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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3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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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她,右手拉过她的手放到他的胸口,轻声说:“……我会比你先炸的。”

千米之外的另一栋别墅里,闫震正在一边对着镜子刷牙一边打小算盘。

有钱男人谁不在外找个刺激?有钱女人不也一样?有钱就要变坏,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他觉得自己是竞争不过虞泽的,只希望柏蒂娜在想找点“刺激”的时候,能够想起他,给他一个拥有山屁股的机会,也希望虞泽能看在他大方懂事只求山屁股的份上,和他友好相处。

梦想不一定成真,但梦想还是要有的。

反正先拿上山屁股的号码牌,轮不轮得到自己就看天意了。

闫震越想越开心,不由哼起歌来。

他漱完口后,刚打开浴室门,一阵阴风吹过他的后脖颈,他猛地打了个哆嗦。

“这里的夜风也太凉了。”他摸着起了鸡皮疙瘩的后脖颈,走到卧室床边,拉上了半敞的玻璃窗。

他看了眼墙上的时钟,现在的时间是11:47。

连着三个夜晚,差不多每到这个时候都会刮起一阵凉风。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闫震觉得这风越来越凉了,瘆得慌。

他决定从今晚起,以后都关着窗睡觉了。

山屁股还没到手,感冒了让人插队他还不得哭死?

就在一墙之隔,裴薇薇的卧室里已经漆黑一片。

躺在床上的是已经入睡的裴薇薇,她的面色在卸妆之后苍白如纸,但是始终带着略有略无一丝愁意的眉头却舒展了,她好像梦到了什么幸福的事,就连睡梦中,嘴角都带着笑容。

不远之处,一条金色的LV手链正在梳妆镜前幽幽流转光华。

第109章

裴薇薇又梦到了他。

就像神明听到她千百万次的祈求一样,终于让她再一次见到她刻骨铭心、死也无法忘怀的那个人。

他们坐在温暖的夕阳下,前方就是蔚蓝的大海,凉爽的海风时不时地朝他们吹来,她的发丝遮住了视野,她却懒得伸手去捉。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那么珍贵,发丝迷了眼只是不足费心的一件小事,她只想紧紧握着他的手,靠在他身上不动弹。

“……我希望白天永远也不要到来。”裴薇薇闭上眼,哑声说。

一只手揽上她的肩膀,安抚地拍了拍,她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说:“这是梦,你还有你的现实。”

“我不要没有你的现实……”裴薇薇眼眶一热,有什么从她紧闭的眼皮下流出,她怀着悲怮的心情,颤声说:“我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来。”

“……傻薇薇。”他用温热的手指擦去她眼下的泪水。

裴薇薇睁开眼,定定地看着她深爱的男人……严格来说,是少年。

他还是十七岁的模样,而她,已经二十七岁了。

十年了。

她曾经以为,怎么也熬不过的没有他的日子,她熬过了,十年。

“你还和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他看着她。

裴薇薇泪眼朦胧,看着那张并不英俊的脸,眼泪失控地越涌越多。

“我变了。”她说。

她变了很多。

一开始,她想死。她想跟着他去死。

割腕两次,跳河一次,都被救了起来,事情最终以父母的以死相逼结束。

她疯了,这个家也疯了,父母在她面前割腕,逼她不再寻死。

她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了。

而父母遂愿。

他死了,她自然就和他断绝了往来。除了他悲痛的父母,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她又变回了从前那个牵线木偶般的乖乖女。

乖乖备考,乖乖生活,她这一生,除了和他“早恋”以外,唯一的叛逆就是毕业后没有进入父母希望的投行,而是接受星探邀约,成为了一名女明星。

十八线的女星活得不比投行白领轻松,她对娱乐圈灯红酒绿的生活也没有兴趣。

让她踏出这一步的只是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薇薇这么漂亮,进娱乐圈一定会大火的。”

她没有火。

“比任何人都漂亮的薇薇”,只存在于他的脑海而已。

从大学毕业以后,家里陆陆续续给她介绍了十几个对象,她无一例外全拒绝了,不知不觉,就到了二十七岁。

在父母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她和一个性格温和的相亲对象不冷不热地处着,例行公事一般地应对一月两次的约会。

两家已经约定好婚事就在明年春天。

没有她的什么事,她的意愿不算意愿,父母总觉得她结了婚就会好了,就像她疯狂求死的时候,父母总觉得,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她还能猜到,等结婚以后,父母会觉得,等生了孩子就好了。

在他们看来,她病了,只有听他们的话,和他们安排的人结婚、生子,这个病才会好。

她的一生都被安排好了。她的父母生下她,就以为拥有了她的全部所有权,她的人生,不是她的人生,是她父母延续的人生。

上大学前,恋爱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上大学后,恋爱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它们之间的分界线那么明显,裴薇薇却始终无法看清,中间间隔了什么。

十七岁的爱恋,和二十七岁的爱恋,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有。

十七岁的爱恋,不看对方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十七岁的爱恋,只看心跳频率。

十七岁的心跳,和二十七岁的心跳,有本质区别吗?

为什么,十七岁的心跳,就那么十恶不赦?

“你这个年纪懂什么喜欢?!”父母说。

也许她是不太懂什么叫喜欢。

因为这辈子,她只喜欢过一个人。她想不到,也猜不出来,喜欢另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两种喜欢,究竟有没有本质区别。

英俊的人很好。

富有的人很好。

风趣的人很好。

沉稳的人很好。

但都不够好。她最喜欢的,最无法忘怀的,还是那个会和她手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的放学路上的,并不英俊,并不富有,并不风趣,也不沉稳,傻乎乎的,把整颗心都掏给她保管的那个少年。

他那么傻。

父母没收了她的手机,每天接送她上学,请老师盯梢,把他们的所有接触渠道都封死,他不愿放弃,每天照样来楼下接她,送她回家,即使被恶言相对,他也不断恳求她的父母给他一个机会。

无论他如何保证不会影响她的学习,不会把她带坏,她的父母都不肯让他们见面。

甚至,他们准备给她转学,搬家带她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以彻底摆脱少年。

她被锁在房间里,哭得喘不上气,无能为力地看着暴雨中的他跪在父亲面前,求他不要带走她。

“叔叔,我发誓会对她好的……我真的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你相信我吧……”他的哭声传得很远,字字锥心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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