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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9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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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的理由很充分,虽说已经挫败了刺杀行动,但难保没有别的刺客盯着瓦利斯,所以他大摇大摆的走陆路,佯装瓦利斯与他在一起,这样可以吸引刺客的注意力。

瓦利斯和兰马洛克则扮作商人,乘船南下。

宫廷总管接受了这个提议。

林叶原以为瓦利斯在临走前会塞给他一份密旨什么的。

因为他始终疑惑皇帝陛下为什么会派他到远东来。

有什么事是别的使者不能办的,非得是负责管理宫廷的心腹

但瓦利斯直到上船也没有做出多余的反应。

林叶一度认为自己只是想多了。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宫廷的总管无缘无故消失,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扎眼的事情。

以四位皇子的手段,不难获取到瓦利斯到远东来的消息。

而皇帝陛下再是老迈昏庸,也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也就是说,他是在明知道四位皇子将获取瓦利斯前来远东的消息的基础上,仍然坚持派瓦利斯来。

能够解释这一点的就是,皇帝陛下这一点不是做给他林叶看的。

而是做给那四位皇子看的。

类似于敲山震虎的意思。

但一个被帝国遗弃的远东,何德何能,会得到王都方面的如此重视呢

还有瓦利斯告诉他的“与蔷薇夫人的约定”又是什么意思

这一点应该不是出于皇帝陛下的授意,甚至他脑海里根本就没有对这位蔷薇夫人的印象。

“还真是令人头疼,不过这些问题只要到了王都,自然也就拨云见雾。”

林叶乘坐在马车上,缓缓西行。

这要是搁半年前,从曙光镇到猎鹰镇的道路泥泞不堪,少说也得一个星期才能抵达。

但随着远东工业化的进展,地方的兽人部落在林叶的号召下,纷纷开始修路。

毕竟只有加大和黑火堡的联系,兽人部落才能实质性的提高生活质量。

比如将农作物、猎物、矿物拿到曙光镇去贩卖,绝对能猎鹰镇更好的价钱。

再比如从曙光镇生产出的各种生活物资,运输到远东的各个部落里。

林叶所号召的“要致富先修路”在兽人群体中绝对是深入人心。

尽管庞大的铁路网至少要十年后才能成型,但开辟一条煤渣堆成的道路还是不难的。

几十个部落分配任务集体行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能铺起。

这就让时间缩短了一倍有余。

他们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就抵达了猎鹰镇。

林叶这趟前往王都仅仅带了两个人,兰斯洛特以及梵特。

对他来说两个人已经足够了。

不过除了这两个人以外,还有奇克、璐璐、可可这三个活宝。

这是尤菲执意让他带上的,林叶也只能接受。

“这次从陆路进入王都,正好可以考察一下黑曜、云垂、枫叶这三个行省,虽然之前看地图,早已把这几个行省的地理形势记得滚瓜烂熟,但毕竟还是要亲自走一趟,才能体会到这里的风土人情的。”

林叶从马车下来,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步入帝国的领地。

虽然之前去过一趟暗流城,但那里毕竟是海上的自由邦,而且他也只短暂的待了几天的时间。

从现在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四个月的时间里,他将好好的游览帝国风光。

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利无害。

“听商人说猎鹰镇不是很繁荣的吗怎么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连我们曙光镇都比不上”

梵特好奇的看向四周,这同样也是他第一次登入帝国的领地。

猎鹰镇大多是低矮的石头房子,连两层楼都非常少,街上开这些店铺,但大多数都已经关门。

来往的人群并不多,偶尔有几名雇佣兵模样的人出没,也都行色匆匆。

看起来非常的冷清。

“猎鹰镇作为一个边陲小镇,其常住人口本来就不超过1000人,由于靠近远东这个兽人聚集地,它生存的根基就在于同兽人的贸易,商人从兽人手中收购魔兽的皮毛、爪牙等物品,兽人则购买生活必需品。”

林叶继续解释道,“早期的商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赚了大钱的,这也造就了猎鹰镇的繁荣,但随着曙光镇的发展,我们有了港口这一渠道,兽人更乐意到曙光镇去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而非是猎鹰镇。”

比较起总想从兽人手里榨取利润的猎鹰镇的奸商,包容性更强的曙光镇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再者随着远东的统一,小公爵的威望达到了顶点,大量的兽人在曙光镇工作。

那座新兴的城镇简直是被兽人视作是圣地一般的存在。

“原来是这样,看来猎鹰镇变成这个样子,还跟我们脱不开干系。”

梵特总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窃喜感。

“走吧,虽然大多数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但至少旅店还是在营业的,今晚我们要在猎鹰镇上投宿,记住,我们的身份是普通的商人,不能太张扬了。”林叶提醒道。

梵特点了点头。

一行人朝着旅店的方向去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猎鹰的风波

太阳落山以后,猎鹰镇萧条的景象总算有了些起色,因为从森林里狩猎的佣兵们回来了。

原本魔兽皮毛这些东西都是兽人拿到镇上来卖。

但随着曙光镇的兴起,猎鹰镇上已经很难见到兽人出没的影子。

佣兵也就自然而然的扮演起了狩猎者这个角色。

黄昏下佣兵们在小酒馆内饮酒作乐,喧哗吵闹。

林叶一行人在旅馆前停下,准备入住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

她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头发是天蓝色的,这在猎鹰镇上比较少见。

事实上不仅是猎鹰镇,就算是整个帝国都非常少见的。

因为帝国的居民常规发色是以亚麻色与金黄色为主。

林叶虽然没有去过帝国的内部,但在书籍上有记载,非要说哪个地方的居民是天蓝色的发色的话。

那就是在北方的蓝霜王国。

蓝霜王国又号称精灵之国,所有的居民天生都能与精灵沟通。

个别出类拔萃的人物甚至还能得到精灵的守护,得到特殊的力量。

这种力量类似于魔法,但又不完全是,是借助精灵作为媒介,吸收空气中的元素进行作战。

蓝霜王国历史悠久,一直处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状态。

在猎鹰镇上,居然会看到蓝霜王国的子民,这实在是件令林叶感到非常惊讶的事情。

不过这个小女孩的处境可不怎么好,她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看起来脏兮兮的,而且面黄肌瘦。

她怀里抱着一块黑面包拼命的跑。

一个身材微胖,戴着顶高高的厨师帽的中年人在后追赶。

小女孩慌不择路,根本就没看清楚前边有人过来。

迎面就撞了个满怀。

“喂,你长没长眼睛怎么走路的”被撞到的人不满的呵斥。

这是一名体型肥硕的佣兵。

在他那富有弹性的赘肉上,小女孩被弹了出去,整个人摔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边道歉,一边去捡掉落在地上的面包。

“你这个小偷,总算追到你了,我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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