来,在空中翻了好几个跟头,咚地一声砸进了沙地里头,像是钉子一样大半个身子都钉到了沙地里头,此时的孙易还保持着双臂交叉在胸前防御的姿态。
孙易放下了双臂,用力地甩了甩,然后撑着沙地把自己拔了出来,“还真是好大的力气好快的速度”
孙易不停地甩着手臂,安德烈那一拳几乎让他的臂骨折断了,九图邪功虽然让孙易的实力有了飞跃式的增长,但是跟安德烈这种老牌血族相比还是差了点。
安德烈摇了摇头,“你不是我的对手,如果你不停手的话,我不敢保证会不会伤害到你”
“不不,这话说得有些早了,你忘记了我最擅长的是什么吗”孙易说着,手上一抬,两颗药丹就被扔进了嘴里,一颗压在舌下备用,另一颗直接就顺着咽喉滑了下去。
安德烈的脸色一变,立刻就如同大鸟一般地扑了过来,孙易的双拳重重地一撞,发出一声怒吼,抡着拳头就迎了上去,随着他的动作,原本还显得削瘦的身躯像充了气一样的鼓了起来,有一种血脉贲张般的张力感。
九图邪功被孙易催用到了极致,全身都泛起了浓浓的血红色,甚至还有淡淡的红色血雾围绕着身体,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还有淡淡的草木香气,这是邪功催发之后,让皮下的毛细血管破裂,再加上内气的运行,让破裂后流出的血液形成了淡淡的雾气。
所以这种邪功最是伤人,但是偏偏碰上了孙易,手上的药丹神奇无比,完全可以将这邪功的伤害消弥于无形。
孙易哈哈一笑,冲天就是一拳头迎上了安德烈,安德烈眼见孙易如同一辆火车般气势如虹地扑了过来,竟然没敢正面迎战,身体一缩,手臂一甩,如同鞭子一样的抽在了孙易的手臂上,借力一翻从孙易的头顶翻了过去,跟着身体一展,一脚踢向孙易的后脑。
孙易的身体一挺,以后背接了这一脚,踢在了孙易的身上像是踢到了牛皮鼓上一样。
跟着安德烈的脚踝一紧,被孙易的大手死死地扣住,孙易从来都不是那种挨打不还手的人,仗着抗打击力强,一击换一击怎么都划算。
孙易的手上一甩,把安德烈硬生生地拽了回来,抡起来就向地面上砸去,安德烈伸手一撑,仍然砰的一声,把深深地砸进了沙子里头。
安德烈闷哼了一声,另一只脚向孙易当头踹了过去,孙易的身体一挺,以胸口接住了这一脚,踹得孙易闷哼了一声,嘴角见血,但是身上的血雾变得更浓了,怒吼了一声,抡起安德烈再一次砸了下去。
第599章 别让我再看到你
孙易砸上一下,安德烈就踢上一脚,完全就是一下换一下。
孙易的手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扣着他的脚踝,无论怎么挣都挣不脱,哪怕孙易被他踢得都吐血了仍然不放。
安德烈也不好受,被孙易狂暴地抡砸了七八下,鼻青脸肿,同样在不停地吐着血,灰头土脸的再没有了血族贵族的风范,受伤还是小事,但是身为一名贵族绅士,被人家揍得灰头土脸的实在是太丢人了,这种打击甚至比身上的伤来得还要重。
当安德烈再度被抡起来的时候,他弯腰探手揪住了孙易的肩头,然后一把抱住了他的腰,然后一起滚落到了沙地当中。
一个是血族伯爵,一个是创下巴而图奇迹,甚至连猎魔集团和血族都不给面子的高手,现在却像是街头小流氓一样抱着对方的腿翻滚在沙地上,蓝眉看得眼睛都快要冒出来了,这倒底是怎么个情况啊,她的世界观几乎就要被颠覆了。
安德烈的牙都快要咬碎了,自己堂堂血族伯爵竟然干出这么没有身份的事情来,抱着孙易的大腿,他的两只脚就在自己的鼻子前头踢蹬着,好像下刻就会塞到自己的嘴里一样。
血族的贵族个个都有着极强的洁癖,男人就算是没有脚气,经过剧烈运动之后脚的味道也肯定好闻不到哪里去,哪怕孙易的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草木香气,可是仍然让安德烈的胃直抽抽,几乎要吐出来了。
这么一分神,立刻就要孙易抓住了机会,捏着他的膝关节用力地掰动了起来,安德烈大惊,他猛然想起孙易那项分筋错骨的绝技来。
腿上用力地一绷,险些从孙易的手上挣出去,孙易的手一滑,在他的膝窝上重重地一撞,登时一条腿自小腿以下就麻了,崩紧的肌肉也松驰了下来,跟着孙易的手指已经扣住了他膝盖处的半月板。
虽说血族与人类在本质上是有不同的,但是在身体结构上完全没什么不同,老鼠和人类的基因还是最接近的呢,更何况孙易也没少卸血族身上关节,熟练得很。
安德烈明显可以感觉得到孙易如同钢铁般的手指已经掐进了膝盖半月板的缝隙当中,哪怕是皮糙肉厚的狼人,在这个关节上也是脆弱的,只要被破坏,这条腿就算是完蛋了。
以血族如今的医学水平,造上一支假腿完全没有问题,保证行走坐卧如同常人,甚至连汗毛都可以一根不差,可是身为一个血族贵族,拖着一条假腿成何体统,在最讲究体面的贵族当中,这简直就是最大的耻辱。
情急之下的安德烈再也顾不上绅士风度了,本来他的绅士风度就在孙易的抡打中被打击得差不多了。
安德烈张口就向孙易的腿上咬去,尖利的犬齿刺破了孙易腿上如同铁皮一般的皮肤,鲜血入喉。
像安德烈这种贵族自然不可能像一般的小吸血鬼,小血族那样抱着别人的脖子乱啃,不卫生不说,还很没有风度,一般都是高脚杯,浅饮轻啜,而且还不是什么血都喝的,只喝最纯洁的,还没有来月事的小女孩的鲜血,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的鲜血才最纯净。
当然,在这个年代,早就不用像从前那样偷偷摸摸地去干了,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得来,听说莫里斯候爵喝的可是初生小女婴的鲜血,到了他们这种地位,已经不需要付出人命去取血了,取上一小杯又不会死人,贵族,要的就是那个范。
感觉到安德烈在吸自己的血,孙易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血族有嗜血的毛病,据艾薇儿所说,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